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树初发心:一场鬼使神差的交通事故(3)

若欲转命,唯一途径就是:修学佛法,转变自心,断恶向善,利益众生! 与老G一席话谈完,这哥们虽然还是嘴硬,还在辩驳,但明显以受到影响,若有所思…… 最后表示不管这次事故与此事有没有关连,他本人以后都将不再
若欲转命,唯一途径就是:修学佛法,转变自心,断恶向善,利益众生!

与老G一席话谈完,这哥们虽然还是嘴硬,还在辩驳,但明显以受到影响,若有所思……

最后表示不管这次事故与此事有没有关连,他本人以后都将不再参与这件案子的诉讼……

其实关于此次事故,我自己的原因我以非常明白,只是怕他理解不了,所以并未说破…….

XX寺主持法师,和我有过数面之缘,并且曾经一起放过两次生。当时他一门心思都放在寺庙建设上,发愿要把该寺建成“三星级”寺庙,并劝我组织周围居士积极参与建庙.....

其实放生、印经、盖庙、造像等等一切善行,都是荷担如来家业,都是功德无量!正如行人有修禅宗、有修净土、有修密法一样,佛子做功德、种福田的方式也因个人前世因缘、根基不同而各有偏重,都应该大力赞叹,广为弘扬!

个人认为正法时期,解脱坚固,见佛闻法即可得度。像法时期,塔寺坚固,建寺造像功德巨大。而末法时期,杀业弥漫,斗诤坚固,大量物命惨遭杀戮,无数冤魂空中聚集,众生冤冤相报不止,世间必定天灾人祸不断,目前更有2012年人类大劫难等说法广为流传!所以若欲发大悲心,利益众生,拔苦予乐,令成佛道,则戒杀放生、吃素念佛最为对机!

第二佛陀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云:“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我取网名“龙树初发心”,不辞辛苦,撰写文章,大力宣传推广戒杀放生,吃素念佛,也正是此意!

放生和编印流通佛经、善书二事,在有为善法中最能直接利益众生,功德最大,所以早已发愿将终生致力于以下善行:

一、力行并宣传推广戒杀放生、吃素念佛,度化无量众生往生极乐世界

二、编印无量“拔众生苦系列善书”(《戒杀放生》、《大悲神咒》、《虚空放生》等),流通世间,教化众生!

三、通过放生会网站“拔众生苦放生网”及“龙树初发心”的博客,大力推动网络宣传。

四、念佛送往生或中阴救度有缘众生!

因此,对于XX法师的提议虽然没有当场反驳,但心里并未考虑。

那次放生结束后,还有部分余款,有居士建议交给法师,做建庙之用,被我坚决否决。因为任何稍具正知正见的修行人都知道,来自十方的善款只能专款专用,放生就是放生,印经就是印经,盖庙就是盖庙,造像就是造像,绝对不能自作主张,挪作他用,否则必然承担因果,后果严重!

对此索达堪布曾开示说:“以著文立说等方式劝人放生,随喜赞叹他人的放生功德,捐资或出力助成他人放生善举,建立放生功德会或动物保护委员会等慈善机构,为放生集积顺缘,相反,善众捐献用于放生的钱财......因为已变成了众生的生命,挪作它用与杀生过失等同。此外,阻止他人放生,或为其制造违缘,也等同于杀生……”

(拔众生苦放生会对外公布的放生随喜、助印善书随喜、道场建设随喜三个账号,各地师兄的随喜善款绝对都是清清楚楚,专款专用,没有丝毫混用!目前海内外随喜师兄日众,有师兄为图省事,往往将不同用途善款打入同一账号,我们还得再调整,非常麻烦,看到此文师兄如再随喜,务必将善款按不同用途汇入相应账号)

其实这些我做的都很正确,无可挑剔,但后来的事开始向错误的方向发展……

也许因为法缘不同,也许因为个人行事风格差异,总之出于种种原因,后期“XX寺”和本地一些居士开始出现隔阂,弄得很不愉快,关于“XX寺”开始流传各种说法…..(涉嫌谤僧,不再详述)

我常年接触各色居士,当然也听到不少,听得多了,自然会形成某种印象,有别的居士谈论时,也会随声附和几句…….有不了解的居士打听“XX寺”的情况,我也往往语焉不详,含糊其辞,不太正面,造了不少谤僧恶业......

所以,我以非常明白:这次交通事故就是之前“谤僧”恶业的现报!

在此向XX寺僧众及所有出家师父表示深刻忏悔!

我还只是谤僧,而老G则是直接起诉寺庙,其结果更可想而之!

我和他之间必定有某种前世宿缘,所以借着这次事故,各自受报,顺便酬偿以前业债!

事后与某师兄谈起此事,据他说,我与老G之间虽然是交通事故双方责任人,貌似敌对,但前世却未必是恶缘,因为正因此事,才阻止了他那天作为代理律师出庭诉讼!并且就此听闻佛法,最终决定退出这场官司…….否则其后果堪忧……所以说其实是我以自己的破财和麻烦为代价,挽救了他的身命和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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