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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超人间性与人间佛教(3)

上述两种超人间境界同佛教的两种超越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外在超越可以在对绝对的超人间境界的追求中实现,而内在超越则可以在迈向相对超人间境界的修行实践中实现。 3.佛教的超人间性在当代中国佛教中有鲜明的体现

上述两种超人间境界同佛教的两种超越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外在超越可以在对绝对的超人间境界的追求中实现,而内在超越则可以在迈向相对超人间境界的修行实践中实现。

3.佛教的超人间性在当代中国佛教中有鲜明的体现。笔者认为,如果从信仰心态的角度进行分析,实践中的中国佛教无非有四种类型,即:参禅悟理的佛教、念佛往生的佛教、祈神护佑的佛教、行善积福的佛教。在这四种形态中,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信仰都十分突出的是第二个类型,即念佛往生的佛教。完全建立在超人间力量信仰基础上的现实功利性佛教是其中的第三个类型,即祈神佑护的佛教。第四个类型,即行善积福,则是建立在一种同样具有超人间因素的原理(因果报应)基础上,伴以对恶的超人间境界的恐惧和对美的超人间境界的希冀,以及具有超人间力量的圣者的感召,以行善为手段,以积福为目标,由此感得各类善报。这种善报可能在今生,也可能在来世;可能在此岸,也可能在彼岸;可能是自己,也可能是被回向者的他人。可见,这种形态的佛教也具有浓厚的超人间性。至于最流行的第一种类型,即参禅悟理型的佛教,它以般若智慧为认识的方法,以宇宙实相为认识的对象,通过明心见性,达到此岸成佛解脱,显示了明显的人间性特征。即使这种最具人间性特色的佛教信仰形态,也和超人间有深层次的联系,因为无论是般若圣智,还是实相涅槃,都已经超出了人类的理性,超出了相对,进入了绝对,从而都具有了超人间的意味。般若圣智可以归属于超人间的力量,实相涅槃则可归属于超人间的境界,当然,这种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和其他类型特别是第二和第三类型的佛教信仰形态中的超人间已大不相同。

四、佛教超人间性的基本特征

1.具有超人间力量的圣者同时必然在智慧、福德、慈悲等方面具有超凡性。佛教对具有超人间力量的个体一般是从四个方面来界定的:一是智慧,二是福德,三是慈悲,四是神通。其中智慧是关键,尽管从认识论角度讲这种智慧是超越人类理性认识范畴的,但佛教智慧的本质还是关于世界与人生的一种认识方式。佛教的福德,是指佛菩萨发心之后通过各类现实的修行特别是各种善行对其誓愿的实现程度。通过修福德,才能证智慧;只有具智慧,才能真正积福德,所以,佛教总是要求福慧双修。佛教的慈悲,是无缘之慈,同体大悲,这种慈悲在理论上是所有众生都可以达到的,而实际上,却只有得道的佛菩萨们才可能完整地具备“无缘”和“同体”这种绝对化的慈悲标准。这种慈悲也必然要以发心之愿力和智慧为前提,并成为积累福德的自然过程,所以,佛教也总是提倡悲智双运。佛教的神通一般分为五种,即天眼通、天耳通、神足通、他心通、宿命通,而得道的大菩萨更是具有“无作妙力”、“威神之力”等超人间的力量,这是佛教超人间力量中最直接的体现。不过在佛教的理论体系中,神通是不能同以智慧为基础的漏尽通相比的。

