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群法师:戒律与人间净土的建立(4)

六、戒律是实践佛法的共轨 我们法鼓山正在提倡人间佛教,建设人间净土。人间净土的建设,须从我们的身心净化做起,若能实践佛法,体验佛法,将佛法的利益来净化人心、净化生活,便能净化社会、净化人间。个人的身心

六、戒律是实践佛法的共轨
  我们法鼓山正在提倡人间佛教,建设人间净土。人间净土的建设,须从我们的身心净化做起,若能实践佛法,体验佛法,将佛法的利益来净化人心、净化生活,便能净化社会、净化人间。个人的身心净化,影响他人的身心净化,人间净土便在个人的心中展现,也会在一个一个人间大众的生活之中展现。
  净化人类身心的基础,不能离开佛制的戒律。这是大小乘一切佛教圣典的共识,唯其戒律的范围有大小宽窄的不同,如果不去管那微细如牛毛的戒律形式,只要了解戒律的根本功能及其精神所在,就可发现佛法的修证,不能离开实践,实践的佛法,不能缺少戒律。例如以下各群常见的佛法名相中,均含有「戒」的项目:
(一)三无漏学:即是戒、定、慧, 且以戒为定慧之首。
(二)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精进)、正念、正定。
  其中的正语、正业、正命,便是戒律行为。
(三)六念:念佛、念法、念僧、念天、念戒、念施。
(四)三福业,有二类:①世福、戒福、行福,②施类福、戒类福、修类福。
(五) 四不坏信:佛、法、僧、戒。
(六) 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
(七) 五种增上学:善、 信、戒、意、慧。(参考杨郁文著《阿含要略》)
(八)六波罗蜜: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
(九)七圣财:信、戒、惭、愧、多闻、施舍、智慧。
(十)七佛通诫偈: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因此,受戒是信佛、学法、敬僧的第一步。释尊成道后,于鹿野苑初转法轮,即说八正道及四圣谛;八正道中便有戒行内容。
  释尊的第一位在家弟子,是耶舍(耶输伽)的父亲耶舍长者,听闻佛说:施论、戒论、生天之论,以及苦、集、尽、道的四圣谛法,即时见法得果,便受三归五戒,成为释尊所度人中最初的优婆塞。《□尼母经》卷 1更说:「优婆塞者,不止三归,更加五戒,始得名为优婆塞也。」
  以此可知,若成为一个佛教徒,不论出家或在家,即使已经先证圣果,还是要受三归五戒,如果止受三归不受五戒,也不得名为优婆塞。受戒对于修学佛法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即使有说:「已得禅定者有定共戒,已证圣果者有道共戒。」还是须受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或比丘尼等的具足戒。是什么样的身分,必具什么层次的别解脱戒。
  除了诸部律藏,即在南传的尼柯耶,汉译的四阿含,初以「圣戒蕴」、「圣戒聚」,遂以三学、四不坏信,处处强调戒律。诸大乘经论,也无不主张戒律对于菩萨行的重要性;直到中国天台宗的判教,释尊一代时教的最后一部《大涅盘经》,也被判称为「扶律谈常教」。
  总之,要想净化人的身口意三类行为,所谓三业清净、得解脱禅定、开无漏智慧,必须受戒持戒。要想净化人间,展现清净、和敬、和乐、自在、健康的社会环境,也必须鼓励僧俗大众,依各人发心不同的身分,受戒持戒。
七、戒律的广略繁简及其实用性
  从历史的轨迹,考察佛教的戒律,乃是从没有戒律,而制定原则性的生活公约;由简单扼要的人间道德生活规范,而演变为僧俗七众的各种律仪规范;由条文事项,而编集成为部帙庞大的律藏圣典。可是戒律在由约而繁之后,渐渐地失去了实用的弹性空间,为了适应各个时代及其所处的环境,便出现了大乘经论中的菩萨戒,例如《菩萨璎珞本业经》、《梵网菩萨戒经》、《优婆塞菩萨戒经》、《大智度论》的〈释尸罗波罗蜜〉,《瑜伽师地论》的〈菩萨地·戒品〉。由《瑜伽论》的〈戒品〉产生《瑜伽菩萨戒本》、《菩萨地持经戒本》、《菩萨善戒经戒本》。可是《璎珞经》只列菩萨三聚净戒及十条重戒戒相,《大智度论》广说七众戒,略说则身口律仪,仅有八种。又说:「善是总相戒。」《瑜伽师地论》虽举出菩萨戒有四重、四十三轻的戒相条目,却以三聚净戒称为「菩萨一切戒」。
  由此所举资料可知,为了实用的适应性,不论是声闻律仪或菩萨律仪,都许可有其繁简适中的调整空间。
  对于大乘菩萨戒的适应性,我已写过两篇论文,在此不再重复。对于声闻律仪,说得妥贴一些,应该是七众别解脱戒的繁简问题,及其净化身心、净化社会等实用性的问题,尚有值得讨论的必要。
  律藏明白表示,欲使诸佛的正法久住,必须遵守清净梵行,必须持守戒律。不过根据《增一阿含经》的记述,释迦世尊在最初十二年中,因为教团中人,无有瑕秽,故亦未曾制戒,仅以一偈作为禁戒:护口意清净,身行亦清净,净此三行迹,修行仙人道。
  这是说,释迦世尊成道后的最先十二年中,亦未制定比丘及比丘尼戒,但却已经以此四句偈子,当作戒律来用。并在同卷的《增一阿含经》中,先给我们介绍了释尊之前的六佛,各各都曾说出一偈,作为禁戒。
  可是同在《增一阿含经》卷 1,见到七佛均以一偈付嘱优多罗尊者的记述,因为这个偈子,即能使人产生戒清净、意清净、除邪颠倒。所以成为过去七佛所制的通戒,又名通诫:「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并说:四阿含义,一偈之中,尽具足诸佛之教及辟支佛、声闻之教。所以然者,诸恶莫作,戒具之禁,清白之行;诸善奉行,心意清净;自净其意,除邪颠倒;是诸佛教,去愚惑想。《增一阿含经》将此一偈视为四种阿含全部内容的浓缩,在这「一偈之中,便出生三十七道品及诸法」。
  到了中国的天台宗第六祖湛然,解释此段经文时,便以为:「七佛通戒偈者,过去诸佛皆用此偈,以为略戒。」这是以戒律含摄教法,教法不出于戒律的思想,所谓戒律住世,能令正法久住,乃是佛教学者的一贯的观点。不过此处所举,是说明了戒律的最初,除了八正道中的正语、正业、正命,以及优婆塞的五戒之外,对于僧团大众的制约,可能简单到仅有一个偈子。十二年后,便因僧中出现了「瑕秽」事件,而「随犯随制」,有人犯过则制,若无人犯过,则已制的戒律也不一定有用。既是「随犯随制」,也可随著时地的变迁,戒律条文的多寡、戒律内容的广略,亦宜跟著调整。
八、营造人间净土必须遵守戒律
  任何一个个人,任何一个团体,乃至成办任何一项事务,都不能没有共通性的准则,也不能没有各别性的特色。不论是共通性与各别性,均当有其持续性的原则,那便是在必须遵守。人与人之间的常情常理之外,你属于什么团体的什么身分,便应接受那个团体的共同守则。否则你就不会被那个团体接受。
  因此,家有家规,会有会章,党有党章,国有国法,宗教有信条,佛教有戒律,乃是理所当然的事,若不遵守,你就失去资格,也无法取得其利益。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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