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言 这是作者十年来身体力行并深深获得效验的一个主义,初行时未能自信,又怕人说我自赞、诳他、打妄语,只好自己受用,从未公开发表;今年春,看书看到有“教授的诲人精神,应将一解一得尽以传人”的话,乃于焦院第一周的精神讲话,向各同学讲过一次,最近想把这一得之愚,本“与人为善”之意,公诸同好;乃将讲稿整理补充,写成此文。若读者诸君能如说行持,必能自利利他,获无量功德。 自赫胥黎“物竞天择”、达尔文“优胜劣败”倡说以来,世人往往损人利己,弱肉强食,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痛苦之上,良深浩叹。读者诸君,如能辗转劝化全世人类实行这“慈悲主义”,把他人的快乐建筑在自己痛苦之上,必可挽回世界人心,促成永久和平。这是我发表本文最大的愿望! “慈”,就是牺牲自己而施与他人之安乐。“悲”,就是同情他人而急欲救其痛苦。《大乘义章》曰:“爱怜曰慈,怆恻曰悲。”又曰:“慈能与乐,悲能拔苦。”《智度论》曰:“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即是此义。“主义”,即是“由思想而生信仰,由信仰而生力量”之谓。“慈悲主义”的意义,就是以慈悲心为一切思想行动的中心指导者,换句话说,就是把我一切思想行动使符合并依归于慈悲之道。 “慈悲主义”是佛陀的,并不是“我的”,但因本文的内容,乃叙述我个人实行佛陀慈悲主义的经历、方便、效验及解释疑义,故加以“我的”二字,非敢骄慢,请诸君原谅,并指教指教! 二、我实行慈悲主义的缘起与经历 我少小时随母在家庭中,早晚常常拜佛念佛:“南无西方极乐世界,大慈大悲,阿弥陀佛。”由此种下了“慈悲”的种子。十九岁出家后,在小庙上晚殿,总要念忏悔文:“大慈大悲利众生,大喜大舍济含识” ,又听人说:“佛教是大慈大悲救人救世的宗教,”由此才相信“慈悲”是可宝贵的东西。二十一岁在焦山,听讲《心地观经》“慈父恩高如山王,悲母恩深如大海。”又读《法华经》“如来室者,一切众生中大慈大悲心是”,由此才懂得一点“慈悲”的意义,然而并不知怎样去行持?更不知行持有什么益处。二十四岁在南岳,听到灵涛法师一次剀切的训话,他说:“自七七事变以来,战火日见蔓延,我们处在这个乱世界,随时随地都有丧身失命的危险,真是可怕!观察战争的起因,实由于少数野心家的贪瞋猛炽,众生的共业招感;要断灭贪瞋,忏悔共业,消弭人类残酷战争,促成世界永久和平,我们必须力行 ‘慈悲三昧’ !我又觉得地狱饿鬼趣中的有情所受各式各样的痛苦,更是人间所未有,梦想所不及,我们看经论中所说的苦状,谁不怕到那里去受苦?再观察地狱饿鬼的起因,也实由于有情的放纵贪瞋,广造逆恶。要降伏贪瞋,忏悔逆恶,救拔受苦有情,度脱地狱饿鬼,也必须力行这‘慈悲三昧’!假若你们个个力行慈悲三昧,不但世界得以和平,有情得以解脱,就是你们自己也能免除战争的危险,免除恶趣的痛苦,所得功德利益,无量无边。”我听了这一次的训话,深深地感动,觉得慈悲有这些胜义与妙用,发誓努力奉行。 从那时起,自己规定每周星期日为慈心纪念日,星期一为悲心纪念日,牢牢记住那两天,无论如何,总要做两件给人快乐救人苦难的事,或戒杀放生,或广修供养,或忍辱无瞋,或存心不害,或以同情的态度赞美他人的长处,帮助他人的工作,救济他人的急难,自己吃些亏,便宜把人讨,舍己利人,见义勇为,使他人离苦得乐,等等。如此行了两年,星期日和星期一,便成为我的欢喜日了,他人给予我的快乐,救助我的苦难,恰是我过去利人救人的如数以偿,甚至加一倍十倍百千万倍的收获,实使我感激涕零!由此格外加功用行,除于星期日星期一实行慈悲外,更于星期二至星期六,将与“慈悲有关的喜舍、四摄、六度、五戒、十善、十一善心所、三十七道品等一切善法,轮流行持,最低限度,日行一善。然而我的业重福轻,障深慧浅,行之既久,未免懈怠心生:或闻讥谤而退悔,或将行施而难舍,或因病忙而疏忽,或虑利害而迟疑,但常常鞭策自己,勉力行去;因而获得的感应更奇,效验更多:日间安乐,夜无恶梦,逢凶化吉,遇险为夷,灾难消除,人人敬爱,甚至回瞋作喜,转祸得福。得了这些效验后,对慈悲主义,更加深信不疑,力行不懈,随时随地,尽心尺力,以种种方便,利济众生;并于日记记之考核勤惰,日日自警,日日行持,一日不行,即一日不能自安,久而久之,习以成性,自作自受,乐趣无穷! 三、我实行慈悲义的十三种方便 上来已述我实行慈悲的缘起与经历,但“慈悲为室,方便为门” ,要由方便之门,方入慈悲之室。故再略述我实行慈悲的十三种方便: (一)利他——我常常思量“利己”,是我一人得利,而多数人受害;“利他”,是我一人受害,而多数人得利。一多相较,觉利己太藐小,而利他确很伟大,于是决定了意志:“宁可天下人负我,莫教我负天下人” 。也就和经论中“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上士恒勤求、自苦他安乐”的意思相同。我就本着这个意志,与人合作,愿意多吃些苦,少分些利乐,与人交往,愿意多吃些亏,少讨些便宜。尤其利害冲突关头,切记先为他人打算:宁可舍己利他,绝不损人利己;最低限度,利他而不损己,或利己而不损他。所以我立身处世,发一言,行一事,抱定这一个观念:一切以利他为标准。 (二)同情心——民国三十二年冬,我在衡阳因交涉寺产被无线电台台员用绳子吊起来的时候,身体感到非常痛苦,生命感到极大威胁,只得默念“南无大悲观世音菩萨……”希求菩萨通知太虚大师们赶快营救:早来一分钟,使我早脱一分苦,若迟来半点,恐怕就往生了;那时心中极迫切的情绪,非身历其境者不知。就因为受过那次痛苦的教训,之后看到或听到他人及众生受苦,就如自己受苦,很迅速地努力抢救:如见他人跌倒,立刻去扶起,他人急难,立刻去排解,他人碰伤或中毒,多方请医去医治,他人溺水或失火,不避嫌怨去援救;尤其看到他人被吊或鱼鳖鸡鸭被人倒悬,心急如焚,总要想尽办法去解救。这些都是由于我的同情心的驱使。 (三)恒顺众生——我当学僧,即随顺院长教师意旨,精勤修学;当教师,即随顺院长学僧意旨,认真讲课;当院长,即随顺教师学僧意旨,尽量栽培;当清众、执事、住持等,亦复如是,不存主观成见,随顺客观趣向,待人如是,待一切众生亦如是。我愿意如有春天的雨露,夏天的凉风,秋天的明月,冬天的的太阳,江海的轮渡,大陆的车辆,空中的飞机……做时代所需要众生所受欢迎的一个人。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