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欲、四欲、五欲、六欲,皆指人类等欲界众生所具有的基本欲望或需求。 三欲,谓饮食欲、睡眠欲、淫(性)欲,属最基本的生理需要,儒家说饮食男女为最基本的人欲。 四欲,《中部·巴陀伽摩经》佛说人的欲望有富有、美名、健康长寿、死后生天四个层次。《大集经》卷二九说有色欲(物质欲望)、形欲(对美好形态的欲望)、天欲(上进心)、欲欲(对各种所爱好的东西之欲望)四欲。戒圆《人生欲望论》总结,人最根本的欲望为维持生命欲、延续生命欲,又有吉祥欲、长寿欲、幸福欲、致富欲四大欲望。[2] 五欲,指对色、声、香、味、触五种境或“触食”的需求和欲望。《增一阿含经》卷二五〈五王品〉,五位国王讨论五欲何为最妙,佛陀回答:由各人的性行(习性)而定,自己“所乐之处,心即染着”。如好色者认为美色最妙,贪吃者认为美味最妙。欲望驱使人为满足它而努力: 欲意炽盛时,所欲必可克,得已倍欢喜,所愿无有疑。 对财、色、饮食、名、睡眠的欲望,也称五欲。《瑜伽师地论》卷六四说有五种欲求:一摄受求,想占有妻子奴婢下属田地等。二受用求,想受用美食衣服装饰品等。三戏乐求,想歌舞戏笑娱乐。四乏解了求,追求满足诸欲而不知过患。五名声求,追求名声。太虚《人欲之分析与治理》说俗习欲五种:财、饰、名、膳、逸。 六欲,指对色(身体)、形貌、言语音声、(皮肤)细滑、人相(性感)的欲望,主要指人在性爱方面的欲望。 六食,谓眼等六根,各需保养或各有所需:眼需睡眠,耳需音声,鼻需香味,舌需美味,身需细滑,意需法(对事物的认识、思考等)。《增一阿含经》卷三一佛告阿那律: 眼者以眠为食,耳者以声为食,鼻者以香为食,舌者以味为食,身者以细滑为食,意者以法为食。 《杂阿含》卷四三第1167经佛谓六根“各各自求所乐境界,不乐余境界”,如眼根常求可爱之色,不可意色则生厌;耳根常求可意之声,不可意声则生厌。质言之,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各有其欲望或所需。意识所需的“法”,可包括安全需要、归属需要、尊重和爱的需要等。 以上诸食、诸欲,都是世间的、人间的,除此之外,还有出世间的食物,也有滋养生命的作用,此即七食中的不放逸食和九食中的出世间五食。 七食,谓前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所需睡眠等六食加第七不放逸食。不放逸,为善心所之一,谓严格约束自己,净化自心,不受尘垢的污染,勤修三学六度等佛法,它是获得涅槃解脱之本,故不放逸称涅槃之食。不放逸食可包括弗洛姆所说超越需要、定向需要。列不放逸或涅槃食为七食之一,与眼需睡眠、耳需妙音等并列,说明以不放逸的精神追求涅槃,也是人本性中的一种需要、需求或欲望。 五种出世间食,见《增一阿含经》卷四一等,为: 1.禅悦食,一作“禅食”,深入禅定,享受定的微妙快乐喜悦。 2.法喜食,一作“喜食”,由听闻、修学佛法而获得喜悦。《维摩经》卷一偈谓“禅悦以为食,法喜以为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