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法毕竟空故,不异而无可分别,而言、意皆依能言——所言、能思——所思之分别而起,是故所言的有、空都是方便开示的戏论,惟以此戏论而离乎所言之有、空,即是诸法亦有、亦空,非有、非空之实相。实相无相,实相无不相、实相无相而无不相。 1.实相无相: 诸法毕竟空故,无论有中任何一法及其任何方面和任何层次都是空,一法不可得,而且空只是分别而起的名相,亦不可得,此为真空,故曰无相。 2.实相无不相: 诸法毕竟空故,不一而皆空,一切法及其所有的方面和所有的层次都是空,所以一切法及其所有的方面和所有的层次都是空的妙有,故曰“无不相”。 3.实相无相而无不相: 诸法妙有即真空,真空本妙有,真空、妙有平等一味原无二致,以缘起故,诸法亦有;以无我故,诸法亦空。以当体空故,诸法非有,以毕竟空故,诸法非空。故诸法亦有亦空、非有非空,真空而妙有,无相而无不相,法法如是,是故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体、性是法的内在方面,相、力、作是法的外在方面,因、缘、果、报是法的关系方面,本末究竟是法的各层次的作用关系方面,相、性、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末究竟无不是诸法的妙有而真空。实相如同“幻影”,幻喻真空,影喻妙有,故《金刚经》所言“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寓意深刻,既言幻之真空,又示影之妙有,以有为法直接显现无为法和实相。 “实相真理”是佛教的根本教理,佛法的根本契印,它揭示了诸法因缘所生,阐述了各道众生为因缘所决定,现有的一切无不是以前印造“业因”的“果报”,又无不都是将来“果报”所种的“业因”,六道众生的区别仅在于其“业”的性质、程度和数量的不同,无不“感业受报”而无常轮回于六道之中。因此三界均无安处而世间悉皆烦恼。在世间中,包括人类文明在内的众生一切业行只是以其业力依缘而感相应之果报。宗教则依缘利用天神之类的其它各道众生的业力为自己造业,外道则依缘修行而改变其业力的本身性质,它们只是烦恼的具体内容的不同而无不都是“烦恼”(包括“善”、“恶”)。众生因缘的“种子”藏于“阿赖耶识”的“心生灭门”中而成“生死根本”,以“缘起”而“性空”。“有即是空”故,心生灭门当体即是“心真如门”,生死根本本来就是“无始菩提涅?”,这就是众生所本具的“佛性”。它不随迷而失,也不随悟而得,所以烦恼与佛性、生死与涅?平等一味,众生只因于佛性上迷而起不尽之烦恼。故出世间而了烦恼惟应于众生心上转迷为悟、转识成智,但在“转”的修行过程中,“修行”、“能修行”的众生和“所修行”的“佛法”无不妙有而真空。若执“实有”即非出世法。惟当修、能修、所修“三轮体空”才是真修,故当“见性”方能“真修”。见性为入佛之门径,以诸法实相故,一切法皆佛法,于见性者所行一切世间法皆是佛法,而是未见性者所修一切佛法皆是世间法。然性本非实有而实无性可见,且能见、所见皆佛法,“不异”。而无从分别,若依能见所见之分别而以能见见所见,则所见者即非“性”,是故所言“见性”,实为不二法门。然不二法门亦方便说,实非为二,故无不二法门可人,惟此真“不二”而“见性”。因此,诸法实相,以“妙有”“不一”而有差别故,众生须以见、行、修而成佛,以真空不异而无分别故,惟有离乎见、行、修才是究竟,毕竟“无众生可度”、“无烦恼可断”、“无佛法可修”、“无佛可成”、“无生死可出”。 由实相真理可见,佛教不是“善法”、不是宗教、也不是外道,毕竟亦“非佛法”,所言实相,即非实相,惟离实相,当即实相。真是:横不是,竖不是,待到是时己不是。(信息来源:摘自《法音》) 编辑:明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