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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忍法师著:佛教手册(1)(2)

第四节 经律论的结集 一、阿含经的成立 在第一次结集中,结集了“法与律”,法就是经典,逐渐地被整理完成。最初这个法并没有五部与四阿含的分类组织,而是在传承期间才被分类整理的,这就是阿含经四种或五种的分类


  第四节  经律论的结集
  一、阿含经的成立
  在第一次结集中,结集了“法与律”,法就是经典,逐渐地被整理完成。最初这个法并没有五部与四阿含的分类组织,而是在传承期间才被分类整理的,这就是阿含经四种或五种的分类。但直到现在,我们仍不十分清楚这个分类是何时确定的,大概在佛教分裂为部派以前,也就是在原始佛教时大体上就已经有了分类吧。因为在各个部派中,阿含经分为五种或四种的说法,已经都在流传了。
  二、律藏的成立
  律,是在第一次结集中结集出来的。到后来逐渐的被整理组织,而成为今天所传的各部派的律藏。律藏的组织大体可分为止持戒(禁止事项)与作持戒(遵守事项)两种。止持戒指的是比丘的二百五十戒和比丘尼的三百四十八戒。这些戒条的数目依部派的不同而有差异,将这些戒条分类整理出来的大纲,于各部派都是共通的。在律藏中对戒条也有加以分别解说注释的文字,这就是经分别。
  作持戒包含的是出家教团的生活规定,如出家受戒、布萨、雨季安居、自恣,及其他关于衣食住等问题的规定。并且包含有对这些规定的注释说明,这叫做犍度部。除了上述这两部分外,后世加上的附录称为附录。
        三、论藏的成立
  像这样,在第一次结集以后,对经和律都做了分类整理,并将难解的语句下定义加以说明。对教理的修行法也加以体系化,对律的戒条与作法规定也有所说明,并加以体系组织化。像这样对经(法)与律的种种研究称为对法(阿毗达磨)和对律(阿毗毗奈耶)。对于律的研究,是加在律的最后做为附录,但在经的研究方面,由于阿毗达磨的叙述与表现方式和经典不同,所以不能加在阿含经中。但是他的初期阶段的注释与综合,在阿含经里还是可以看到的。 
  可是在阿毗达磨的研究逐渐发达以后,不久就产生了无法纳入经典的不同的文学形式,这种独立的文献就被称为阿毗达磨论书。将这个集录起来就称为论藏,这就是论藏的成立。论藏的成立,被认为是原始佛教时代已经过去,而开始进入部派佛教时代。在这时经藏与律藏已经成立了,于是各部派做为原则的经律论三藏都保持传承了下来。
  三藏中,经藏与律藏方面,部派间共通和类似的部分很多,论藏方面虽然多少有类似之处,但不同的地方则相当多。在三藏中经藏与律藏的源泉是释尊的说法与施设,经过第一结集在原始佛教时代流传,这是当时所有佛教所共通的。而论藏的研究则是从原始佛教时代才开始,其成立与结集,是部派时代各部派的个别事情。实际上,部派的特征可以说就是论藏。

  第五节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十二部经)
  这是佛陀说法的经典,依照所说内容与表现形式,又可区分为九种与十二种。在佛教史上,并非所有的经典都被具体的整理为九分教或十二分教。但从形式上来看佛陀教法的时候,在原始佛教,部派佛教和大乘佛教中,是常将其分为九种或十二种的。这样的分类有些是依据经典的表现形式,有些是依据教说的内容,两种是混合在一起的。同样的一个经典,可以从内容或形式两方面分别来称呼一个经的名称,这种分类是缺乏严密性的。另外,十二分教所分类的教法,依照时代,部派与学派的不同,其范围也并不确定。如原始佛教时代,经律论三藏中,只有经可以称为法,这个经可分为九种或十二种。可是到了部派佛教时代,不再只是经,进而把律也加入其中,后来甚至连论也包含在内。到了大乘佛教时代,不只是小乘三藏,连大乘的经与论也包括在里面。关于十二分教与九分教的项目与列举顺序,由于部派与文献的不同,也有相当的差异。下面所列举的是较具有代表性的说法。   
  一、九分教
  1、修多罗,2、伽陀,3、本事,4、本生,5、未曾有,6、因缘,7、譬喻(阿波陀那),8、祗夜,9、优婆提舍(议论),与巴利九分教的项目有出入。这里没有巴利系统的3、受记、5、优陀那、9、毗陀罗(毗佛略)三者,而代之以因缘、譬喻与议论。
  二、十二分教
  在部派学派与小乘大乘之中,其项目虽然完全一样,但列举的顺序各有异同。说一切有部以承受说一切有部的瑜伽行派的十二分教,其顺序如下:
  1、契经(修多罗),2、应颂(祗夜),3、记别(毗伽罗那、受记),4、讽颂(伽陀、偈),5、自说(优陀那),6、因缘(尼陀那),7、譬喻(阿波陀那),8、本事(伊帝目多伽),9、本生(阁多伽),10、方广(毗佛略),11,未曾有法(阿浮陀达摩),12、议论(优波提舍)。
  以下十二个项目依照上列顺序做一简单说明。 
  1、契  经(修多罗、经,线经)  广义来说,契经是指十二分教全体的十二部经而言。另外,所有的汉译佛典,如一切经或大藏经都以“经”来称呼它。这是最广义的经。但是也有指经律论三藏中的经藏全体而言,这里的经,只是指用“经”那种文学形式所表现的经典。
  2、祗  夜(应颂、重颂)  其本意是“可以唱出来的”,但在文学形式里是指用韵文来重复散文所叙述的东西。也就是说散文与韵文(偈)兼而有之的佛的说法形式。所谓应颂是“对应著散文的颂(韵文)”,所谓重颂则是“重复散文内容所说的颂”。
        3、记  别(毗佃罗那、记说、记别、受记、悬记)  这一项在原始佛教、部派佛教以及大乘佛教的用法上,内容多少有些变化。其本意是“问答体的解说文章”,后来又进一步解为“对简单的东西做详细解说”的意思。这个意思用记说或记别来代表比较妥当。在大乘佛教,则不只是前述这样的文章形式,而且还指佛对弟子们未来命运的一种预言。也就是“成佛的预言”才称为受记或授记,在这里要把握的是其内容的性格。简言之,这个项目最初的意思就是“记说”而已,后来就成受记(授记)。也可以把记别(记别)看做是两者之间的意思。
  4、讽  颂(伽陀、偈)  这是一种只有韵文的文学形式,如法句经、长老偈、长老尼偈等都是其中一例。
  5、自  说(优陀那、无问自说、感兴语)  遇到某种令人感动的事件时,自然由衷而发的言论叫做自说。佛弟子们也可能有自说的情况发生。在九分教与十二分教中,主要是指佛的自说。佛陀通常都是应别人的请求而说法,自说是未经他人请求而自己说出来的。自说原本就不是文章形式,本是指“自说教化”的意思,在形式上散文韵文都有。
  6、因  缘(尼陀那)  这是指说法时在某种因缘条件下,说出那种序文式的故事。这就是1经典一般所说的因缘、2有一些偈所说的因缘故事、3制定戒律戒条的因缘。在巴利文的九分教中并不包含因缘,如本生故事的序章中载有释尊从过去世修行直至今生成道的种种因缘故事,这也可称为因缘。但这不是佛说的,而是后世注释书的一部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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