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有一个朋友,他不太学佛法,我有时候跟他说一点佛法,过去说过一些佛法。他对於夫妻之间的这种恶缘他就不太承认,他说我要结婚,看看这是不是恶缘。结果结了婚,开头的那一、二年还挺不错,夫妇的关系还是不错的,愈到后来愈不行,结果没几年,他们还生了一个儿子,好像是四岁,结果闹离婚,后来离了。这不就是恶缘来的吗?真正是恶缘,毒害的这种心理不得逞他不休止,太可怕了,原来朝夕相伴的竟然是一个来报怨的罗刹。所以这个真的是业因果报,来临头上了那是没办法躲避。所以「固非人力之所可破也」,善缘也好、恶缘也好,这种婚姻不是人力可以破的,人力要是能破那没有因果了。不能破,我们还要起心动念要破,这是造业,其实改造不了对方,实在讲自己造了无量的罪业。 所以「要其所以欲破者,不是出於挟仇,即是起於嫉妒。无论破於未成之先,或破於既成之后,其罪一而已矣」。如果起了恶念要破坏人家的婚姻,拆散人家的家庭,这种人是什么?多半就是两种,一种,心怀著仇恨要报复,可能是过去,或者是前生、或者是今世,遭到对方破坏家庭,心怀著仇恨,所以这一生遇到了,要破坏他,这是来报复的。另外一种是嫉妒,可能是贪别人的家产,或者是贪别人的配偶,嫉妒的念头生起来了,所以造作出破人婚姻的罪行。无论破坏成不成功,这破坏可能是在没有成功之前就破坏,或者是在已经成功之后破坏,未成是指婚姻未成,譬如说男女两人已经订婚了,但是因为自己嫉妒,蓄意破坏,把两个人拆散了,或者是婚姻已经成了,让人家离婚,所犯的罪业是一样的,都同属於破人婚姻。这里讲到破人婚姻他的罪过。 下面是讲慎择配偶,安士先生说,「有意破人,固是不可,然而相女配夫,相夫配女,则又不可不慎」。有意破坏别人婚姻这当然是罪过,不可以造的,但是虽然说姻缘前定,逃不出因果业力,但是为人父母者为自己的女儿找夫婿,或者是为自己的儿子找媳妇,这个嫁和娶都要非常的慎重,为什么?因为这个事关重大,因缘非小。我们所希望的是能够结得善缘,不要结得恶缘,结得善缘这一辈子幸福美满,如果不慎结到恶缘,那这一辈子可就惨了。特别是女方,俗话说得好,「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择偶不慎那遗恨终身。所以父母要帮助儿女选择,首先父母要懂得从小教导儿女,帮儿女树立良好的德行,「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有很好的德行,就自然能够感召有德的君子、淑女相配,假如他没有德行,或者他甚至放荡淫逸,那怎么可能会遇到良好的夫婿或者媳妇?这不对应,总得要讲究德行相匹配,这是最主要的。 另外要选择,选择配偶最重要的是看他的德行,有德之人通常是你的善缘,因为他不会做恶事,不会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也不愿意做损害别人感情或者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情,有德君子或者是窈窕淑女,窈窕是指德行美好这种贤慧的女子。择偶首重德行,德行里面首重孝道。你看这个人,你嫁女也好,你娶媳也好,关键看对方是不是个孝子、孝女,你不要看他对你自己儿女怎么样,你要看他对他自己父母怎么样。假如他一天到晚,一个男生追你的女儿,天天能够到你家门口为你的女儿送花,买了很多好东西供养你们家,非常的热情,这个时候你得冷静一点,不能说他对你好就是好。你要怎么看?要看他对他父母好不好,你看他回家里是不是每天能够给他父母送一枝花,是不是天天非常热情、非常孝顺,常常买回供养,让他父母开心,是不是这么做,如果不是,那你得提高警惕了。《孝经》当中有一句话讲得好,「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你看对自己父母不爱、不敬者,叫做悖德、悖礼,违背道德、违背礼义。这种人能把自己女儿嫁给他吗?嫁给他了,他得到了之后恐怕面色就变了,比那个《聊斋》里面画皮变得还快,翻脸就不认人了,这种我们所说的白眼狼,社会里有得是。这是择偶不可不慎,事关儿女终身大计,这也是为人父母要想到。最重要的,要把这种理念传授给自己的儿女,让她自己有这种观念,因为现在是民主自由开放的社会,父母想要帮助儿女,儿女未必接受,这就很麻烦。他如果任情、任性,你根本没办法管他。最好的方式,让他也来学习圣贤教育,懂得如何看人,懂得如何择偶,那你就可以放心。不学这个伦理、道德、因果,那很可能会出现危险。 这里安士先生简单提了几条如何择偶要注意的问题,「或年齿悬殊,难必齐眉偕老,或贱良各别,并非户对门当」。这里是讲到男女双方如果年龄相差悬殊的,譬如说相差二十岁以上,这就很难白头偕老,这是明摆著的事实。如果是贫富贵贱相差太大,又是不能够门当户对。这个门当户对确实不可不讲求,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个人他从小到大在一个家庭里面成长起来,必然是受到这个家庭的价值观、世界观的影响,他做人做事的看法、想法、做法,都已经基本定下来了,要改变是不容易,要花很大的力气,可能会有很多的摩擦。如果两个家庭文化背景相差非常远,这就很难门当户对,这就会出现开头的时候热,慢慢的就凉了,慢慢就会起摩擦,最后以离婚告终,现在很多也是这个情况。 所以怎么样子解决?最好是家家都来学习传统文化,都学习伦理道德,大家都有共同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相去就不会太远。至於说家庭的贫富、财产的差别,不是主要的问题,关键是要看他的德行、文化的差别。所以「是亦未可草率」,不能够草率的行事。「至於室家之贫富,相貌之妍媸,则非所当计矣」。这是讲到不要重家产之多寡、家境之贫富,这个不是主要的,也不要计这个女子相貌长得好不好看,那些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还是一个德行、一个是文化背景。 好,下面安士先生讲了两则故事,第一个是出自於《孙侍郎记事》,叫「得书改过」。孙侍郎他叫做孙洪,他在少年时候就跟一个同窗(就是同学)一起读书,互相都约定,如果收到家里的来信都互相不要隐藏。这两个同学很要好,真的是无所不谈的,都是公开的。有一天他的同学收到一封家信,就把它隐藏起来不给孙洪看,结果孙洪发觉了,就追问他。他朋友就说了,这是因为家信里面有些话不太适合给你看,怕你看了不太高兴。孙洪说有什么不能看的,非得要看。这个同学没办法,只好把他父亲的信拿给他看。原来信中说到,是他父亲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官府,上面有公布出考取人员的名录,他说你跟孙洪两个人都在上面,但是孙洪的名下有一行红字,有一行注解,这红字写到说某年某月某日孙洪替某姓人家写了一个离婚协议书,因此上天责罚他取消名籍。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