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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王与佛教(2)

同时佛教也被定为国教,以佛教思想为其治国的基本指导方针,主张“依法胜,是为最胜”,为光大佛教的救世思想和宣扬,主持佛教事业作出了不朽的贡献。根据《阿育王传》和《法敕刻文》等有关阿育王的记载,对阿育王

  同时佛教也被定为国教,以佛教思想为其治国的基本指导方针,主张“依法胜,是为最胜”,为光大佛教的救世思想和宣扬,主持佛教事业作出了不朽的贡献。根据《阿育王传》和《法敕刻文》等有关阿育王的记载,对阿育王皈依佛教之后,所做的一切,大概做一番叙述。

  四、宣扬佛教慈悲思想,禁止杀生

  如果说阿育王在羯陵伽之战以前是一位暴君的话,那么正式皈依佛教所采取的政策,可谓前后判若两人。

  他最突出的就是戒杀思想,并且大力宣传。也可以说佛教给他最大的影响,不但积极宣传而且能付之实践,以同情、宽大和容忍诸美德谆谆教导人们。他采取废止或限制屠杀、残害动物的种种行为,对医治人畜疾病作了系统地安排,提倡医药。在《善见律毘婆沙》卷二里说过,阿育王看见比丘们生病而感到十分痛苦,在四门内设置药藏,但没有说明只是为比丘们设置的,还是加惠贫民的。当我们见到《大摩崖法敕》第二章,即可以知道在当时设置的医疗机构遍布于全国和邻邦,而且除了人的医药机构以外,又有兽医机构,同时还把对人畜有益的药材运销各地,广事栽培。同章法敕还说,把树苗、果苗运到没有栽培过的地方去种植,在道路两旁也栽培树木和挖凿许多水井,以供人畜遮荫和饮用。

  在《摩崖法敕》第一章说:“阿育王不许屠杀任何生物作为祭祀的牺牲品,也不许当做宴会的食品。因为过去在厨房里每天要屠杀千百只生物是很大的罪过。”又法敕的第五章说阿育王在第位二十六年宣布:鸳鸯、鹦鹉、鹅、蝙蝠等二十三种生物和其他的四足生物都禁止食用,又怀孕中和哺乳中的牡山羊等也不准杀。小羊等在生下来未满六个月的也在禁止屠杀之列。也不能用生物喂生物,又规定,每逢四月到十一月的每月十五(月圆日),十二月和正月的初一、十四、十五三天,以及寺院里布萨的日子都不准卖或杀鱼。

  阿育王这种提倡推崇佛教的戒杀思想,一方面有助于佛教的弘化,另一方面戒杀做为佛教的根本思想,由于他的大力提倡,大乘的思想也有力的显示出来了。另外《法勒》第八章还说阿育王出去巡行的时候也取消了一般帝王的狩猎行杀,也是为了杀戒的缘故。

  五、广布正法,巡行各地

  为了推行佛法,阿育王除了与僧团频繁往来外,还多次去他的祖先所游乐的地方作“宏扬达摩的巡行”。在巡行当中,他广泛接触老百姓,并向他们布教言法,对一些宏扬佛法的百姓也予以奖励。他还教导他们说:升入天堂并非只有伟大人才能享有的专利,即使是一个出身低微的人,如果肯按佛所说的去做,就可以达到目的。他对百姓所讲的话,也是应机施教,对深奥玄妙的哲理都不采用,因为这些道理只能于某些上层知识分子当中才能流行,对边远地区的庶民显然是不契机的。由于阿育王本身对佛教教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而且他对百姓所讲的法都是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所以佛法在边远地区也得到普及。阿育王这种巡行传教为十年一次,其中一次是当他举行灌顶礼满十年肘进行的。另外一次是满二十年进行的。在第二次巡行中阿育王瞻仰了释迦牟尼的诞生地蓝昆尼园,建立石柱做为纪念,并豁免这里的税金。

