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佛教徒的修养

佛教徒,修养

佛教徒的修养

 

佛教传入中国将近两千年。自东汉到唐末是由萌芽而达灿烂的时期,由四代到现时是由凋零而至枯槁的时期。所以衰落的主要原因就是理论与实践脱节。理论是日趋玄妙,不切实际;实际是日益庸腐,不能振作。今日佛教徒要想佛教住世,必须提高佛教徒的修养。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

佛教徒修养的标准大约有十点:一、要有坚决用佛教改造自己的信心,二、要能尊重自己是佛教徒的人格,三、不贪名利,四、无有私怨,五、明晰事理,六、能积极,七、有朝气,八、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九、心意动摇时能放得下,十、对于任何人任何事常有成全的意图。

如何是坚决用佛教改造自己的信心?就是坚决承认宇宙间有真理存在。佛所说的言教是符合真理的。因为佛能体证了真理而说明真理,所以佛的道德最可尊贵,佛的言教是最可尊贵,依据佛教而修行的人也最可尊贵。既然是最可尊贵,因此对之生起极大好乐。由于好乐,因而对于实践佛教修行的方面生起极大的兴趣。譬如相信砂中有金是信认真理,知金可宝是好乐,因而对于采金技术生起兴趣,然后方有发财的机会。此三缺一不可。

如若知砂中有金而不知金可采宝,当然不去采金。知砂中有金及也知金可宝,但是对于采金技术以为繁难,不生兴趣,仍然是不会去采金,也就绝不会有发财的机会。所以坚决用佛教改造自己的相信,是以有认识、有好乐、有兴趣为先决条件。也就是说:有认识、有好乐、有兴趣,便必然能有坚决用佛教改造自己的信心。

坚决用佛教改造自己是佛教徒修养中的第一条件,所以有认识、有好乐、有兴趣便取得了成为佛教徒的基本资格。假如佛教徒对于真理不能认识,对于佛教无有好乐,对于修养不感兴趣,便不成其为佛教徒了。再进一步说:如前所认识的、所好乐的、所感兴趣的不纯正,也就是这佛教徒的资格不纯正了。如何使一切佛教徒都能有正确的认识、正确的好乐、正确的兴趣,这是当今各地佛教徒领导者的最大责任。

如何是尊重自己是佛教徒的人格?这是指在一切行动前的考虑而不是指在行动后的追悔。因此尊重自己是佛教徒的人格,所以在一切行动上先必须详加考虑。假如自己所要做的事,或所要说的话不合乎佛教的精神,便对不起自己是佛教徒。同时也必要引起社会的指摘和批评,便玷污了佛教徒。

因此自己虽然想要如此作,或如此说,经考虑的结果,便使这种不正当的行为或言论得到改正或停止了。如若不加考虑而贸然想到便作,想到便说,以至发生偏差与过失,便是在这次行动或言论中没有尊重自己是佛教徒的人格,事后如若深加考虑,不使再犯错误。若是继续犯了错误,便是继续丧失了自尊心,也就是未曾追悔。

如何是不贪名利?贪名的表现是逞能。遇事好强出头,不是为得把事情办好而是要显自己的才能比别人高。贪利的表现是贪图自己的财物。遇事总是从自己个人的财利打算。个人所有的财物绝不舍得给别人使用。佛教徒应当不贪名利。服务的精神是实事求是,埋头苦干。绝不炫耀自己的才能,不为自己的财力多寡来打算。个人所有的财物,假如有利于他人,便能尽量给他人使用。

如何是无有私怨?私怨的表现有四种:一、遇到不顺自己的人或事便生气动怒;二、不但当时生气动怒,还要常常记恨在心;三、不但记恨在心,还要时时想要报复;四、看见别人比自己好,或是才大,或是钱多,或是名高,或是位尊,自己不如,便生忌妒; 四、常有破坏的心理,对人对社会总是想破坏,从破坏中找自己的便宜,也就是常想损人利己。

佛教徒只有公愤而无私怨,有人侵犯了自己个人的利益是不生气动怒的,更不会记恨与报复。看见别人比自己才大,或是钱多,或是名高,或是位尊,只有代他欢喜而绝无忌妒之心。对人对社会总是时时存心要成全他,使他能常常进步,绝不存破坏的心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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