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澄基博士:佛教的业力论(9)

近人阅读佛经,论及因果报应时,可能会感觉其有过分夸张之嫌。例如,某经中说,于往劫时,有一人,在佛陀经过路街时,曾用几粒米投洒佛身作为供养及敬意的表示。经过若干劫之后,此人即因供养此数粒米之功德,感得


  近人阅读佛经,论及因果报应时,可能会感觉其有过分夸张之嫌。例如,某经中说,于往劫时,有一人,在佛陀经过路街时,曾用几粒米投洒佛身作为供养及敬意的表示。经过若干劫之后,此人即因供养此数粒米之功德,感得转轮圣王之报,为世界之主,其国土、城堡、妻眷、珠宝、车乘……不计其数云云。又如佛经中常说,作恶业之报应亦大得不可思议。《贤愚经》中有一个故事说,从前有一婆罗门,因其母之教唆,侮辱比丘以百兽之名咒骂之。以此恶因,多生多世,竟感得一个鱼身,且有百兽之头,苦不堪言。教唆此婆罗门之母,亦堕入无间地狱中云云。这样的故事,在佛经中极为众多,近代人对这类的说法,可能认为不过是劝人行善的教化之言,把善恶果报特别加以夸张得极大,则能使人止恶向善,全属宗教之实效主义,并不一定代表真理确是如此的。XZang有个民间故事说,从前有一个老太婆去参加一个法会,听大喇嘛讲业力的故事。讲完之后,老太婆趋前对大喇嘛说:“说到因果报应,若按照佛经所说的善业果报之大,非但你这位大喇嘛可以成佛,就是连我这个平凡的老太婆也可以成佛。说到恶业果报之大,不但我这个老太婆会堕地狱,连你这位大喇嘛也会堕地狱!”这是一个极了不起的故事,是XZang佛国平民心中,由人本主义之直觉所引起的衷心共鸣。这一段话,虽令人发生无限之同情,但就业力论之中心思想而论,则不必轻易予以同意。因为在业力现象中,果量确是常常大于因量若干倍的。如前面所举之杀人之例即是。佛经中对小因生大果亦确有其哲学根据,此点容后再谈。再从宗教学的眼光来看,则这一类的话,除了能够影响宗教行为,发挥实效主义之目的外,还有其更深之象征意义存在。佛经中讲业力故事时,常有人和兽类及异类之兽,说话交谈之记载。在《杂宝藏经》中,白香象养育父母之故事中,并肯定“上古畜生,皆能人语”。这一类的故事,今天看来,除具有象征意义及教化作用外,实难承认其为不折不扣的事实。《杂譬喻经》之命名为“譬喻”,亦是说明经文具有象征之意义。话虽如此,佛经中所说的小因能生大果之记载,就业力哲学之观点而论,则是确定不移之真理。业力思想是“同类相应论”,而不是“同量相应论”。就业力因果的现象来说,果的量确是常常比因的量来得大的。佛教徒常以自然界的现象来说明此理。例如,一粒麦子所结的麦粒果实,何止十百?曾记得一本杂志上说,今天纽约市之中心,价值万亿的曼哈顿岛,据说两百年前是从一个红印第安人手中,以两块美元买来的。今天曼哈顿岛之价值和当年两块钱之售价,当然不成比例。  但有人说,如果在两百年前,把两块钱存入银行,以复利计算,两百年下来亦成为一极可观之天文数字了。果量大于因量之事实,于生物界中亦极为普遍,如细胞之不断分裂,成长而形成各种个体:一个精虫与卵子结合,分裂成二,又分裂成四,如斯不断分裂形成人体,合有万亿细胞。如果一个细胞的因,能够结成亿万细胞的果,则果量大于因量的事实,可能本来就是宇宙之一种常理了。

  所以吾人读佛经时,除应晓其宗教目的和象征意义之外,还要了解其象征意义后面之哲学基础,不可因其表面之奇特,而遽断之为怪诞不经之说。

  (二)业力虽一因可生多果,但不能生无限果。一粒精虫细胞可以分裂成长为人体,含有万亿个各种不同的细胞,但此一精虫之因,至完成一人体时,其果实就算全部完成。此人以后再生之子女,就应该从另一重因果关系算起。

