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母恩难报 中国传统孝道思想建立在家庭成员在经济、政治、人格不平等的基础上,与父权家庭、宗法社会密切相关,因而传统孝亲观主要表现为对王权、父权的顺从,孝基本上是人子对父母尊长单方面的义务,强调“顺”。儒家的“三纲”明确规定,臣子、妻子、子女必须绝对服从君王、丈夫、父亲。从其孝道思想的角度来看,就是做子女的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父母(主要是父家长的权威),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是儒家孝道伦理发展到极致的真实写照。 而中国佛教孝道思想张扬的孝亲意识,更多的是一种宇宙间的自然亲情关系,不像中土孝亲伦理含有更多的社会宗法关系。它从佛教的“众生平等”、“六道轮回”、“自渡渡人”的基本义理出发,倡导人们为脱离苦海,走出轮回,成就涅槃,而孝顺生身父母、七世父母以及所有众生;从父母恩重来强调对父母恩情的报答,尤其侧重论说母恩难报。其报恩是对父母的尊敬、奉养,让父母得到精神上的改变及修行,使他们得到安稳,是一种亲情的自然流露。佛教为孝道的推行提供了善恶报应、生死轮回的信仰威慑力,要求人们“诸恶莫作”、“诸善奉行”。依照因果报应理论,人生的命运、前途完全受因果律的支配和主宰,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如果行善行孝,死后成善灵,升至西方极乐世界;否则成为恶鬼,变牛做马,下十八层地狱受苦受难。儒家说忠孝节义,佛教说因果轮回,道教说神佑鬼惩,积淀在内心的伦理观念和外在的鬼神信仰构成了对世俗民众的强大制约力,儒释道在孝道观上的结合极大地强化了孝道的社会功能。 行孝为了报恩,是佛教孝道思想的基本理念。佛教的孝与报恩理念紧密相联,无论是《佛说孝子经》,还是《佛说父母恩难报经》,都着重强调父母养育之恩。一些佛教经典详细说明了父母养育子女的艰辛,指出子女能使父母闻法得戒,修习三昧,成就无上智慧,最后获得解脱,才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是真正的孝。 (三)理行同修 中国传统孝道思想包括对现世父母的“事孝”,祭祀先祖的“享孝”,追祭已故父母的“追孝”。传统儒家认为,父母在世时,为人子者,要尽其尊敬和奉养,要不忘立身以养其志。父母生病时,为人子者,要尽心侍疾。父母去世时,为人子者,要送葬、承志,要追念父母和祖先。为了使人们做到亲老,子女养之;亲病,子女侍之;亲死,子女葬之,儒家经典规定了一系列的孝道规范和行动准则。 而中国佛教孝道思想认为,要以“敬”、“德”报父母恩,更要以“道”报父母恩,只有理、行同修,才能达到真正的大孝。对父母的哀丧,儒家主张三年服丧;印度佛教不主张在人去世后,身着孝服,悲戚流泪;而契嵩加以折衷,认为僧人的父母去世,不宜穿普通的丧服,僧人的大布袈裟即是出家丧服。他认为三年必心丧,静居修我法,赞父母之冥。所谓心丧,原是古代老师死后,弟子不必穿丧服,只在心理悼念。契嵩认为,僧人的父母去世,要以心服丧,静居修法,以帮助父母修造冥福。 (四)笃孝修福 中国传统儒家孝道思想与忠君观相联,孝亲表现为遵从宗法等级制的“孝忠”,存在着森严的等级秩序。不同等级身份的人,有不同的孝的形式和内容,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之孝和庶人之孝,都有不同的规定。忠孝相通在观念上使君和父的权威联成一体,两种权威互相支持,使其变得神圣而至上。中国传统思想家们注重“孝慈”,是因为他们认为“孝慈”规范的贯彻,不仅可以稳定社会秩序,还能培养人们报国之心、爱国之情。孟子认为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太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意思是说,由尊养家庭老者扩展到尊养社会上的老人,用对父母的感情去孝敬别的老人。 而中国佛教孝道思想认为,笃孝、修戒是为了求福、养亲,要修福不如行孝,行孝不如持戒,出家僧人应节衣缩食,以赡养父母。佛教还把人们的孝行和佛事活动结合起来,竭力在民间造成奉行孝道的气氛。《盂兰盆经》说:“是佛弟子修孝顺者,应念念中常忆父母供养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常以孝慈忆所生父母乃至七世父母,为作盂兰盆,施佛及僧,以报父母长养慈爱之恩。” 中国佛教依照这种说法,为拔救双亲乃至七世父母,而举行盂兰盆会,目连救母的故事缀成文学、绘画、戏剧等,对维系儒家的纲常名教和宗法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行孝“戒杀” 中国传统孝道思想的伦理原则都是依血缘而定的,其核心是孝悌。正如孟子所说,仁的实质是事奉父母,义的实质是顺从兄长,智的实质是明了并信守这二者的道理,礼的实质就是调节修饰这二者。而中国佛教孝道思想超出了俗世血缘链条,宣扬众生平等,一切众生皆有可能是你的前世或七世父母,因而中国佛教主张“戒杀”也是行孝的一个重要方面。《梵网经》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密切相关性是慈悲孝顺的出发点。所以,佛教若行孝道,首先就要遵守不杀生的戒条。因为杀生而食,有可能是杀我的父母,杀我的前身。 三、中国佛教孝道思想的历史作用和现代价值 中国佛教孝道思想作为中国传统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古代社会中曾发挥过积极的历史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丰富了佛教伦理思想的内容 如前文所述,中国佛教思想家们根据不同时代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在不同时期通过对含有孝的思想观念的佛教经典的理解和佛教教义的精神领会,对不少佛教经典进行翻译和注疏,在必要时不惜借佛之名,撰写具有中国特色的有着丰富孝道思想的中国佛教经典著作。所有这些,一方面,表明了一代代中国佛教学者和僧侣们为弘扬佛法、传承佛理、践行佛教孝道所作的贡献;另一方面,他们所翻译、注疏、编撰的佛教著作对于佛教伦理思想的发展和丰富,对于整个佛教经典宝库的资源扩充,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 (二)加速了佛教在中国的传播 中国传统儒家对于孝道一直是宠爱有加的,特别是在汉代孝观念的势力极为强劲,基本上每个皇帝的谥号,都冠以“孝”字。中国佛教思想家们深深懂得“权变”的重要性,追求人生解脱的佛教要想在中土社会得到传播和发展,必须发掘出印度佛教教义中与中国传统儒家孝道相契合的伦理思想观点。于是很多中国佛教徒,从印度佛教劝人为善、众生平等的伦理观念着手,运用佛教的五戒比附儒家五常,以奉行五戒、五常者为大孝,从而得出印度佛教伦理思想和儒家传统伦理思想在很多方面是相通的,而且可以相互补充,这样就找到了外来佛教在中土社会立足的伦理依据和思想基础。同时中国佛教思想家们大力宣扬佛教中的孝道思想,不仅提倡在家居士要讲孝道,遵循世间孝道伦理规范,而且还标榜出家沙门可以劝父母行善修身,成就佛果,实现“巨孝”。这就加速了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促进了佛教在中国的发展,使佛教伦理思想成为中国传统伦理(儒释道三家)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