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知识:珍爱生命,安全第一(16)

2. 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中耳炎、心脏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无力者都不能去游泳。 3. 参加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

2.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中耳炎、心脏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无力者都不能去游泳。

3.参加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或意外。

4.被污染了的河流、水库、有急流处、两条河流汇合处以及落差较大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一般来说,凡是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山塘水库都不宜游泳。

5.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气突变等情况下,也不宜游泳。

十七、游泳时应注意什么?

游泳是一项十分有益的活动,同时也存在着危险。要保证安全,应该做到:

1.游泳需要经过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中耳炎、皮肤病、严重沙眼等以及各种传染病的人不宜游泳。处在月经期的女同学也不宜游泳。

2.要慎重选择游泳场所。到江河湖海去游泳,必须先了解水情,水中游暗流、漩涡、淤泥、乱石和水草较多的水域不宜作为游泳的场所。来往船只较多、受到污染和血吸虫等病流行地区的水域也不宜游泳。

3.下水前要做准备活动。可以跑跑步、做做操,活动开身体,还应用少量冷水冲洗一下躯干和四肢,这样可以使身体尽快适应水温,避免出现头晕、心慌、抽筋现象。

4、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5.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6.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

十八、游泳、戏水注意事项

在亲近溪流之前一定要预先得到家人的同意,同时要结伴以便互相照顾。

●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语之水域处,千万不可下水戏水。

●切勿到不明地形的水域、溪流、河汌、湖泊等游泳、戏水,以免发生危险。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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