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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王与佛教(4)

此后阿育王为了清除僧团中冒充比丘的外道,请帝须选比丘若干人,举行第三次结集,举行的地点是鸡园寺,由王与七十二高龄的目犍连子帝须亲临主持。此次结集费时三个月,结集的方法也同前二次结集一样。结集的结果有

  此后阿育王为了清除僧团中冒充比丘的外道,请帝须选比丘若干人,举行第三次结集,举行的地点是鸡园寺,由王与七十二高龄的目犍连子帝须亲临主持。此次结集费时三个月,结集的方法也同前二次结集一样。结集的结果有六万人露出马脚,被剥去袈裟,摈出僧团之外。南传的《论事》就是这次结集的结晶。

  这次结集系统的整理佛教之理,非佛教的学说成份被清理出去,对后来佛学的发展有极大影响。

  八、派遣弘法使团四处传教

  结集之后,阿育王即派遣了大批传教师分赴各地弘传佛法,这次传教不仅限于印度,并且远及其它国家。佛教也由此恒河地区性宗教一跃而成为世界性的宗教。

  根据《善见律毗婆沙》卷二所载他们的领导者及其所到, 的地方如下:

  1目犍连子帝须,被派往华氏城,今中印度

  2,摩诃提婆,派至摩捣婆漫陀罗,即南印度弥苏尔等地。

  3、勒弃多……婆那婆斯,地址未详。

  4、昙无德、阿婆兰多迦,派至五河;以西苏库尔以北。

  5、摩诃昙无德:摩诃勒咤:派至孟买东北地方。

  6、摩诃勒弃多,派至臾那世界,阿富汗以西。

  7、未示摩迦叶波,派至雪山边,尼泊尔地方。

  8、未阐地、派至罽宾,健陀罗等地。

  9、须那迦,派至金地,今之缅甸。

  10、摩晒陀等,派至师子国,今斯里兰卡。

  在以上所派的传教当中,最成功是属阿育王自己的儿子摩晒陀在斯里兰卡的传教。这也是南传佛教的开始,就是说在这次传教当中取得了彻底的“法的胜利”。从此斯里兰卡即有了佛教,后来佛教成了该岛的永久性国教,并且大放异彩。如果追溯南传经典和注疏的传承都必须从摩晒陀本人起始,斯里兰卡僧团的建立也要从他算起。后来阿育王的女儿来到这里并建立了比丘尼僧团,许多斯里兰卡的贵族家庭(包括皇室成员)参加了这些僧团,因此在人民当中影响极大,使佛教也迅速得到发展。为了铭记佛教的传入,特地从“菩提伽耶”折来一棵菩提树种,植之于锡兰做为纪念。该国的国王德瓦南皮亚帝须皈依了佛教,此后他的臣民也跟着皈了依。所以说斯里兰卡的传教是成功的,“法的胜利”是最好的例子,从此佛教也在此地立定了根脚,并传到其他国家。

  另外跟据《法敕》第十三章中记载。阿育王也曾派正法大官到叙利亚、埃及、马其顿、克菜奈,爱毗斯等地中海东岸的五个国家去弘扬佛法,宣扬和平的重要,增进了国际友好往来。自此以后,正是由于阿育王的努力,使佛教得以广泛传播,促进了部派佛教的发展,使佛教学说自趋完善,丰富发扬光大。尤其重大意义是佛教不仅传遍了五印度,而且也传到亚洲,非洲、希腊等许多国家,一跃而成为世界性的宗教,负起了国际和平的使命,为佛教注入了强大而又富有生命力的血液,为佛教开拓了广阔的天地,使伟大的佛教在这大有作为的天地里,代代延续不绝,发挥其本身的光和热,度脱了无数的众生,辅化了许多盛世。阿育王除了以上对佛教的贡献之外,还有在对佛教教理上,阿育王是倾向于青年僧众的,在四处传教中即有摩诃提婆(即大天的名字),有关他的事迹在《异部宗轮论》《十八部论》《部执异论》中都有提到,均为佛灭二百年,有外道名大天,于大众部出家。《大唐西域记》卷三说“大天是在佛灭一百年,阔达多智,幽名求实,潭思作论,理违圣教,无忧王不识凡圣,同其所好,当受的亲,并谋屠杀上座圣僧。”另外有部说《大毗婆沙论》卷九十九,对大天攻击更甚,“他淫其生母,杀阿罗汉,又杀其生母,共犯“了三项无间业,"这些均出于上座有部的传说,事实则未必如此,两个大天相差也是一百年,大众部在这方面没有史料参考,按诸实情,那位被指为犯了三无间罪的第一大天,即后来被称为外道于大众有部出家的大天,有部从门户之见,对大天进行了无理的指控。实际上,大天是当时时代思想的先觉者,虽受上座的种种攻击,却为多数大众所拥护。阿育王的王子出家即是大天的戒弟子,以分别说系的帝须为和尚,以有部的未阐地为足具戒阿闍梨。由此可见阿盲王并没有偏向哪一方,并站在大众部方面,维护了大天的地位,并和帝须等一些大德一样被派往四处传教,各化一方。从这一点即可以看出大天并不象有部所说的那样坏,因为他的思想使佛教进入了新时期,并得到阿育王的赏识和支持。但为了停止部派的纷争,阿育王即将其派往四处传教,使其各自的学说均得发展成熟,这不能不说是阿育王对佛教的另一大贡献。