可见,具有超人间力量的圣者必然以对世界人生的深刻体悟为前提,并心具大慈大悲之精神,身行积福累德之善业,所以,佛教的人格化超人间力量信仰尽管也有现实佑护和来世接引的功能,但本质上首先还是对佛教所认定的宇宙与人生真理的信仰。同时,具有超人间力量的个体都不是宇宙或人类的主宰者,而只是人类命运的解释者、人类灾难的警示者、纯善心行的引导者、生活方式的示范者以及拯救苦难的指导者,所以说,佛教中没有主宰神信仰,佛教徒对这种超人间力量的信仰原本意义上都是对关于人类命运的某种解释的认可,以及对拯救人类命运的某种方式的信任和效法。这种人格化超人间力量信仰在不同宗派、不同人群、不同时期均有不同表现。明清以来,在下层群众当中,这种信仰相当多地流为一种消极而被动的祈求佑护的信仰,那时盛行的荐亡法事则体现了对死后命运的过分关注,而这些原本只是佛教超人间力量在解释命运和拯救苦难方面的延伸和辅助而已。

2.以内在超越为特质的相对超人间境界信仰一直是中国大乘佛教的理论核心。这种建立在般若理论基础上的信仰,以人心为关注对象,以所谓的灵性体悟为方式,以心灵的全面变革为追求的境界,对于人类精神升华、社会净化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3.佛教的超人间是人类天性发展的趋向之一,是人间性的直接产物。人类无论在任何地域、任何时代都会遇到解释不了的奥秘和解决不了的问题,而探索奥秘、解决问题、追求美好却是人类永恒不息的冲动,正是在这种冲动中诞生了内在和外在两种超越。佛教的超人间则是这两种超越得以实现的关键。所以,无论是佛教的超人间力量还是佛教的超人间境界,都完全来源于人间,直接服务于人间,从来没有绝对的“超人间”。

4.佛教的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与人间和现世直接贯通,密不可分。从横向来看,佛教的超人间可以在此岸也可以在彼岸,彼岸的可及性完全建立在此岸的因缘上,所以,即使是彼岸的超人间也始终能与现实人生打成一片;从纵向来看,佛教主张三世因果,所以超人间力量和超人间境界既在来世也在现世,没有绝对离开现世的来世,来世的境界直接取决于现世的善恶,而超人间的来世性最终还是为现世人间服务的。以唯物史观来看,这些超人间的力量或超人间的境界,即使是属于彼岸的或来世的,也都是起源于人间的信仰,它们的存在为苦难的现实注入了希望的曙光,振奋起那些束手无策者生活的勇气,所以,这些超人间力量或超人间境界依然具有十分强烈的人间性。

从以上几个特征可以看出,佛教超人间特性并不必然导致厌世、出世、退避山林、脱离社会的非人间倾向,也不必然趋向鬼本、神本、重死轻生、度鬼不度人的非人生结局。从宗教学的角度来看,佛教的超人间不是脱离人间,而是立足人间、超越人间;不是否定人间,而是肯定人间、升华人间。

五、佛教超人间性与人间佛教的关系

1.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佛教超人间性和人间佛教的人间性其实都是现实社会中的人实现某种希求或获得某种承认的一种中介。马克思曾经说过:“宗教就是间接的通过一个中介物对人的承认。国家是人和人的自由之间的中介物。正像基督是一个中介物,人把自己的全部神性、全部宗教狭隘性转移到他身上一样,国家也是一个中介物,人把自己的全部非神性、全部人的自由寄托在它身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27页)马克思的这段话对我们认识传统佛教的超人间性与人间佛教的人间性之间的关系具有理论指导意义。通过传统佛教超人间性这个中介,人展现了自己理智无法解释的命运和现实手段无法实现的理想,从而使这个中介具有了鲜明的宗教性;通过人间佛教的人间性这个中介,人表明了自己对理智的信赖、对现实的肯定和对前途的自信,从而使这个中介体现了浓厚的世俗性。所以,佛教超人间性的根源在人间,超人间性的一切特征都是人间性的曲折反映,超人间性的一切内涵都是现实社会中的人的某些特征的间接体现,而人间性则是人对非理性的摒弃,是人关注现实并力图实现此岸幸福的体现。超人间性和人间性作为中介,它们都是人的产物,都是为人服务的,所不同的是,二者各自展现了人在现实社会发展中呈现出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特性。这是我们探讨佛教超人间性与人间佛教关系时必须首先强调的一点。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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