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即是商业活动的全球化。商业活动在将全球人们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同时,也使得人们的命运进一步地息息相关了。以佛教“福德”、“智慧”平等发展的理念而论,只有商业和文化在共同协调发展的情况下,人生和社会的发展才有希望。 在当今这个时代当中,人们受经济利益至上的思想观念所主导,将几乎全部的精力倾注于直接的经济利益牟取上,而忘失了文化对提高人生存智慧的重要性,以至于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变得偏执和疯狂,无视经济规则、法律制约及道德标准,最终使得经济变成了一柄损人害己的双刃剑。 商业活动是获得经济利益的手段,人是商业活动的主体,人只有在将商业活动和优秀思想文化充分相结合的情况下,才会具有物质与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的智慧,从而既能避免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及各种经济犯罪问题,也能不断增强抵御自然灾害与经济危机的能力,真正从经济中获得利益。否则,即使全球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其结果也未必完全值得乐观。 在浩翰的佛教经典中,从不同角度阐释商业思想的经典很多,如四种《阿含经》、《佛本行集经》、《六度集经》、《优婆塞戒经》、《一切有部律》、《瑜伽师地论》等等。佛教经典中的商业思想固然十分丰富,因受以往的社会历史局限和佛教自身不够重视,虽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远远尚未达到应有的水平,而且更没有人对其作过全面的整理。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的今天,佛教有关商业思想已具备了挖掘整理与全面发挥作用的良好条件。可以说,如果人们一旦对佛教的商业思想有所了解,很容易会感到它是人类商业思想的宝库,并且会看到今后商业健康发展的光明前途。 一.佛教商业思想的架构 佛教商业思想的架构有三个方面: 1.佛教商业思想的世界观 佛教于创立之初就提出了与神学完全不同的世界观,认为世界一切事物的兴衰生灭不存在超自然力量的支配,而是由“因缘”所完全决定的。于《大智度论》卷十一中说“诸法因缘生,是法说因缘,是法因缘尽,大师如是说”。从人的角度上来说,“因缘”分别指的是主观和客观。因缘的相应聚合事物得以产生,因缘的相应消散事物得以消灭。正是因为对“因缘”这一世界自然规律的揭示和运用,佛教认为人的贫富苦乐等各种差别,无非是主观能动的内固和作为客观的外缘相互结合的结果。因此,佛教更加明确地提出,只有相信因缘这一世界根本法则,才是最有益于人生的大事。于《正法念处经》卷第五十五中说“一切众生第一胜法,谓信因缘”。”佛教又更加明确地指出,一切新生事物无非是因缘的变化组合。于《优婆塞戒经》卷一中说“因缘故则有和合,缘和合故本无后有”。佛教更进一步地说明,因缘的结合即是种力量的相互作用。于《大乘密严经》卷上说:“世间内外法,互力以相生”。对此道理于《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十九中更加具体地说“又内外法亦互为缘,谓因农夫生稼穑等,由饮食等滋长有情。有情、无情,有根、无根,有心、无心,及有爱执、无爱执等,应知皆互为增上缘,随其所应例可安立”。这种对世界万物相互依存关系的认识,既说明了商业成败的关键所在,也决定了佛教人生社会价值的正确取向。 2.佛教商业思想的人生社会价值职向 “自利利他”是佛教商业思想的人生社会价值取向标准。佛教认为,人生存在的唯一社会价值在于“利他”。于《菩提行经》卷二中说“我于今生中,净心行利行,于利益即无,何事于饮食!凡所作为事,要在于利他,彼无利非爱,定获罪无疑”。佛教明确指出,脱离了利他一切个人的利益都没有真实的意义,只有在利他的基础上才有真实的个人利益。于《优婆塞戒经》卷二中说“自利益者不名为实,利益他者乃名自利”。又进一步概括说“利益他者即是自利”。”佛教“自利利他”的思想是高度重视物质经济利益的。于《大智度论》卷第五十六中说“贫穷故,自不能利益,何能利他”。”因此,欲实现“自利利他”的人生社会价值追求,不应信守“安贫乐道”,而应通过商业等各种正当的手段去积极的创造财富。在佛教中实现“自利利他”除用商业等手段牟取财富外,还包括了一切有益于社会的各个方面。于《菩提资粮论》卷第三中说“凡利世间事我皆应作”。 3,佛教商业思想的具体内容 反映佛教商业思想的具体内容非常丰富,在此初步介绍十六点。 (1)佛教在商业上追求的是普遍利益。于《等目菩萨所问三昧经》卷下说“利养普世”。“利养”的含义,泛指可以滋养人的物质经济利益;“普世”义指普遍世间。今人所说“普世”一词即出自佛教。在经典中又相应地提出以“供养世间”为乐的思想。于《菩提行经》卷第一中说“若有布施于少食,修善供养于世间,所施大小如蚊蚋,亦获快乐得半日”。 (2)佛教在商业上追求的是共同利益。于《长阿含经》卷第十一中说“同利等彼己,所有与人共”。 (3)佛教提倡发展商业首先在于造福社会贫弱。于《大乘修行菩萨行门诸经要集》卷下说“不为自己受蓄财物,凡有所得悉为成熟贫苦众生”。《优婆塞戒经》卷第二中则说“若少财时,先给贫穷后施福田,先为贫苦后为富者”。 (4)佛教发展商业在于造福社会大众。于《优婆塞戒经》卷第二中说“为众生故,求以弘利”。 (5)佛教认为正当的商业活动对造福与利益社会具有无穷无尽的意义。于《六度集经》卷第三中说“治生以道福利无尽”。”“治生”义指“治理生业”,是古代对商业活动的称呼。 (6)佛教认为商业经营的成功须具有全力以赴和专心致志的精神。于《杂阿含经》(该经为一卷本)中说“佛告比丘,治生有三方便未致利能致,已致不减。何等为三?是间比丘,有治生者晨念多方便尽力向治生,日中亦尔,晡时亦尔,求多方便尽力索令有利” (7)佛教要求商业经营要具有善始善终的敬业精神。于《大宝积经》卷第八十二中说“有所为作而不中舍”。 《优婆塞戒经》卷第四中说“凡所作业要令毕竟……所作未竟不中休息”。 (8)佛教以知识技能的获得作为商业发展的先决条件。于《优婆塞戒经》卷第二中说“有智之人所学世法于学中胜,以是因缘便得财富及大自在”。《别译杂阿含经》卷第十四中则说“先学众技能,次集诸财宝”。 (9)佛教在当时提出的商业经营范围很广,可以说包含了一切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于《杂阿含经》卷第四十八中说“营生之业者,田种行商贾,牧牛养兴息,邸舍以求利,造屋舍床卧,六种资生具”。”《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三十六中说“为利世间故,世间技艺靡不该习,所谓文字、算数、图书、印玺、地、木、火、风种种诸论咸所通达”。”《正法念处经》卷第二十九中说“云何布施?或人大海、过大旷野以求财物,或从他佣力求财布施贫穷苦恼之人”。”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