  因此,此原始之一粒精虫,对以后繁衍之子女,只有间接之关系,而无直接之关系。所以说,一因可生多果但不能生无限果。

  换言之,有限的因不能生无限的果,否则就和“同类相应”的原则相抵触了。有限因不能生无限果的宗教意义是,众生的恶业不管多么大,亦不至召来无限的苦果,所以佛家不承认有永恒的地狱。即使那最长最可怕的无间地狱,亦不是永恒的。同理,有漏的善业不管多么大,亦不能使人生入永恒的天堂。

  所以传统佛法的三界宇宙观中之天堂亦有若干等级,且不是永恒的。

  佛家中除“常寂光土”或报身佛之净土外,其他化身佛之净土亦非永恒的。因为前者是无限因所生之无限果,而后者则仍是各有限因果的范围。

  基督教之天堂或神之天国,究竟是一种处所或是一种境界,说法不一。若是一种处所,具有无限生命之天国,于道理上,亦可能说得通。因为承认神是无限的,则有限之人仰仗无限的神之恩宠,亦可能使有限达成无限,进入永恒之天国。

  但佛教则因为对于同类相应原则之看法颇为严格;所以只承认,唯无限之因始能产生无限的果。所以说,那相对的,有执着的和有能所的善业,无论如何伟大,亦只能算是有漏之善业,不能导至解脱。唯有那超越能所、相对及我执之善业,才能算属于无限之范围,才能产生无限或永恒之解脱果报。在思想之渊源上,佛教重自力,可能与业力之同类相应思想,有密切之关联。  

七、业力是形成人之气质及品格的一种培养力量

  这大概就是佛家所谓的等流果,冈波巴大师的《菩提道次第论》说:

  “如果一个人前生喜欢杀生,今生也大都喜欢杀生;前生喜欢偷盗,今生也大都喜欢偷盗。因此我们看到,有的人从小到大以杀生为乐,有的人连昆虫蝼蚁亦不忍伤害。”如果我们必须用一句话,来表达业力论之精义,我们可以这样说:

  “人如果常常做某一类的事,他就会变成某一类的人。”一个人要是做了三十年的警察,他的思想、行动、谈吐自然就象一个警察。要是他做了三十年的木匠,他的思想行动,就自然象是个木匠。有一次我和一位当牙科医生的朋友,一起去逛动物园,我看猩猩、老虎、狮子是整个的看;他却紧瞪着看他们的牙齿。回家的路上,他不停的和我谈动物的牙齿和人类的牙齿,有着什么样的分别,说得津津有味,真是三句不离本行。一个生意人的脑子里,装满了各种数目字,一天到晚所想的,当然是如何赚钱;平常人去逛公园是去欣赏风景,生意人却不自主的要盘算一下,此公园之收益是蚀本还是赚钱。看见任何一个新的物品,马上就动脑筋,能否买卖此物来营利。由以上这些例子看来,“人如果常做某一类的事情,他就会变成某一类的人”是一点都不错的。心理学亦讲人之性格,乃由习惯行为之累积而成的,若无习惯之薰习,则人格之形成殆为不可能之事。普通心理学囿于科学方法之限制,不能大胆的提出三世因果之人格形成论,因此对一些突出之天才现象,以现世因果的片面看法极难自圆其说。遗传学之因子论,亦难全部解释各种天才现象。莫札特和爱因斯坦的祖先,恐怕未见得有如此雄厚的音乐和科学染色体,产生出这样的天才来。身体的构造当然会影响心理,但生理因素决非是百分之百构成人心之原因。这虽然是科学和哲学上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但就佛家的立场来说,三世因果之心灵转世轮回说,似远较片面行为主义心理学来得充实合理。三世轮回说,并非落伍的村妇之谈,而是具有极高深哲理的一种学说,其深邃之含蕴非骤尔能明者。简单说来,吾人如承认生物有“本能”和人类有“天赋”之事实,则众生有前生之假设,实为极合理之想法。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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