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不但是理论的发现者,亦是理论的实践者。如佛陀在世之时,因了过去世未修菩萨道时与提婆达多结下怨恨,所以提婆达多时时想害佛报仇,时时来找佛陀佛陀的麻烦给佛陀过不去;可是佛陀并没有对他感到麻烦与烦恼,反之还对他表示亲切的好感,时时向大家说提婆达多是他的善知识,好朋友,由於提婆达多的逼害与鼓励,使他的道业精进勇猛,提早得到超级的成功。不但视提婆达多如此,就是视那位与提婆达多做朋友的阿奢世王,也是如此,因阿奢世王帮了提婆达多的忙,不只是毒害他自己的父母,也有给佛陀过不去的地方,可是佛陀对他没有半点嗔恨与仇视,当他恶报现前,身患毒疮,叫苦连天,向佛陀忏悔求救,佛陀还是以慈光摄被,使他毒疮平复,恢复了健康。这些,都证明佛陀不光在理论上说冤亲平等,而是在行动的事实上实现了冤亲平等。 四、佛教是自他两利的 普通一般人的感觉,看见佛教徒入山或闭起门来用功,都以为佛教徒是消极厌世而自利的;其实呢,入山或闭门自作工夫,正是为入世利人的预备。所谓「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这一句话,正可以表达这个意思。 佛教的宗旨,在「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诸恶不做,消极的自利,众善奉行,就是积极的利他。所谓自他两利,这不是很明显的证明吗?为甚麽要硬说佛教是消极厌世而自利的呢?同时佛教行善的定义,是这所行的善行,必须于人于己都有利的,才叫做行善。如果于自己有利,他人无利或有害的,就不能叫做行善。又所作的善行,必须于现在有益的,於来世亦有益的,才叫做行善;如果只是目前有益,而将来无益的,亦不能叫做彻底的行善。这样来看佛教的为善,就是自他两利的标准的行善。所以学者梁启超居士说:「佛教的信仰是智信而非迷信,乃兼善而非独善,乃入世而非厌世」。又说:「佛教之最大纲领,曰悲智双修,自初发心以迄成佛,恒以转迷成悟为一大事业」。修智以求转迷成悟,是自利的事业;修悲救济众生,就是利他的大事业。如此,一个真正懂得佛理,能行佛事的佛教徒,就是人生自他两利的事业家,相信谁也不敢说佛教消极自利的逃世者了。 佛教的大乘行者,他们所作的事业,不但是自他两利,而且是利他重於自利,为人急於为己。孙中山先生曾说:「佛教以牺牲为主义,救济众生」,即是有见於此而说的。因为大乘行者的菩萨,他的发心修行善事,见苦必救,有求必应,你如果真有需要他的地方,他不但身外的财物可以布施给你,满你所愿,甚至自己宝贵的妻孥和生命,亦可以施献于你,真是「难行能形,难作能作」。而且他的布施为善,还是观空心境,不挟企图,所谓「度尽一切众生,而不见有一众生为我所度」,不杂丝毫功利观念。像儒家所说「杀生成仁,舍生取义」,亦都可是可歌可泣的牺牲为人的行动,如果其中不挟杂为自己贪图功名利禄的念头,所谓:「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那麽都可视为牺牲为众生的大菩萨了。 中国在东晋时代有个邓攸其人,他在石勒兵到,怆惶挈家逃走,因其弟早亡,特全其侄,继其香火,而把自己的儿子系於树上不顾,为救侄儿,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可以说以做到了无我的境界,这在佛教看来,也是成了舍己为人的利他行者。因此,世间一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乐而乐」的贤者,莫非是菩萨化世的大乘行者。佛教得名牺牲主义,其价值就在乎大乘菩萨所表现的积极救世的利他精神。 佛教在习惯上的称呼,分有大乘和小乘的名词。通常多呼南传佛教为小乘,以锡兰、暹、缅等处为小乘佛教的国家;呼北传佛教为大乘,以中、日、XZang等地为大乘佛教的国家。其实大乘教徒所表现的精神,固为积极的救世,就是小乘教徒不入社会,严萧自律的道德生活,亦是感召人心,影响社会,同意有其淑世利人的伟大作用。如中国只顾念佛不理人事的印光大师,严以律己怒以待人的弘一律师,他们静居兰若,并未深入社会,而所影响人心向善的作用往往比入世弘法的大乘行者,还要过之而无不及。由此足证大乘佛教固然是积极利世,而小乘佛教同样是勇於度人,在名词上分判大小,实在亦是多馀的。 人生在世数十寒暑,肉体终旧要坏灭的;而不灭的是精神生命,佛教呼之为慧命。儒家立功立德立言,呼为人生的三不朽,佛教则主张福慧双修,光寿无量,名为二种庄严。我们在短促的人生中,能建立不朽或庄严的事业,才不辜负人世生存的意义。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