宽忍法师著:佛教手册(1)(5)
12、法 处 是意根的对象——法境。 法是意识的对象,可以用心来思考。因此,存在与非存在,实法与假法,这一切包含在法之内。但是,若一切的现象法皆摄入十二处之内,又不许重复的话,则在十二处里,那些没有包含在
12、法 处 是意根的对象——法境。 法是意识的对象,可以用心来思考。因此,存在与非存在,实法与假法,这一切包含在法之内。但是,若一切的现象法皆摄入十二处之内,又不许重复的话,则在十二处里,那些没有包含在其他十一处的现象法,皆包含在法处之中。关于这一点,原始佛教没有做详细的考察,只是按照常识,将意识的对境称为法处或法境。 三、十八界 六根、六境,六识,合称十八界。界虽有差别、体性、原因等意义,但也可以认为是含有这些意义的要素。即凭借着感觉、知觉才能成立“认识”的要素,依根、境、识加以分类而成为十八界。此即前项所说的六根、六境的十二处,再加上眼识乃至意识的六识。如原始经典上所说的“缘眼与色,而生眼识”乃至“缘意与法,而生意识”,“识”是缘根与境而生的。缘感觉与知觉而产生的“认识”,其要素有十八种。 其中,眼界乃至意界的六根与色界乃至法界的六境,在十二处里都已说明过了。此处只对眼识界乃至意识界作一考察。六识的识是认识作用,也是认识主体。 眼识界 作为视觉的认识主体的要素,或视觉的认识作用。 耳识界 听觉的认识。 鼻识界 嗅觉的认识。 舌识界 味觉的认识。 身识界 触觉的认识。 意识界 作为知觉的认识主体的要素,或知觉的认识作用。然而十八界中的意界和六识界的关系为何呢?如果把六根、六境的十二处当作一切法,那么十二处中的心就是意处。如果把十八界当作一切法,那么在十八界中属于心的就是意界和意识界的七界。在十二处里,意处就是心的全部,但在十八界里,还要加上六识界。如果这样的话,十八界中的意界便不能说是心的全部,这该如何解释呢? 总而言之,意界和六识界是不同的。六识界是现在刹那的六识,它的作用一结束便进入过去刹那。而过去的六识就是意。直言之,六识和意只是时间上的不同。也许这只是为了区别两者才有的说法。 以上已将三科解说过一遍,最后再列表阐明三科的关系。这个表不只是原始佛教,也加上了部派佛教时代的思想方法。 部派佛教客观详细地考察“有什么”的一切法(不只是有为,也包括无为),这与原始佛教的态度不同。因此,原始佛教的三科分类,在部派佛教的一切法的客观考察之下,是并不适当的。部派的阿毗达磨在初期时代,把原始经典所说的加以解说、整理组织,所以仍旧采用三科的分类。但是到了中期以后的阿毗达磨,对诸法的考察有客观的进度,发现三科的分类对它没有用。后期的阿毗达磨就采用五位的分类来代替三科的分类。 所谓五位,依《俱舍论》就是l色法(11),2心法(1),3心所法(46),4心不相应法(14),5无为法(3)的五位七十五法, 又,依瑜伽行派的唯识论前是1心法(8),2心所法(51),3色法(11),4心不相应法(24),5无为法(6)的五味百法。五位的概念在原始佛教是完全没有的。附带—提的是, 巴利佛教也没有说心不相应法,只说1色法(28),2心法(89)或(121),3心所法(52),4无为法(1)的四位百七十法或二百二法。 法 界 十八界中的法界和十二处中的法处是一样的。但是法界另有华严的四法界,天台、真言的十法界,各有不同的意义内容。因为法的概念不同,所以法界的概念也不同。 以下是三科关系表:(此处有一表格)
第三节 缘起和十二缘起 一、缘 起 缘起,即“依缘而起”,而“依缘”是指“借着条件”,“起”是指“发生”的意思。因此,缘起就是“借着种种条件而产生现像的原理”。缘起就是“缘起的道理”,亦称此缘性(缘于此、相依性),是指现象相互依存的关系。 现象是无常的,常常生灭变化,但它的变化却不是没有规律的,而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做一定的变化。此变化的法则就是缘起,它和如来,的出世与否都没有关系,它就是法,就是“此缘性”。 从原始佛教到大乘佛教,从印度佛教到中国,日本的佛教,几乎全部的佛教,都是以缘起说为中心思想。故如能充分了解缘起说,即可了解佛教。可以说,缘起说不仅为佛教的中心思想,也是佛教与其他宗教、哲学不同的地方,它是佛教独有的特征。缘起说,是将宇宙人生现象的活动,当做时间、空间、逻辑等关系而正确地加以考察,佛教不是哲学或科学,它是具体解决人生问题的宗教。因此,佛教不只是研究宇宙、人生之单纯、客观的活动而已,它是为了解决苦恼,而将一定范围内的社会、人生活动视为缘起,加以考察。就一个人的存在而言,他的现在即是他个人已往一切经验的总合。也就是说自他出世后,即在种种环境下成长,接受家庭、学校、社会等教育,并和各类型的人接触。而这一切经验绝对不会消失,它们会借着某种形式保存下来,一个人随着他所经验的善恶,其行为就会朝着善或恶发展,而形成他的人格。所谓人格,乃指智能、性格、体质等而言,它也就是我们出生后,时时刻刻经验到的事物的总合。 以上的例子,是在说明一个人的缘起关系——个人是存在于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之上。个人常常受外界善恶的影响,同时也不断地影响周围。例如学生,是受同学、长辈、老师等的影响,形成他的人格。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管是家庭、学校、公司、乃至地方团体、国家,我们时时刻刻都置身其中,受它们的感化影响,同时也予以善恶的影响。这种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也就是相依相成的缘起关系、有机的连带关系。这不仅只限于善恶等的伦理人格关系上,在衣食住等的经济关系上,也是相同的。 就衣食住等方面来说,我们都必须麻烦世界上很多人,才可顺利取得。若是去追究一个面包,一条手帕,在我们取得之前的过程,就可知道,它们是要经过很多人的生产、运输,加工、贩卖等手续。彻底地说,如果没有世界上的人的协助,我们的经济生活就一天也过不下去。’反过来说,因为我们要生存就必须消费,世界上的生产、运输、加工、贩卖等才可顺利经营,而金融机构、交通通讯机构,以及其他社会设施等,彼此间也才可:直接,间接地发生关系。佛教中有所谓众生恩,意思就是说,唯有靠周围社会的庇荫,我们的生活才可继续下去。 如同以上的经济生活,文化的精神生活也一样。现代社会的文化财,如语言、思想,科学、文学、艺术及技术等,都是我们继承过去人类,并由现代人继续努力发展,再透过报导及教育机构的帮助,我们才得以享受到。如果没有了新闻,杂志、收录机,电视等报导机关,不仅传达思想的语言、文字不能顺利通行,今日的文明生活也都无法发展,经营下去。就以上文化设施可知,我们与世界所有的文化均有关系,与过去人类的全部历史,也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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