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澄基博士:佛教的业力论(10)

上述之由习惯而形成人格,由前生之串习而产生今生之禀赋差异,不可误会以之为定命论。禀赋之生成虽已成定局,但发扬或减损此项禀赋亦人力所可为者。人格之形成并非全由禀赋,后天之环境、教育及努力亦占一大半因素


  上述之由习惯而形成人格,由前生之串习而产生今生之禀赋差异,不可误会以之为定命论。禀赋之生成虽已成定局,但发扬或减损此项禀赋亦人力所可为者。人格之形成并非全由禀赋,后天之环境、教育及努力亦占一大半因素。大体说来,人格之形成乃由先天的业力习气所赋予人之禀赋及后天之努力、教育等,二种因素混合而成,缺一不可。所以不是完全的定命论,也不是完全的后天论,是一种综合先天及后天因素的缘起论。

  至此为止,我们已经从六个不同的观点,来说明佛家业力论的思想内容。即:

  (一)业力是一种力量;
  (二)业力是一种神秘;
  (三)业力意味着命运;
  (四)业力是一种关系;
  (五)业力是一种道德公正律;
  (六)业力是造成人的禀赋与性格之培养力量。

  佛教之业力思想,我想大概不外乎上面六个要点。 

八、业力思想之渊源

  业力思想之渊源,究竟始自何时,尚无定论,但业力思想非始自佛教,则是明确之事实。在雅利安人入侵印度以前,印度之土著达尔哇丁族之原始宗教,原可能已有业力、瑜伽及解脱等思想。近贤金姆及巴香皆主此说。今天印度宗教之各派中,与原始土著之宗教最接近者,历史最悠久者,当推耆那教。早期佛典中,佛教与耆那教徒之交往和论道之事迹颇多,耆那教之教义与原始佛教亦有若干相同之处。业力思想则二者同异互见。其不同点此处有提出讨论之必要。依佛教之观点,善恶业之构成,必须通过心理之动机或意乐才能成立。心中若不先存善恶之动机,则不能构成所谓善业或恶业。业力所造成之因果循环,亦不是完全机械的。耆那教中之尼健陀派,认为彻底消灭痛苦,必须彻底消灭业力;而业力之构成,又完全是一种机械性的如是因生如是果的必然现象。你作了何种业,就必须受何种报,不管作者之动机是善、是恶或无意的,都必需受其作业之果报。例如说,人如果无心去杀生,而误杀了生命,亦必需受种种杀业之报。佛教则认为,若无瞋恨及谋杀之动机,无意之误杀,并不能构成一完全之杀业。耆那教这种百分之百的业力机械论,自然就会产生如下的主张:

  “人之一切经验和遭遇,无论是痛苦的,或快乐的,皆为往昔业力所带来的果报,因此,如果以种种苦行来折磨自己,则能补偿对昔日业力之所欠,而能消灭往业。同时能不再继续去作新的业,则亦不会受未来之果报,这样以苦行去抵销而毁灭往业,以无为去制止未来之业缠,则能彻底消灭一切业力,及由业力所导致之苦痛……。”

  耆那教的这种非故意杀亦必遭受杀报的见解,为佛典所破斥。

  佛教之业力观则与此种“完全机械化式的”耆那教业力观,完全两样。佛教重个人之伦理心理,以动机之善恶来决定业力之构成,不拘泥于外表之作业行为,因此对业力观起了一个崭新的革命。佛教之业力观,已不再把表面的行为作为衡量善恶之准绳,而是要教化人们由内心去向上。觉音尊者评论佛教与耆那教对业力看法不同时说道: “佛教徒们像是狮子一样,当猎者射击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奋勇的向猎人猛扑,他们努力去止息苦恼,同时知道消灭苦恼的方法是消灭造成苦恼的根因,[而不是去消灭根因以外的东西]。外道(耆那教)们却像狗一样,当狗被棍击的时候,他们不老咬打狗的人,却去咬棍子!他们说,消除苦恼的方法,是用种种折磨自己的苦行。这是在果报上纠缠,而不是直接去对治造成果报的因……”。

  由上所论,我们知道佛教业力论的同类相应原则,并不是机械式的和定命式的;这样才能建立自由意志之业力观和伦理性之业力观。

  综观上述各点,可清楚的看出,佛家之业力论是一个极复杂、极广博和牵涉极广之宗教思想。兹为业力论作一简单之摘要如下:

  (一)从宇宙论的观点来说,业力代表一种巨大无匹之力量,能够创造、推动和毁灭个人,乃至整个宇宙。

  (二)从道德哲学的观点来说,业力是一个无差错、无谬误之自然道德规律,它能支配和执行道德行为上之因果报应。

  (三)从形而上学的观点上来说,业力运行之道,乃遵循同类相应之基本原则,但终非人类之理智所能忖测,它是宇宙之一大神秘。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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