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法法师:论缘起的生命观:依三自性建立生命观

戒法法师,自性

杭州佛学院  戒法

内容提要:本文依据唯识学的三自性理论,来分析生命的两种状态——凡夫与觉者,进而在两种生命状态中找到一个转化点,也就是“依他起性”的内容。对于凡夫的生命状态以及觉者的生命状态,主要依据《解深密经》的内容进行分析。特别是觉者的生命状态,依《解深密经·胜义谛相品》从四个方面来显示,即是离言无二相、超过寻思相、超过一异相、遍一切一味相。最后从“依他起性”的视角将两种生命状态做一个转化点,就可以明了从凡夫到觉者的转化过程。

关键词:凡夫    觉者    三自性    缘起

自人类无始以来,对生命的探索,一直没有间断过。就宗教而言,不同的宗教提出不同的想法,不过大体看,可归纳为二种:一是永恒的生命观;一是断灭的生命观。当佛陀在菩提树下体悟到宇宙人生的真相后,彻底的否定传统的生命解释,提出了缘起的生命观,这也是佛教不同于其他宗教的根本教义。本文从唯识学的缘起论对生命现象进行分析。

唯识学的缘起生命观,主要体现在“三自性”当中,三自性的思想也是唯识学的根本理论。所谓三自性,即是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下面从凡夫的生命状态、觉者的生命状态、以及二者的转化点为视角进行分析。

一、凡夫的生命状态——遍计所执性

凡夫生命是由一大堆的情绪和一大堆错误的想法所构成的,我们每天就是生活在这些一大堆情绪和一大堆错误的想法当中。其实我们从来都没见过世界的真实面貌,我们的认识也是没有直接的对世界产生作用。正如被云所蔽的太阳,光明显现须透过云而发射出来,我们认识世界也是如此,虽然我们具有跟佛一样的智慧,但从来就没有直接产生作用过,都是透过无明来观察世界的,所以我们所认识的世界都是我们自已给予它安立的假名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所认识的客观事物根本就不存在的,那些只是有情众生的内在情绪所放射出来的影像罢了,并不是客观本身,这也就是“名”和“质”两者的关系问题。一般认为“名”和“质”是不能等同的。

我们凡夫的生命现象,如《解深密经》所说:“善男子!如善幻师,或彼弟子,住四衢道,积集草叶木瓦砾等,现作种种幻化事业,所谓象身、马身、车身、步身、末尼真珠、硫璃螺贝、璧玉珊瑚、种种财谷库藏等身。若诸众生愚痴顽钝,恶慧种类,无所知晓,于草叶木瓦砾等上,诸幻化事,见已闻已,作如是念:此所见者,实有象身,实有马身、车身、步身、末尼真珠、琉璃螺贝、璧玉珊瑚、种种财谷库藏等身,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坚固执著,随起言说,唯此谛实,余皆愚妄。彼于后时,应更观察。”这段经文有一个譬喻,把我们生活的世界,如有一个幻师,他把草叶、砖、瓦块堆积成种种相——马相、车相、人相、金银珠宝相、珊瑚螺贝相。凡夫众生看到堆的假的马相,就执为真正是马;将堆积而成的车相,执为真正是车;将堆成的珊瑚螺贝的假相,执为真正是珊瑚螺贝;将金银珠宝的假相,亦执为真正是金银珠宝。这就叫迷,就是遍计所执——我执、法执。如《解深密经》云:“乃是本师假施设句。若是本师假施设句,即是遍计所集、言辞所说;若是遍计所集、言辞所说,即是究竟种种遍计言辞所说。”

我们面对外境,由于我们生活的错误经验,总觉得那么的真实。当我们肚子饿的时候,饮食可以充饥,得出经验认为这很真实。困了要休息,也很真实。这一切的经验让我们对世界产生错误的认知,认为我们所接触的种种外境,是真实存在的。但佛陀告诉我们,如同上面所说的譬喻,这一切都是幻化无常的。

我们凡夫的生命状态,就是到处执著,见到喜欢的,就希望占为己有,并希望它能永远存在,见到不喜欢的,就希望远离,并希望永远在自己眼前消失。这就是凡夫的生命状态——遍计所执性。

二、觉者的生命状态——圆成实性

觉者(本文特指佛陀)的生命状态,我们凡夫是没办法知道的,但依圣教量,我们也只能从文义上了解一二。依《解深密经》所说,圣者的生命状态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是“离言无二相”,觉者的生命状态,是离一切语言概念的,不能用相待语言来表示,必须超越语言概念才能证得。如《解深密经·胜义谛相品》云:“是中有为非有为非无为,无为亦非无为非有为。”正是说明这个道理,由事实上的有为或无为,不是概念上的有为无为。我们说有为无为,不过是佛陀为对遣愚夫执著,证得离言法性,方便假设的名言罢了。

佛陀对一切法(有为法与无为法)如实了知,告诉我们说没有所谓有为与无为的名言概念,当我们讲到有为与无为的当下,就已经落入名言概念了,而名言概念本身不是所指的本质事物。如《解深密经·胜义谛相品》:“若是遍计所集、言辞所说,即是究竟种种遍计言辞所说。不成实故,非是有为。善男子!言无为者,亦堕言辞。设离有为、无为少有所说,其相亦尔。”但是如果佛陀不说,那众生也没办法悟入佛之知见,所以《解深密经·胜义谛相品》接着说:“然非无事而有所说。何等为事?谓诸圣者以圣智、圣见离名言故,现等正觉;即于如是离言法性,为欲令他现等觉故,假立名想谓之有为”。正如法华经所说:佛陀为一大因缘而出现于世,为令众生悟入佛之知见。本是离名言法性,但为了令众生现证等觉,假立名言而说,由此,佛陀又不得不说。但同时也要让众生明了佛陀说的本身与悟的真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言教是为显发胜义,但言教本身不是胜义,这是学者应该知道的,否则难免执指为月。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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