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佛教徒的修养(2)

如何是明晰事理?就是对客观的事物能明确分析绝不存偏见。不能明晰事理的表现有两种:一种是不能正确分析,常含有某种程度或某种成份的糊涂观念。俗话说:聪明反被聪明误,便由于此。第二是不能积累经验,不能引用

如何是明晰事理?就是对客观的事物能明确分析绝不存偏见。不能明晰事理的表现有两种:一种是不能正确分析,常含有某种程度或某种成份的糊涂观念。俗话说:聪明反被聪明误,便由于此。第二是不能积累经验,不能引用过去成功或失败的原因作为分析当前处理事物的根据。佛教徒分析事理绝不应以自己的主观见解为根据,而是要根据佛教原则以及社会上一切经验,然后再决定自己对于这件事物处理的方法。

如何是能积极?积极的原则有二:一是见义勇为。如见不义而勇为,便不能算为积极。二是一直坚决。一直动摇不能算积极。积极的表现有五种:第一、在未作事之先无有恐惧或怀疑;二、努力的热情能长久相持,不是四分钟热气的感情行动;第三、工作中间无有间断;第四、处理任何事件绝不轻忽草率,常有慎重严肃的态度;第五、对于一切公平正义的事,遇到便做,绝不自满自足。这便是佛教徒应有的积极态度。

如何是有朝气?就是精神爽朗,头脑清楚。若是精神委顿,思想过于复杂,对于当前问题便不能深入,必至于暮气沉沉,思想模糊。所以精神的劳动要有节制,思想的活动要有一定的范围。意志专一,精神振作,常使身安心泰,自然能常常保持朝气,对于任何当前问题会深入了解。

如何是服从组织,遵守纪律?自己既然是佛教徒,便心须服从佛教的组织与纪律。凡是佛教中所认为正当的思想,正当的言语,正当的行为,便经常地考虑他,讨论他,实践他。凡是佛教中所认为不正当的思想,不正当的演说,不正当的行为,便决不去想他,说他,做他。自己所想、所说、所做之中如若有佛教所认为不正当的,便立时加以纠正与断绝。这便是服从组织,遵守纪律。

如何是心意动摇时要能放得下?第一、最初要能把握得住自己的意志,不使三心二意。第二、要经常考研自己的意志不使有歪曲发生。第三、要训练成为习惯,成为自然。如此便偶尔动摇,才能立时觉察而放下了。

如何是对任何人任何事常有成全的意图?佛教是以慈悲为本的,便是要使社会中任何人任何事都离苦得乐。假如佛教徒的行动对于个人,对于社会发生破坏作用,岂不是增加了社会或个人的痛苦? 这是不容许的。所以佛教徒的行动是要在随顺社会发展规律之中经常辅助社会的进步,辅助个人的前进。决不许有破坏与妨碍社会或个人进展的行为。

以上所说佛教徒的修养是缺一不可,能实践九项而缺少了任何一项,其他九项也必受牵连而逐渐退化,以至于完全丧失。佛教徒要提高修养,便要经常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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