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群法师:戒律与人间净土的建立

戒律是为了净化人类的身心而设,是为了净化人间的社会而设。是以人间的善良风俗人情及合理的国家规章法令,为佛陀制戒的参考基础,加以佛法的正知正见作引导,便成了有小有大、能略能广、可浅
  戒律是为了净化人类的身心而设,是为了净化人间的社会而设。是以人间的善良风俗人情及合理的国家规章法令,为佛陀制戒的参考基础,加以佛法的正知正见作引导,便成了有小有大、能略能广、可浅可深,可以适应任何时空环境的生活准则。
  当你认识了戒律的功能,明白了佛陀制戒的用心,你便不会拘泥于枝末小节,应著重于人类之身、心、语言三种行为的净化:清净、精进、俭朴、有礼节、有威仪,不恼害自己,不困扰他人,并以净化的人格,作他人的表率,用佛法的慈悲和智慧,净化社会,净化人间。
  佛陀所说的戒律虽多,却不是苛刻的要求。事实上为使后代的子孙,能有弹性适应的空间,故有「随方毗尼」的遗教,并有「舍弃小小戒」的交待。因此佛教传到了中国,渐渐地出现《禅苑清规》的丛林制度,既不即是佛世的戒律形式,也不违背佛陀制戒的精神。不过,光有丛林制度,也不能取代全部的戒律功能。
  佛教的戒律,是相当人性化、且富于人情味的,因其重视实用性,故也富有伸缩性。佛教虽有种种戒律,并未规定所有的人都受同样多的戒律,那是依照各人发心的程度,来自由决定的。
  佛陀及其大比丘弟子们,经常「游行人间」,用清凉的佛法,来净化人间大众的身、心、语言三类行为,建立人间佛教;我们现在推广人间净土的理念,就是要这样,呼吁大家,一点一滴、日积月累,共同努力,来实现它。
(附记:本文撰成于1996年12月18日纽约东初禅寺由于老、衰、病、忙,写写停停,起早带晚,费时二周始毕)。 本文曾于1997年7月19~21日「第三届中华国际佛学会议」口头发表。
一、 戒律是因人而有
  戒律,是佛教徒们用来净化个人的准则以及净化社会的规律,特别是和敬僧团的运作规范。
  戒律是一个复合的名词, 是由尸罗( sila )及毗尼vinaya)结合而成。
  戒的的梵语尸罗(sila)是由动词转变成的名词,例如戒酒、戒烟的「戒」,是动词,五戒、十戒、授戒、舍戒、持戒的「戒」,是名词。尸罗的原意有:行为、习惯、性格、道德、敬虔等诸义。例如《大乘义章》卷1云:
  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炎非,焚烧行人,事等如烧,戒能防消,故名清凉,清凉之名,正翻彼也,以能防禁,故名为戒。
  戒的功能,在于防非离过,戒有防止发生身口意三意的过失作用。从纠正人的行为,调伏不良的习惯、性格等,使之合乎清凉清净的道德标准。如《大智度论》卷13 云:
  尸罗(秦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罗。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罗。尸罗者,略说身口律仪,有八种:不恼害、不劫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饮酒及净命,是名戒相。
  原则上佛戒宜有受法,受戒而不行善道,即为犯戒,不受戒而能行善,亦名为戒。《大智度论》此处说的尸罗,是身口律仪,略有八种:不恼害(不杀生)、不劫盗、不邪淫的三者,属身业清净;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饮酒的五者,属口业清净;净命是不邪命自活,即是八正道中的正命,是身口二业的谋生方式清净。可见佛戒是为了净化人的行为而设,作为一个佛教徒,理应受戒,万一因缘不具足而未备受戒的仪式,若能依照这八种戒相行善,也有持守的功德。因此在《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有云:「若一切众生,初入三宝海,以信为本,住在佛家,以戒为本。
  也就是说,初入三宝之门的人,信心最重要;已经发心学佛的人,受戒持戒是最根本的修行项目。《璎珞经》所说的受戒范围,则有:「所谓十善法,五戒、八戒、十戒、六波罗蜜戒。」
  毗尼藏中,则有僧俗七众的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戒、比丘尼戒。以此可知,佛戒的范围,有略有广,有俗有僧,有简有繁。
  在阿含部及毗尼部所见的在家居士居士妇,应受五戒及八戒,具体的有汉译的《优婆塞五戒相经》详明五戒;《中阿含》的《持斋经》详明「圣八支斋」,或名八分戒,一般称为「八关斋戒」及「八关戒斋」。
  毗尼部的出家小众有沙弥、沙弥尼的十戒,以及式叉摩尼的六法,出家大众有比丘戒及比丘尼戒。在诸大乘经论中对于发心的菩萨大众,有菩萨戒。
  这些戒的名目和内容,都是为了配合不同程度及不同类别的佛教徒而设,也可说是层次分明,因人而异的净化设施,乃是为了适应高低不同、属性差异的对象。经中虽有说到:但能听懂法师语言的异类众生,也得受戒,但是佛陀制戒的对象,是为了人类。
二、 戒律的意义及其功能
  戒律在梵文圣典中,有许多常见的名称:(参考土桥秀高氏《戒律の研究》页3)
  (一)「戒」为「尸罗」(siila);「律」为「毗奈耶」,又译作「毗尼」
    ( vinaya )。
  (二)「戒律 」合称不是「尸罗毗奈耶」(siila-vinaya),主要是指七众
    佛子的别解脱戒,称为「波罗提木叉」(praatimokkha )。
  (三)「戒律」二字的内容,宜为「戒律仪」(sila-sa^mvara)。
  (四)通常所称广义的「戒律」,宜含有「戒」、「律」、「别解脱戒」、「
    别解脱律仪戒」(paatimokkha-sa^mvara-siila)等的项目。
  (五)戒律又有「学处」(sikkhaapada)、「禁戒」( siila-vata)、「律
    仪」(iriyaa)、「威仪」( iriyaa-patha)等名。
  除了「威仪」单指四大威仪的仪礼容貌举止,其余指戒相,是别解脱戒的持犯准则和各种会议的仪程规则。通称的戒律,玄奘之前的旧译为毗尼,嗣后的新译为毗奈耶,也有译作鼻奈耶。
  毗奈耶含有多种意义:
(一)《毗尼母经》卷 1,律有「灭」义:「毗尼者名灭,灭诸恶法,故名毗尼。」
(二)《清净毗尼方广经》,律有「调伏」义:「毗尼,毗尼者调伏烦恼,为知烦
  恼,故名毗尼。....烦恼不起,是毕竟毗尼。」
(三)《善见律毗婆沙》卷1,也说律有「调伏」义:「问曰:何谓毗尼义耶?说
  偈答曰:将好非一种,调伏身口业,知毗尼义者,说是毗尼义。」
(四)毗尼或毗奈耶,尚有灭诸恶行、离诸恶道, 化度、善治...等义。在《毗尼
  母经》卷7,又说毗尼有五义:①忏悔(所犯)②随顺(如来教法)、③灭(
  恶法)、④断(烦恼)、舍(舍所作、舍见事)。佛经中处处都说到:佛弟
  子当依法住、依律住,正法住世,佛即住世。站在戒律的立场,正法与律,
  不能分割,所以名为「正法律」。正法的功能在于净化人类心灵,断诸烦恼,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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