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缘起: 二千五百多年前,北印度迦毗罗卫城净饭王之太子因目睹人生之生老病死,深感人生之苦痛与无常,而产生了人生难脱苦难的烦恼,遂萌出家修道之志,终于舍弃王位,毅然出家修行,开始六年苦行生活,寻求人生真谛。他就是后来被称为释迦牟尼佛的乔达摩·悉达多。苦修期间,太子日食一麻一麦,虽至形体枯瘦,心身衰竭,而始终未能成道,乃悟苦行非得道之因,遂出苦行林。时,共修之五侍者误以太子退失道心,遂舍之而去。太子放弃苦行后,至尼连禅河沐浴,且接受牧女乳糜之供养。恢复体力后,至伽耶村毕钵罗树下,以吉祥草敷金刚座,东向跏趺而坐,端身正念,静心默照,思惟解脱之道。四十九日后,于十二月八日破晓时分,豁然大悟,时年三十五岁(一说三十岁)。 释尊成道后,于波罗奈城鹿野苑首先教化共修苦行之五位侍者,此即初转法轮。同时演说四圣谛、八正道等教义。之后,佛教大阿育王的大力扶植下,其进展呈丽日中天之势。虽然后来由于本身的原因而时移势迁,势穷力竭,加上伊斯兰教的冲击,使其最终在印度本土消失,但最终在经历了种种磨难与沿革之后,于东南亚的泰国、缅甸、老挝和东亚的中国、日本等国站稳脚跟,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得到了辉煌的发展,逐步成为人类伟大宗教之一。 佛教根据缘起理论,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没有独立的、实在的自体,既没有一个常一主宰的“自我”(灵魂)的存在。原始佛教在《相应部经典》中着重论述了佛教的无我论,如“无常是苦,是苦者皆无我”,“此形非自作,亦非他作,乃由因缘而生,因缘灭则灭”。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会自生,而是种种要素的集合体,不是固定不变的、单一的独立体,而是种种要素刹那依缘而生灭的。他们认为房子是砖瓦木石的结合体,人是由五蕴(色、受、想、行、识)组成的,在这样的集合体中,没有常住不变的“我”,故谓“无我”。佛法中之无我有两种:(一)人无我,指人是由五蕴假和合而成,并无‘常恒自在的主体(我);(二)法无我,指诸法乃因缘和合而生,不断变迁,并无恒常的主宰者。关于“我”的概念不同宗教和哲学有不同的解释和定义,大致分为“大我”、“小我”、“真我”、“假我”、“妄我”等。本文的目的不在于将诸“我”的概念细化,并择一从之,而意在把“我”作为本体或主体的讨论对象加以剖析。 佛教的无我学说,一是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为反对婆罗门教的有我论而提出的,其目的是通过对《韦达经》(旧译《吠陀经》)的表面否定,使人们遵循关于不杀生的教义。二是在具体的修行上针对众生的“我执”而提出的,即所谓“因破我法有无我”(《中论》“观法品第十八”)。佛陀认为,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蕴炽盛给众生带来无尽的烦恼和痛苦,使人生苦不堪言。而所有这一切的根源都来自“我执”。众生以我执为根,生起贪、嗔、痴、慢、疑、恶见等诸根本烦恼,若不执我,则无烦恼。 原始佛教为了反对“有我”理论,提出“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三个命题,被称为三法印。“无我”论俨然成为了佛教的理论基础和区别于其它宗教的独有标志。但“无我”论真的能够解决宇宙人生中所有的疑难问题吗?能够毫无迟疑地面对其它宗教在哲学理论上的挑战吗?不能。这类挑战,不仅仅来自异教、外道,也来自佛教内部。其实质就是“无我”论无法合理地解释轮回及成佛的主体是什么这一核心问题。 二、剖析“自我”,辨明真我 佛教认为凡是“我”都不存在,因为缘起性空,一切都依缘而立,没有实我。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的,离开依存的条件,任何事物都不成立。