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群法师《佛陀制戒的原因及意义》(2)

这件事反映到佛陀那里后,就制定了盗戒,也就是不与取戒。 (3)杀戒 杀戒的制定,是因为难提比丘。 佛陀在毗舍离猕猴江边讲堂讲述不净观后,很多比丘因修不净观而厌患色身,感觉身体污秽不净,是很大负担,一心想

这件事反映到佛陀那里后,就制定了盗戒,也就是不与取戒。

(3)杀戒

杀戒的制定,是因为难提比丘。

佛陀在毗舍离猕猴江边讲堂讲述不净观后,很多比丘因修不净观而厌患色身,感觉身体污秽不净,是很大负担,一心想要舍弃。其中有位比丘就恳求难提比丘说:“请你把我杀掉,我的衣钵都送给你。”难提比丘就应对方请求把他杀了,之后心生悔意,感觉自己做了错事。此时,魔就前来赞叹他说:“你干得好,度化了那些尚未得度的比丘,可以获得极大功德。”

难提比丘被其蒙蔽,真的以为自己是在度人。当时,还有很多修不净观的比丘都对身体产生厌倦,所以他就陆续杀了60位比丘,园中一时死尸狼藉,状如冢间,使很多前来礼拜的居士惊讶不已,纷纷讥嫌道:“比丘既能自相残杀,何况他人?”决定不再与僧团来往。

佛陀知道后,将比丘们召集起来,制定了不杀戒。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到,制戒因缘是多方面的,包括犯缘起处(发生地点)、能犯过人(当事人)、所犯罪行、所犯境界等。而且,每条戒都是来自生活中的实际事例,不是神启,也不是事先制定的。

【2.戒文逐步完善】

每条戒的制定,并非一次成形,而是随着犯罪因缘的变化,有初制、随制、定制、随听(开许)四个过程。

在初制后,可能还会发生一些相关事件。根据具体情况,就会对此戒增加一些内容,经过一次或多次补充调整,最后形成定制。定下之后,也不是一成不变了,还会有某些开许。比如在无心造作或神志不清等特殊情况下,杀生、偷盗也不算是犯戒,即随听。

每条戒的形成都涉及一系列因缘。所以,戒律条文是逐步完善的,和比丘们在同一件事上不断违犯有关,也和这条戒可能涉及的种种情况有关。

【3.具缘成犯】

每条戒的制定皆因某种非法行为而起,而每条戒的违犯,又是由各种因缘决定。考察犯戒,首先要考察犯缘是否具足,如犯罪动机为何,犯罪对象为何,结果是否达成,行动时有心或是无心,等等。比如杀人,究竟是无意误杀还是蓄意杀害?是将对方致死还是杀人未遂?所犯对象是阿罗汉、父母还是普通人?等等,因缘不同,结罪也不一样。

同样是杀业,杀人和杀动物的罪过就有区别。虽然佛教提倡众生平等,但人身难得,从这个意义上说,杀人的罪过就比杀害动物更为严重。就像同样是陶瓷的碗,从质地来说,价值应该相差无几。事实上,做工精致或粗糙,价值会有天壤之别。一个可能是艺术品,另一个可能做日用品都不合格。同样的道理,从生命本身来说,众生是平等无别的。但以不同身份显现时,价值大不一样。人的身份可以修行乃至成佛,动物却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所以我们理解平等时,不能因为平等而抹煞差别,也不能因为差别就抹煞平等。

总之,了解犯戒与否或犯戒轻重,必须从这些因缘中考察,所谓具缘成犯。

三、戒律的局限性及普遍性

毗尼是由因缘所显,所以,它既有普遍性,也有局限性。

其普遍性在于,戒律是针对人性弱点制定,这种弱点存在于任何时代、任何地区。其局限性在于,戒律的制定离不开特定的文化背景、法律法规和当时的习俗、观念,尤其是“息世讥嫌戒”部分,是和特定习俗发生冲突后才制定的。

【1.戒律的局限性】

有些戒律和特定因缘有关,但这些文化背景、法律法规却是变化的。

比如盗戒,虽是属于性罪,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区都是不道德的行为。但盗戒有轻重之分,所谓重罪,在印度属于判处死刑的罪。究竟偷多少东西才能判为重罪呢?其衡量标准是因地制宜的。佛陀制定盗戒时,根据当时摩揭陀国的法律规定,只要盗了五钱以上就属于重罪,五钱以下则是轻罪。可见,佛陀对罪的判决是有特定背景的。

此外,比丘戒中不可锄草、掘地等戒条,则和印度习俗有关。在印度,婆罗门的一生分为儿童教养期、成家立业期、森林期(遁世潜修)几部分。完成世俗责任后,就会抛家舍业,前往山林修行。这种重视精神生活的传统,使印度各种宗教特别发达,民众也以供养修行人为荣。所以,印度的出家人多以乞食为生,没人觉得乞食是低人一等,是不劳而获。相反,如果出家人去种地经商,反而会遭人讥嫌。

但这种传统却很难为中国社会所容,所以乞食制度在中国始终没有普遍实行过。俗话说,“馋当厨子懒出家”,这就充分反映了社会对出家人接受供养的偏见。如果再去乞食,就更容易遭人误解甚至诽谤。根据这种国情,祖师提倡的就不是乞食,而是“一日不作,一日不食”。

【2.戒律的普遍性】

虽然戒律有特定的时代背景,但也有其普遍性。

因为戒律是针对人性弱点制定,这种弱点在任何时代都有其共性。比如贪嗔痴,不论古今中外,只要还是凡夫,就离不开贪嗔痴,离不开杀盗淫妄的行为。

戒律的制定,正是为了对治杀盗淫妄,再从根本上对治贪嗔痴。所以,律中有许多关于衣食住的规定,非常细致。通过这些具体规范,帮助我们减少对物欲的贪著。

凡夫的生活,是充满贪著的生活。因为有贪心,就会不断产生需求,进而试图占有。戒律,就是通过远离而减少贪著。从这个意义上说,戒律永远不会过时。因为凡夫都有这些弱点,要改变这些无始以来的不良串习,就离不开持戒的前提。

【3.正确对待戒律】

正确看待戒律,要避免盲从和轻毁两个极端,一方面看到它的普遍性,一方面了解它的局限性。

戒律的普遍性,就是佛陀制戒的精神。比如乞食、树下坐等头陀行,虽然就形式来说,在今天的环境很难长期执行,但这种简朴的精神却是我们必须继承的,因为这是修行的增上缘,是和解脱相应的生活。它所传达的精神,在任何时代都是有现实意义的。

但也有一些戒,如不得立大小便之类,那是因为印度的出家人穿裙子,但我们今天执行起来,可能对修行的意义并不是很大。如果一定要机械照搬,反而会使某些人因此产生抵触情绪,从而增加普及戒律的难度,这就需要灵活把握。

全面了解戒律的普遍性和局限性,立足佛陀制戒的根本精神及开遮持犯的原理,才能更好地继承戒律,弘扬戒律,使之在现实僧团发挥更大的作用。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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