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碍”的意思。物质的变化破坏称为变坏。物质各据一定的空 间,互相障碍、两物以上不能占据同一空间,这称为质碍。 色有广狭两种意义。五蕴里的色是广义的色,是一切物质的总称。十二处、十八界中,色处与色界的色则为狭义的色,只指称某一部分的物质。广义的色包括了地水火风四大种,以及四大种聚合而成的所造色。此外,十二处与十八界中的眼、耳、鼻、舌、身五根,与色(狭义的色)、声、香、味、触的五境,这十种也是色,亦即物质。 2、受 指苦乐等的感受作用。在肉体方面是指感觉上的快、与不快等觉受,在精神方面是指知觉上的苦乐等心情。总之,受是来自于感觉与知觉的感受作用,也是凭借感觉与知觉而获得的感情。十二缘起中的受即属于此类。受随着感觉、知觉发生的场合而分为六受,有眼触所生的受乃至意触所生的受。据受的性质又有三受与五受之分。现将三受与五受的关系表示如下:(此处有一表格) 肉体感觉上的苦乐痛痒在具有痛觉神经的人类与其他动物中,具有普通的客观性,但精神与感觉上的苦乐悲喜则很难在其他动物身上发现到,人也时常因人因时而有不同的主观感受。我们对于同一事物有喜悦、悲伤、无感觉等觉受,即源于人的主观性。 3、想 取心像的取像作用。即是造成概念及表象的作用,或者也意指所作的概念及表象。依感觉或知觉而起认识作用的时候,像“红花” “白布”中的红、白、花、布等等概念或造成概念的功能即为想,也就是浮现心中的相。想有苦想、乐想、无常想,不净想、厌恶想,大想、小想等。 4、行 是无常迁流之意,与有为同义,也意指现象。 行这个字的概念,普通是复数,所以谓之“诸行”,“诸行”这语词的概念内容,有广狭种种的涵义。“法印”所说“诸行无常”的行,是最广义的行,其次是五蕴中的行,十二缘起中的行是最狭义的。而五蕴之行的内容电与原始佛教、部派佛教不同。 5、识 就是分别、判断、认识的作用,以及分别、判断,认识的主体(心)。在这里,认识作用是本来的意思,认识主体的心在原始经典中也曾被使用。十二缘起中的“识”,认识主体的意思比较强。这里的识,指的是由眼识到意识的六识,这在十八界中被当作六识界而摄取在内。部派佛教时代,在六识之外又加上了意界成为七个识体,瑜伽行派的唯识法相教义体系中,也将六识之外加上末那识与阿赖耶识成为八识,在中又加上了阿摩罗识(无垢识第九识)成为九识。 五蕴之中,精神方面的受、想、行、识,称为“名”,“名”加上“色”称为名色。也就是说,五蕴可用“名色”来称呼它。我们的肉体与精神,内外的身心环境,全部都没有实体,是无常的,苦的、无我的,为了说明这些道理,才把五蕴一个个的列举出来。所谓五蕴观,五蕴的无我相,就是指这个。为了祛除我见,为了显示出无常、苦、无我的佛教立场,佛陀才说出五蕴的教法。《般若心经》所洗的五蕴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与上述五蕴说的旨趣是相同的。 二、十二处(十二入、十二入处) 六内处与六外处 所谓处,旧译为“入”或“入处”。“处”的梵文原意就是指“进来的场所”及“进来的东西”。所谓“进来的场所”是指色、声,香,味、触、法所进来的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所谓“进来的东西”,是指经过六个根门而进来的六境。六根又称为六内处(六内入),六境就是六外处(六外入)。内外各六处合起来总共有十二处。 六根的每一根,与六境是各各相对的。由于根与境面产生了感觉与知觉的认识。关于十二处,如上所提到的,在认识关系下的诸要素全都是无常、苦、无我的,因此绝不能当做永远不变的实体,这与下列的十八界是同样的。依原始经典所说,五蕴是无常、苦、无我的,六根与六境也一样是无常、苦、无我的。十八界也一样。 关于十二处,在这里分别作简单的解说。 1、眼 处 又称为眼根,所谓眼处,是外境的色法进来的门户,所谓眼根,是指视觉能力或视觉器官(视神经)。根是能力的意思。通常提到眼,指的都是从外面看到的眼球,但是眼的本质是看东西的能力,即使有眼球而没有见物能力的视神经的话,是不能叫做眼根的。部派佛教时代,这两者开始有区别,视觉能力是指真正的眼根——胜义根,眼球则是扶尘根,只不过是指世俗的眼睛而已。也就是说,扶尘根是用眼睛可以看到的物质,而胜义根则是从外面看不到的微细物质。关于这点,耳根以至身根都可类推。 2、耳 处 又称为耳根。是指听觉能力或听觉器官(听神经),并不是指从外面可以看到的耳朵。 3、鼻 处 又称为鼻根。是指嗅觉能力或嗅觉器官(嗅觉神经),并不是指从外面可以看到的鼻梁。 4、舌 处 又称为舌根。指味觉能力或味觉器官(味觉神经),并不是指从外面可以看到的舌头。 5、身 处 又称为身根。指感觉到冷暖,痛痒,涩滑的触觉能力或触觉器官,它分布在身体皮肤的表面。 6、意 处 又称为意根。这是指知觉器官所有的知觉能力,与前五处的感觉能力或感觉器官相对。所谓意根,可以说就是掌管知觉的心,但是在十八界中这个心与六识的关系异同是应该加以注意的,这一点在讲解十八界时再作说明。总之,意处指的就是意,在原始经典与部派佛教里,将意是视为与心、识为同一物的,这在前面已经说明了。 7,色 处 是指眼根的对象——色境,有颜色(显色)与形状(形色)两种。广义的色是指全体物质。在这里则是指狭义的色,只限于眼睛所能看到的东西。 在色处中,显色是指色泽,即青、黄、赤、白等色,形色是指形状,即长、短、方,圆等形。 8、声 处 指耳根的对象——声境,也就是人与其它动物从声带出声,以及物质之间相互接触摩擦所生的声音,声音也区分为有意义与无意义两种。 9、香 处 鼻根的对象——香境,有好看、恶看、有益的香和有害的香等四种。 10、味 处 是舌根的对象——味境。味有咸、酸、苦、甘,辛、淡等种。“辛”在今天来说,指的不是一种味道,而是刺激。“淡”是没有特别味道的意思。 11、触 处 为身根对境的触境,即“可被触的事物”“所触”的意思。根据说一切有部,触境可分为能造的触及所造的触。能造的触是地、水、火、风四大种,所造的触是四大种所造的触,指滑性、涩性,重性、轻性,冷、暖、饥、渴。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