但这一定义实际上是基于人为思想的标准,也就是以人、世俗的标准来衡量万事万物,包括对灵魂的看法。佛陀“缘起性空”的理论并没有什么错误,只是这一理论毕竟只限于对物质世界(包括粗糙的和精微的五蕴合和之物)的觉悟,这种觉悟并没有超出人类基于五蕴合和的感官的限制。只是佛陀的智慧高于一般人,他的“觉”能达到更高的层次。他觉悟到,对“我”的执着是轮回的根源,只要破除“我”执,自然也就解脱了。佛陀这里所破的“我”实际上是“假我”,是虚幻的我。在物质世界中,万事万物皆非恒常,故它们之间的关系也非恒常,所以也就不可能存在恒常不变的“自性”。而处于虚幻能量中的“假我”本身就是变幻不定的,因此这个“我”实际上也是不存在、不真实的。这就是佛陀所言之“缘起性空”的本意。只有抛弃这个“假我”才能解脱。 我们用佛教徒常举的一个说明“缘起性空”及“一切法无自性”等概念的例子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依赖某条件A,所以B才能成立,则B无法独存,它是无自性的,不是真实的,是虚幻不实的。此句话也可表示成:如果条件A改变,则B随之而改变,那么表示B是无自性的,是虚幻不实的。譬如说眼前这一张红色圆形的桌子,我们不假思索地会认为它天生就是红色圆形的,而且固定不变。但试想如果眼根坏了,‘红色’的桌子如何感受得到呢?我们只能以触觉来感受它是‘圆形’,而无法知道它的颜色。所以‘红色’的桌子必须依赖眼根才能成立。再者,假如这眼根生病了,此时所感受的颜色可能变成‘蓝色’了。所以我们可以得到结论:依赖眼根这条件,所以‘红色’的桌子才能成立,当眼根这条件改变了,则‘红色’的桌子也随之改变了。这表示‘红色’的桌子不是真实独存的,它是无自性的,是虚幻不实的。如果‘红色’的桌子是真实独存,那么应该其它条件譬如眼根改变了,‘红色’也不会变化才对。如果甲眼根看到‘红色’的桌子,乙眼根看到‘蓝色’的桌子,丙眼根看到‘绿色’的桌子,到底这桌子‘真正的’颜色是什么?这表示‘红色’的桌子不是‘自性的’、‘固定的’存在。” 很显然,上述这个例子并不符合逻辑。因为,根据世俗常识,并不是红色不存在,也不是圆桌子不存在,而是因为人的眼根生病了,感官出了毛病,因此他感知错误,或感知不到,但并不能以他的条件为标准,而错误地因为眼病的人看到的是不同颜色的桌子,就否定了红色桌子的存在。“红色的圆桌子”这一定义是以感官健全人的感知制定的。当然,这只是从俗谛的角度来说这个问题。因为红色的圆桌子是物质世界、虚幻能量中的产物,它并不是永恒不变的。 我们再从佛经中举一个例子。在《那先比丘经》中,信奉异教的弥兰王与佛教徒那先有一段对话: “王问那先谁为那先者。王复问言头为那先耶。那先言头不为那先也。王复问眼耳鼻口为那先耶。那先言眼耳鼻口不为那先。王复问颈项肩臂足手为那先耶。那先言不为那先。王复问髀脚为那先耶。那先言不为那先。王复问颜色为那先耶。那先言不为那先。王复问苦乐为那先耶。那先言不为那先。王复问善恶为那先耶。那先言不为那先。王复问身为那先耶。那先言不为那先。王复问肝肺心脾脉肠胃为那先耶。那先言不为那先。王复问颜色苦乐善恶身心合是五事宁为那先耶。那先言不为那先。王复问假使无颜色苦乐善恶身心无是五事宁为那先耶。那先言不为那先。王复问声响喘息为那先耶。那先言不为那先。王复问何所为那先者。那先问王言名车何所为车者轴为车耶。王言轴不为车。那先言辋为车耶。王言辋不为车。那先言辐为车耶。王言辐不为车。那先言毂为车耶。王言毂不为车。那先言辕为车耶。王言辕不为车。那先言轭为车耶。王言轭不为车。那先言舆为车耶。王言舆不为车。那先言扛为车耶。王言扛不为车。那先言盖为车耶。王言盖不为车。那先言合聚是诸材木着一面宁为车耶。王言合聚是诸材木着一面不为车也。那先言假令不合聚是诸材木宁为车耶。王言不合聚是诸材木不为车。那先言音声为车耶。王言音声不为车。那先言何所为车者。王便默然不语。那先言佛经说之如合聚。是诸材木用作车因得车。人亦如是。合聚头面耳鼻口颈项肩臂骨肉手足肝肺心脾肾肠胃颜色声响喘息苦乐善恶合聚名为人。”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