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信徒拜佛的功利心及正信的导入

编者按:李向平现任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大学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曾有一个不完全的数据说“中国的佛教徒有两亿”,本文作者通过佛教信仰的私人性与社会性来讨论中国人自己的信仰问题
编者按:李向平现任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大学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曾有一个不完全的数据说“中国的佛教徒有两亿”,本文作者通过佛教信仰的私人性与社会性来讨论中国人自己的信仰问题。

中国人很少以直接面对的方式,来讨论自己的信仰问题。

然而,中国人的信仰问题自1980年代中国社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前所没有的关注,并且日益显得重要。一个时代的变迁,中国人的精神信仰要有一个新的挂搭之地!人有没有灵魂?人的精神关怀问题如何处理?中国人的信仰问题常常会在社会发生巨大变迁时,自然不期然地凸现出来。如果把信仰问题放在宗教学或宗教社会学里面来考虑的话,信仰和我们的人格发展,跟我们的精神关怀,跟我们的社会建设,无不紧密相关。

1980年,以潘晓笔名而问世于《中国青年》的那篇文章,《人生的道路为什么越走越窄?》,其中提出了“人活着有什么意义?”的问题,用现在的话来说,实际上就是一个“信仰危机”及其信仰重建的问题。

就佛教与社会建设的关系而言,佛教如何参与社会建设、或者以什么样的信仰方式进入社会建设的过程,自然涉及到一个佛教信仰者的身份建构及其在社会认同、国家认同之间,寻找一个彼此能够整合的认同路径问题。

一.佛教信仰的伦理与规范特征

中国佛教在中国二千多年的演变和发展,早已成为中国文化、中国人的信仰的重要构成,在中国社会的变迁中显出日益重要的功能。观察中国当代佛教的信仰现象,我们可以发现自从1980年代以来,当代中国佛教最初以“宗教文化”作为“人间佛教”信仰的实践方式,再度进入了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之中,并且在与社会发展紧密适应的要求下,当代中国的人间佛教、佛教信仰,已经获得了国家、社会和广大民众的接纳和认可,从而与中国社会其他社会组织、文化-信仰体系取得了相互的理解,建构了为一种信仰与社会建设的资源或机制。

就宗教社会学的方法而言,信仰是宗教的核心;但信仰与宗教却有一定的分别。信仰,指的是个人作为信仰主体而选择的终极关怀形式,或是作为人神、人与佛、人与人、人际之间的一种信任关系、信奉关系。宗教则是以信仰为纽带的群体信仰结构,具有社会组织形式,甚至是制度化的信仰实践。

就其功能发挥的社会方式而言,信仰是“伦理性的信仰模式”,宗教则是“规范性的信仰模式”。伦理取向的信仰模式,则是一种个人的、私人的价值要求,仅仅是个人选择的信仰方法,对于其他人不具有约束功能;规范取向的信仰模式,要求遵守一种以该信仰为核心的价值准则,其目的是为了整个社会所有人而选择、建构;规范性的信仰模式,希望建立一种制度化的信仰规则与价值系统。伦理性的信仰模式则强调信仰与自我的关系,致力于把自己修炼成为该信仰的主体。

按照佛教的真实教义,应当是具有伦理取向与规范原则的信仰体系。佛教信仰是讲缘起的。缘分,亦作缘份,是中国文化和佛教的一个抽象概念,象征着人与人之间一种无形的连结,是某种必然存在的相遇的机会和可能。为此,“缘”,可有等多种理解,如血缘、人缘、姻缘、业缘、前世姻缘、天赐良缘、天缘巧合、喜结良缘、缔结姻缘等等。总之,在中国人的佛教信仰现象中,缘分让人们生活在一起、进行人际交往。

佛教讲求的“缘”,乃是佛教思想、信仰的重要范畴,亦名“缘起”、“缘生”,是“因缘生起”的简称。“缘”,意为关系或条件,泛指人与人或人与事物之间发生联系的可能性。“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由众‘因缘’(条件)和合而生,亦因众‘因缘’的演变而变异或消失。”1所谓“缘起”,通俗的讲,就是指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的发生、发展和消亡,都是由一定的关系和条件决定的,没有恒定不变的东西。反映在世界观里,佛教否认至高无上的神,认为事物是处在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因果网络之中;反映在人生观上,佛教强调主体的自觉,并把一己的解脱和普度众生联系起来。“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中论》云:“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无,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佛教的信仰即是以此教义为基础而构成的人生信念、价值关怀。现代高僧印光大师曾说过一句话:“世人不知因果,常谓“人死后则告了脱,无善恶果报”,此为最误天下后世之邪见。须知人死之后,神识不灭。如人人能知神识不灭,则乐于为善。若不知神识不灭,则任意纵欲、杀父杀母、种种罪恶,由此而生。此种极恶逆之作为,皆断灭邪见所致之结果。人人能作,众奉行,则天下太平,人民安乐。”2因此,人人相信因果,则天下太平。此即“缘起性空”般若正见义,中道正信的佛法信仰。“若人见一切法从众缘生,是人即能见佛法身”!信、愿、行,既是佛教净土法门的纲宗,同时也是佛教信仰的基本。

《华严经》云:“信为道元功德母。”又如《大乘起信论》中所讲佛教之信仰:“此信乃入佛法之首故。信心如手,有手之人入海宝藏随意拾取。无手之人虽遇宝藏不得拾取。信心亦尔。若有信人入佛法宝随分修行得解脱乐。若无信人虽遇佛法空无所获。故要起信。”

佛教运用缘起法则,观察人类自身、探究生死根源,首先着眼于被释迦牟尼认为造成生死苦恼的最直接原因――“业”,而表现于“业”中的因果律,是缘起法则的重要内容。《观无量寿佛经》所云:欲生彼国者,当修三福: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二者,持三归,具足众戒,不犯威仪;三者、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如此三事,名为净业。”业报、因果,乃释迦学说中道德教化的理论基础。如果用惑、业、苦三者的恶性循环来总括众生的生存现实及四圣谛中苦、集二谛的内容,那么与人生诸苦直接关联的“业”,当然应成为集圣谛。如《大方广佛华严经》谒所说:“一切世间之所有,种种果报各不同,莫不皆由业力成。”而佛教信仰即是遵照释迦的教导,依此发心生愿,构成了人与佛陀的精神依止关系,构成了佛教信仰的基本内核,并因此而独立作用于人世间。

二.基于果报关系的功德信仰现象

中国佛教徒喜欢讲功德果报。而佛教信仰中的“功德”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几乎所有与佛教相关的事体,如信佛、念佛、做善事、供养三宝、拜佛诵经、布施供养等,都可视为“做功德”,由此构成一种特殊的功德信仰现象。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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