  九,阿育王的佛教思想——“达摩"

  根据法敕刻文,我们常见的“法”字的出现,这也是他的思想中心所在。“法”字一语,其内容与一般的用法稍有不同,这里包括着一种特殊的含义。第一、指佛教的教法,特别是慈悲、布施等称之为法,第二、实践道德,特别对人之行法,叫做法”,有时候为政者的正当行为法,也叫做“法”。因此法的概念不能以一义律之,阿育王相信“法”是永恒不变的原则,乃是世人所必须遵守的。特别是以佛教为基础的,个人的、社会的正确实践之道,也叫做法。此法不分国藉、民族、宗教是如何,世界上无论是什么人,无论在任何时代,都要永远遵守。并且阿育王对这一真理之法努力实践,在敕文所说的无非都希望民众能得到安乐利益。这种安乐利益有的是属于现世的,有的是属于彼岸的世界。他在法敕里规定“法”的内容为减罪行、增善行、慈爱、施与、信实,纯洁。更具体的说、即是不杀生、随顺父母,不吝啬地布施友人知己、亲戚、婆罗门、沙门以至于奴隶,而且要亲切。

  正是在“法”的指导下,不得为了自己的信仰开动杀戒而牺牲生命。他还严厉批评一些迷信仪礼。对无必要的宗教仪式也规对停止,阿育王认为这些毫无作用,毋宁遵“法”,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友爱朋友,垂爱佣人,保护动物等。

  阿育王这种“法”的思想不仅对当时有指导意义,对现在的伦理也有一定的作用。“法”的概念,在印度虽然自古就有,但在婆罗门教,将它连联阶级制度种姓之观念中去,以完成个人身份的义务归“法”。但阿育王的“法”对传统的观念提出了挑战,打破了原有的局限,做为一种平等的思想而加大提倡推行。所以可以说,阿育王的法是对印度论理思想的大革命。他这种思想也是佛陀平等精神的运用。

  十、阿育王在佛教史上的地位

  在印度史上,阿育王是最卓越的人物之一,在佛教史的地位则更突出。他一生行享尽力,始终热忱,一切都是为了人们精神上和道德上的福利。他爱民如爱子,积极推行正法,将恒河地区性的宗教,变成世界范围的宗教。他宣扬而且付之实践,实行和谐、宽大和非暴力等美德。他放弃武力征服的政策不是在战争失败之后,而是胜利之后。当他几乎统一了全印度拥有无限资源之际,却采取了温和与仁慈的政策。他的这些思想行为,对后来的人们产生了一种崇高的影响。同时他将自的官员变成传教者,废除王室狩猎和比武制度。将西北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也以佛法来感化,而且要到处呈现诵经说法之声,才肯罢休。阿有王行前人所未行的政策,所以说他的丰功伟绩,也是同样空前的。阿育王在位37年间,不仅统一全印度,就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方面也十分繁荣。二十三年专心于佛教,佛教也跟着国势而昌盛。无论颁行正法,整理三藏、四处传教、他的功绩是不容忽视的。换句话,佛教能有今天是和阿育王的积极努力分不开的,日本的赤松祜也说:“佛教对印度民族的社会生活所给予的最大的影响,’就是废止由人种偏见而起的种姓制度。自此以后印度诸种族才有全民统一的信念,又在此时国王大臣都要遵守佛教的清规戒律,广行仁政,在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都达到了最高峰”阿育王对佛教的贡献远远不止于此。他的精神实质和佛陀思想也是一致的,他的奉行正法,也可说是佛陀遗教的一种实践。由于他的统治,印度空前的繁荣,这恰恰证明了佛法不仅可以满足精神文明的需要,拯救导化人类的心灵,而且也可以用来“治国平天下”,提高物质文明。佛教之伟大,在阿育王身上得到了具体体现。这种菩萨的思想,在印度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在佛教史上也值得大书而特书的!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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