  由于孔雀王朝国土幅员辽阔,阿育王不久考虑到如此十年巡行一次是不够的,也不可能“孤军奋战”把佛法宣扬到最偏僻地区的每一个百姓家中。在《大摩崖法敕》第五章说,当他举行灌顶礼十二年之后,也就是在第一次巡行后的两年之内,他便用了一些重要官吏来分担布法工作。他命令官员们发布王室有关的达摩诏谕,每五年巡行一次,一边讲授佛法兼办一般公事,并号召人们信奉佛教。将这些诏谕和布告都刻在岩壁和已有的石柱上。还下令树立新的“宣扬达摩的石柱”。这些诏谕势必使官吏们竭尽全力地执行。不到一年,阿育王感觉到有特设官员的必要,唯一职责就是提倡宗教,因此任命一些掌管宗教事务大臣的新官吏,即“正法大官”。他们被派驻到在首都和边远城镇以及部落区域,尤其是帝国的西部和西北部边境,忙于各种宗教派别和各界人士的事务。这些人当中同时包括王室的王子、公主等等。他们也要定期巡行全国,教诲人民奉行正法。所派的官员广泛的散布在人民之间,各民族间,乃至西方邻国之间,推行正法,在主人与奴隶,婆罗门与吠舍,孤寡者与老人之间推行正法,使他们都能顺正法而行,得到安乐利益,并教诲人民要孝顺父母,对朋友、亲族、婆罗门和沙门{亍布施、不杀生节约和储蓄等等,并检察各级官员是否按照阿育王奉行的正法办事。除此而外,阿育王自己也率领着王后和王子王孙、大小官员,实行布施。

  据《石柱法敕》第七章说,“阿育王认为这样做了会使京城以及其它各地方都得到满足,人民将会被他的慈愍,真诚,清廉、柔和与善良的行为所感动,从而孝顺父母,敬重师长,对高贵的婆罗门、沙门和下贱的乞丐奴隶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

  正因为在阿育王亲自巡行宣法的影响下,不但一般朝野大臣要遵守佛教的某些清规戒律,为奉行正法而努力,而且他积极鼓励自己国土的人们尊信佛法,用佛法来净化自己。但在此应该指出的是阿育王从不强迫人们信奉佛法,尊重别人的信仰,通过一些道理让你自己生起正信。阿育王到处宣讲佛法行动取到了很好的效果,并竖立石柱,刻敕纪念。从而使佛法教理迅速得到普及,推广流布。

  六、镌刻摩崖法敕,兴寺建塔

  阿育王生前巡行各地推行正法之际,在崖壁上刻了许多法敕,这些法敕刻文,法显和玄奘法师在印度留学都看见过一部分,记载在《法显传》和《大唐西域记》里面。如《法显传》云:“阿育王本于此作泥梨城。中央有石柱,高三丈余,上有狮子,柱上有铭,纪作泥梨城因缘及年数、日月。”(校注p104)《大唐西域记》卷四云:“却比他国城东大伽蓝傍有石柱高七十余尺,无忧王(即阿育王之意译)所建也。色绀光润,貭容密理,上作狮子蹲踞。”

  “摩羯陀国佛迹精舍侧不远,有大石柱,高三十佘尺,书记残缺,其大略曰:‘无忧王信根坚固,”三以赡部洲施佛法僧,三以诸珍宝重自酬赎。  ’其词云云,大略斯在,《大唐西域记》卷八。

  在《大唐西域记》卷六、卷九等也提到石柱。《法显传》和《大唐西域记》关于法敕刻文的记载,虽然只提到石柱,但更重要的是亲自目睹。遗憾的是随着印度佛教的衰亡,阿育王所留下的这些宝贵文化遗产,也几乎隐没不彰。直到公元1822年在德里附近的废墟上发现了两根石柱,才引起人们的注意。据日人宇井伯寿说,以后陆续又发现了很多石柱,均刻有法救。几经世界各国许多学者专家的努力,苦心研究,才把阿育王的法敕读通了。这不但使印度古代历史因为阿育王事迹的被证实而得以大白于世,同时也把佛陀的功德显示了出来。对吾佛教界来讲,它的发玥,无疑其意义则更重大了!无论对了解当时的佛教状况,社会政治、经济以及其他宗教,伦理道德等等都有其深远的意义。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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