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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佛教大乘精神探讨习武价值(2)

《论拳术内家外家之别》中说“拳术中亦重中和,亦重仁义。若不明此理,即练至捷如飞鸟,力举千钧,不过匹夫之勇,总不离夫外家。若练至中和,善讲仁义,动则以礼,见义必为,其人虽无百斤之力,即可谓之内家。 佛家

《论拳术内家外家之别》中说“拳术中亦重中和,亦重仁义。若不明此理,即练至捷如飞鸟,力举千钧,不过匹夫之勇,总不离夫外家。若练至中和,善讲仁义,动则以礼,见义必为,其人虽无百斤之力,即可谓之内家。

佛家说心外求法都是外道,可以说外家。孙先生主张”习武,则能复其本来之性体。“这说明他认识到习武价值的根本处。

2.1.2意拳创始人王芗斋的”禅拳合一”与“利他主义”

王芗斋在《大成拳论,拳道丧失之原因》中指出,习拳只要有三:一曰健身,二曰自卫,三曰利群。利群为吾人天职。王先生曾在《大成拳论,自志》中提出:“拳道……其使命要在修正人心,抒发情感,改造生理,发挥良能,使学者神明体健,利国利群,故不专重技击一端也。若能完成其使命,则可谓之拳,否则是异端耳。”这些论述,对于指明习拳者的方向和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40年6月北京《实报》之‘大成拳宗师谈拳学要义’中说:“研讨拳学究竟如何合理与人生之重要关系及注意武道之真正精神之所在,……余已抱定不顾笑骂不作神奇的倡导,以究拳学之真正要义,永持利他主义。”

2.1.3马氏通备武艺创始人马凤图的“文武兼备”与“武医结合”

马凤图认为可以把武术当成是一门文武兼容的“武学”,不能通文就不能真正通武。他同时又强调,武术是一门“实学”。他所遵循的是“文武兼通”的路子,就是古代学人所坚持的以孔子思想为指导的传统武学道路。马凤图一生倡导医武结合,他主张医者应该是强健体魄的表率和宣传者,武者不仅应该是良好生活方式的楷模,而且应该有一定的医学修养,“医武双修,才有珠联璧合之效。”

以上的分析说明一个问题,学佛习武关键在于“正知正见”,这可以影响到学佛习武的整体行为。我们应该认识“武术是能复其本来之性体,自利利他的方便手段。”

2.2习武者要“发大愿”

学佛要发大愿,愿度无边的众生,愿断无尽的烦恼,愿学无量的法门,愿成无上的佛道。有此大愿,必有大成。

佛法的修法,虽然不同,但都要以愿力为主。愿力要切实,正大,痛念死生无常,决心要求解脱,并发广大悲愿,誓愿与一切众生共同获得平等圆满的无上正觉。

《华严经普贤行愿品》这是学佛学道最关键性的信念所在,我们的心量要以普贤菩萨广赅无尽三千大千世界虚空般的行愿力为榜样,方是真修行人,才是真佛子。下面从大乘佛学的发愿探讨习武者应有的“发愿”。

《华严经普贤行愿品》

悉除一切恶道苦,等于一切群生乐,

如是经于刹尘劫,十方利益恒无尽。

如何是普贤如来的境界呢?自利利他的这种功德成就,不管经历多少劫数,十方三世一切众生都要给它离苦得乐才行。“虚空有尽,我愿无穷”,这是佛菩萨们的真实行履处。

普能严净诸刹海,解脱一切众生海,

善能分别诸法海,能甚深入智慧海。

普能清净诸行海,圆满一切诸愿海,

亲近供养诸佛海,修行无倦经却海。

这一端经文以“海”来象征普贤行愿的深广浩大,难以限量。学佛之人万万不可缺乏这种大海般的胸襟气度,经云:“因地不真,果招迂曲”,学佛,若是初发心之根本不够真切透彻,不是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求菩提,那么要成就“神通力”、“大乘力”、“善业力”等等不思议功德,作不到。所以跟随佛学要发大愿,起大勇猛精进心,如大海豁然磅礴,洋洋大观,以无比的魄力将自己的身心,里里外外,洗涤得一干二净,身口意纯净无,睛空万里染;甚至由一己身心之净,扩展遍及三千大千世界,无量微尘世界,亦皆清净通澈,万德庄严。佛法的目的就在解脱,不但自己解脱,也要一切众生解脱。

三世一切诸如来,最胜菩提诸行愿,

我皆供养圆满修,以普贤行悟菩提。

学佛修行第一步要从普贤行愿开始,三世一切诸佛之所以能够成就佛果,全在圆满了普贤行愿。学佛者应该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上求佛道,不要只为自己的重重烦恼而求解脱,不然表面宣称学佛修道,堂皇的很,其实也还只是一种可怜的自大自利的心理而已。

从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到学佛精神的伟大,习武者也应具备这种大海般的胸襟气度,还要发愿“永远利他的伟大精神”。

万籁声著《武术汇宗》(1928年)列专节《少林寺传授门徒规条》,全部戒约有规条十二,另有“十不许”与“十愿”,下面介绍“十愿”。

一愿学此本领,保国安民!

二愿学此本领,抑强扶弱!

三愿学此本领,救世济人!

四愿学此本领,锄恶除奸!

五愿学此本领,保助孤寡!

六愿学此本领,仗义疏财!

七愿学此本领,见义勇为!

八愿学此本领,兴旺门第!

九愿学此本领,舍身救难!

十愿学此本领,传授贤徒!

“十愿”从正面列出各种合乎仁爱正义之高尚德行,以为运用武功本领之正道。特别值得注意是以“发愿”之形式作“誓言”:日后违反“天神共殛,不得好死”!虽然“发愿”、“发誓”之类,仍带有原始之约律色彩;但武德伦理思想,毕竟是以教育为本质,并非法律,因此,体现武德伦理之誓言,可视为最高的保证。

2.3习武者的“戒律”

2.3.1少林寺的习武规条

“武以寺名,寺因武显”。少林寺之所以名播四海,与少林武术关系大。嵩山少林寺的一大特点就是:“演武礼佛,禅武并举”。修行与习武紧密结合在一起,随着佛教的传播和禅宗的兴起,禅僧多习武,而形成独特的少林武派。

佛门中有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佛经上所规定的大约有五千多条。最主要的戒律是要严守“三规,五戒,十善”,总体来说,都是为了把僧徒限制在修定,修慧,努力行善,清净身心上来。少林寺为武僧另有规条,其内容都不外于佛门戒律。特别强调习武者的武德修养。下面介绍其部分内容:

早在十二世纪,少林寺觉远法师就为训练众僧习武规定了森严的“习武禁约”,名为“十禁”:一禁叛师;二禁异思;三禁妄语;四禁浮艺;五禁盗劫;六禁狂斗;七禁违戒;八禁抗诏;九禁欺弱;十禁酒淫。到二十世纪初(公元1915年)。

三十年代的少林寺著名武术大师贞绪法师在训徒时,常教育门徒说道:

“武德育良师,苦恒出高手,习武先挨打,笑颜应人欺,宁可受人打,绝不先打人,持技做歹事,辜负先师心。”这些规条说明少林寺习武首先讲究武德的培养。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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