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后如何发家致富和避免损财

有些人通过杀生、欺诈等途径得到钱财,这些钱财在获得时好像很丰厚,但最终不会积累下来,很快就会以各种因缘耗

学佛后如何发家致富和避免损财

有些人通过杀生、欺诈等途径得到钱财,这些钱财在获得时好像很丰厚,但最终不会积累下来,很快就会以各种因缘耗尽。所以千万不要以邪命养活,如果以邪命养活,暂时也许会比较富裕,但这不会长久,而且这种财富对自他都有害处,不仅自己死后会堕入恶趣,甚至与自己结缘的人死后也会堕入恶趣。

在家佛教徒应该懂得怎样正确求得生活资源、谋求财富的问题。我们生活离不开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穿衣吃饭。这些东西怎么来呢?要有正当的来源,要有正当的手段来谋取生活资源。所以,不谋利不是佛教的讲法,佛教是讲要以正业来取得生活来源,用正当的手段发家致富。

想起一个故事——德国人的财产

邬余庆老居士曾经告诉净空法师一件真实的故事,是他亲眼所见的。抗战以前,他在上海做小生意,当时上海有一位富商,本来是做小工的,他的老板是德国人,在中国做生意,战争爆发时,这位德国人就回国了。因为老板觉得他人很好,很老实可靠,就亲手把在上海的财产事业交给他。以后这位德国人再也没有消息了,所以财产都为他所有了。他也很会经营,就以这个基础发了起来了。他娶了太太,也生了儿子,因为家里很富有,儿子非常骄傲,是个顽皮的孩子,父母也无法教导他。儿子十岁的时候,正在念小学,有一天,这小孩放学回家,在路上掉了十块钱(当时的小孩身上带那么多钱,实在不是容易的事),刚好他父亲的一位老朋友见到了,就捡起来说:‘弟弟,你叫我一声伯伯,我就把钱还给你。’这小孩却说:‘你叫我一声伯伯,我再给你十块钱。’由此可知这个小孩的家教。

这位富商有一次做生日,宾客非常多,场面很铺张,也很热闹,一刹那之间,他突然看到自己儿子的面貌,就是以前那位德国商人。他立刻就觉悟,就明白了,儿子原来是来讨债的,财产是儿子的,不是自己的。这个人很聪明,很了不起,当场就向大家宣布,所有的财产都归儿子的。因为他警觉得快,知道这个小孩是老板转世来的,所以把财产全部交给孩子。邬老居士认识此人,知道这个人很聪明,明了‘因果报应,丝毫不爽’,是别人的就要归还,所以什么都不必说,将经营所赚的都归给儿子,这个结就到此解了。因此,以后小孩对他还不错。

千万不要变成业际颠倒者——从事正当职业

在家居士要以五戒和八正道来指导自己的经济生活。所谓"五戒"就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什么是正当的职业?《杂阿含经》中说:"种田行商贾,牧牛羊蓄息,邸舍以求,造屋舍床卧,六种资生具。"以现在而言,还应加上公教人员、医护人员等,只要以正当的方式,劳心劳力换得的生活,皆称为正当的职业。

身为佛教徒,凡是与杀、盗、淫、妄语,乃至赌博、毒品等贩卖有关的行业,都应避免。如屠户、酤酒、酒家、舞厅、妓女户、相命、占卜、钓具等,这些都是佛陀斥之为邪命的职业,所以佛教徒不应该以此谋生。此外,贪污、敲诈、剥削、仿冒、伪造皆为非法取财,国法既不容,佛制亦不许可。

大圆满前行中说:真正的业际颠倒,主要是生于猎人、妓女、屠夫等种姓中,从小就从事这个行业众生。在很多市场上,每天都有杀鸡、杀羊、杀猪、杀牛,那些屠夫实在很可怜。在一些肉联厂中,从早到晚一直不断地用刀砍牦牛脖子,一般来讲,藏地在家人免不了杀牦牛,就像汉地家里杀鸡宰鱼一样,尤其是不信佛的家庭,这种现象尤为严重。而我们没有转生成这样,以此避免了业际颠倒。

华智仁波切说:“凡是三门违背正法的所作所为,事实上都属于业际颠倒。” 通常而言,许多上师在教言中说的“业际颠倒”,指以前出家,后来还俗了,造下百般恶业;或者以前是虔诚居士,后学外道而不学佛了,放弃一切修行。所以,上师跟弟子们常说:“千万不要变成业际颠倒者啊!”不要到不如法的场合里造种种罪业。现在有接受佛法的机缘,是千百万劫行善的果报,你们应像盲人抓住大象尾巴一样,不要随便放手。不论你身居什么道场、去往哪个地方,宁可舍弃宝贵生命,也不能舍弃珍贵佛法和利他大事,每个人要有这种决心。

大家若想不成为业际颠倒者,就应常在上师三宝前祈祷,哪怕是供一盏灯、点一支香、磕一个头,也祈愿诸佛菩萨时刻加持自己,今生乃至生生世世,行持善法、利益众生,切莫转生为业际颠倒之人。所以,即便起初没有生于业际颠倒的种姓中,将来也很容易变为业际颠倒之人,故而,我们必须尽心尽力使自相续不违背正法。为了不变成这样,大家必须不能离开修行的团体。倘若你是在家人,也要经常接触佛教团体,最好跟志同道合的人共同放生、共同闻思、共同修行,不然的话,一旦自己业力现前,在这个过程中掉下去了,那时就像大海捞针一样,谁都救不了你。现在社幷会非常乱,人们日夜忙忙碌碌的是什么?就是世间琐事,除此之外,真正希求解脱者可谓寥寥无几,如凤毛麟角。因此,在这种环境中,大家一方面不要离开清净的修行团体,另一方面,正如我刚才所说,应当经常祈祷上师三宝。

邪命之财必然耗尽

如果钱财的来源不清净,即使暂时收入很不错,但最终不会有任何实义。藏地有“无功德者之信财,罪犯骗子之受用,得时虽有积时无,积财无有实义也”的说法。如在家人通过杀生、欺诈等途径得到钱财,这些钱财在获得时好像很丰厚,但最终不会积累下来,很快就会以各种因缘耗尽。所以千万不要以邪命养活,如果以邪命养活,暂时也许会比较富裕,但这不会长久,而且这种财富对自他都有害处,不仅自己死后会堕入恶趣,甚至与自己结缘的人死后也会堕入恶趣。

即使自己没有亲自动手杀生,但如果最初是一手策划者、中间是主要协商者、最后是唆使杀生者,无论口中言说,还是以眼神、手势等暗示杀生,自己都会同样犯杀罪。不少人就是这样积下杀业的,比如有些军队的首领,他们没有其他的事情,成天就是想如何杀害敌人;世间某些部门专门杀害众生,这些部门领导的工作唯一就是策划、协商、组织杀生。这些人的语言和行为都在积累杀业,虽然他们没有亲自动手杀生,但从得到的罪业来看,与亲自动手杀生没有什么区别。因此大家要特别注意,不要以这种方式积累杀业!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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