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大小乘佛典将因果关系中的结果分为五类,其具体名目和涵义是: (一)异熟果。异熟,旧译为果报。这是基于因果概念而耒的一个具有新意的同语,指众生前生善恶行为所招致的苦或乐等果报。即四缘中增上缘所得的果。升熟果与因性质不同,既不同时又非相随。前生的因是道德性的善或恶,后生的果是实体性的善或恶,如人“放下屠刀”行善,立地成佛;作恶变成鬼,就称为异熟果。 (二)等流果。是由原因流出未的结果。由或善或恶的因生起同类的或善或恶的果。等流果是与原因为同种类的结果,又称习果。《阿毗达磨俱舍论》认为,果似因为“等”,果从因生为“流”。“等”是等同,“流”是流类,等同流类的果为等流果。例如先前操杀生之业缩短了其他生物的寿命,而其后的果报亦会是短命而死。 (三)士用果。士指人;用为作用,指人的造作。士用即人的作用。人们使用各种工具所造的各类事情,所得的结果称士用果。 (四)增上果。“增上”增迸助长。一切具有影响力或不起阻碍作用的即积极的或消极的原因都是增上缘。依增上缘而生的果是增上果。如眼识(眼的视觉能力,由此而能起视觉的认识)对眼根(生起眼的感觉的依据。有胜义根与扶尘根两部分:胜义根体质清净,肉眼不能见;扶尘根则是肉眼可见的眼球,是胜义根发挥作用的依据。)来说是增上果。即是眼根是眼识的增上缘。 (五)离系果。“系”,烦恼的系缚。离开一切烦恼的系缚称为“离系”。修习佛法,断绝一切烦恼,超脱生死轮回,获得最高结果,称离系果,又称解脱果,即涅盘。 五果说中的士用果及增上果,肯定了人在创造事物中的作用。因果论学说贯穿了重视个人道德修养和强调社会行为责任感的精神,包含了值得肯定的合理的内容。佛教因果论侧重于人的心理和行为方面,主要是心理活功的分类,强调业(因)和业报(果)。因果论阐明两种相反的人生趋向:作恶业而引起不断流转、即生死论回,及作善业而引向还灭,即归于涅盘。就是缘起流转和缘起还火两大因果律。佛教教人要作善业(善因),长期修持,以超脱生死流转,追求和证悟涅盘还天。(信息来源:摘自《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