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根活佛:同性恋能否学佛?

生根活佛,同性恋

    今天有位博友在博客纸条中向我提出了一个问题,全文如下:“活佛,现在全世界都有同性恋的现象,我就想知道,同性恋者能够学佛吗?同性恋学佛能够往生吗?请你指示。” 对于这位博友的请求,我今天给大家简单地讲一讲同性恋能否学佛方面的问题。希望满足网友们的心愿!

    同性恋能够学佛吗?同性恋学佛能够往生吗?这两个问题,是很多同性恋者和非同性恋者都想得知的问题。目前这方面评论够多的,而且佛教人士也写了不少的文章。有一部分人偏激故意乱解佛语,说同性恋业障严重,没有资格学佛,学佛也不可能往生。还有人说:同性恋本身就犯了邪淫。若学佛的话,可以当作‘劳改犯’。 

    有人还说:“ 一边学佛一边又犯这邪淫,感觉就像执法犯法一样。谁能回答我:犯法的人可以执法吗?  ”有人说:“同性恋便被视为邪淫,既然他们‘学佛’了。可依然同性恋,那么不等于执法而又犯法吗? ” 等说法很多,都认为自己是佛学渊博,给别人一种他把所有的佛经都装在大脑里的感觉。实际上,他们说讲的话,都是违背佛法的,因为在佛法前一切众生都是平等的,修学佛法是自由的,而且皈依的戒律里也没有异性可以皈依,同性恋不能皈依的说法。如果这样说法,那在佛法前众生就是不平等了。而且佛为何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人人都可以成就佛?佛从来没有说只有异性恋可以学佛,也可以成就佛,同性恋就不可以学佛,学佛也不能成就这样的话,佛经里也没有这样的记载。 

    佛经里记载的是一切众生都有佛性,也可以成就佛。一切众生包刮所有的人,甚至包括动物和有生命的东西,难道同性恋者就不是人了吗?同性恋者当然可以学佛;好比医疗机构,良医是不会拒绝任何一个病人的。佛就是医生,为我们治疗生死之病,佛可能拒绝任何一个无明的病人吗?菩萨普度一切众生的时候,只度异性恋者,或者戒淫者以外,难道就不度同性恋者吗?菩萨普度一切众生的时候,就是不舍一个众生,所有众生通通都要度,甚至连妖魔鬼怪都要度。佛法犹如日月的光芒,照耀君子,也照耀小人,照耀善人,也照耀恶人,照耀异性恋者,也照耀同性恋者,从来都是平等无私的。 

    有人说同性恋本身就犯了邪淫,若学佛的话,可以当作‘劳改犯’。我觉得说得太过了,大家都知道“劳改犯”的意思,就是接受劳动改造的囚犯。一个犯错误的人在劳动中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不要认为自己是很了不起,天下的众生谁没有犯了邪淫的罪,难道你自己从来没有犯邪淫的罪吗?天下的众生都是‘劳改犯’吗?包括你自己。在和谐的佛法前请不要说同性恋是“劳改犯”。 

    同性恋确实是犯了邪淫罪而变成那样的,我们应该用平等心的对待他们,包容他们,感化他们.为他们发慈悲心,用菩提心来引导他们进佛门,让他们静下心来,证悟佛道。有人会说同性恋一边学佛一边又犯这邪淫,感觉就像执法犯法一样,难道犯法的人可以执法吗?  这句话从字面上看起来有点逻辑,但实际情况来讲,完全是个偏论,因为,每个同性恋者如果他们自己有自由的话,他们愿意同性恋吗?我跟同性恋者沟通的时候,才发现,他们自己也不愿意,他们是不能自主的,就像我们爱上一个人之后很难放下一样。是业力不让他们自由的。而且,他们也很痛苦,因为,世道的人不公平的看法,家里的人不理解他们的苦恼,周围的人对他们有看法,再加上有些人诽谤乃至排斥他们。难道我们这样对待他们有好处吗?诽谤与蔑视他们是佛的精神吗? 

    难道皈依三宝的所有人,皈依之后都不会造恶业吗?我觉得同性恋者也好,异性恋者也好,出家者也好,都像病人,病人首先不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才会去寻找良医,看了医生才知自己得了什么病,但病人不一定爱吃药,有些人不一定能吃上药;若是吃几次药不一定能治好你的病,但你听良医的话,按医生吩咐去服药,坚持下去,你的病就会慢慢好起来。学佛者都一样,一学佛不可能一切都放下,一步又一步往上学,一次又一次放下世间法,才能成就佛的。真想学佛,必生出离心,如果接受佛教的戒律,必要淫都要戒。如果你明知故犯的话,犯法的人没有资格执法,这不仅仅是说同性恋者,世上所有的人都一样。 

    世间人虽有男女欢乐之事,有很多人认为所谓的“邪淫”就是指同性恋的性爱行为,那是错误的,因为在佛学中,邪淫并不单纯指同性恋的性爱行为,而指的是所有婚姻之外的男女性交,或者不正常男女性爱行为。“邪淫”的因果报应很重。因此,“邪淫”在佛学戒法中常出现在异性人群的戒律中。在当今的佛教三皈五戒中的 “邪淫”是针对在家学佛的弟子。在五戒中“不邪淫”这不是皈依的时候必须回答的戒。而是皈依之后,你接受五戒的时候必须回答的戒。在五戒中“不邪淫”的意思就是,不与多人或者不与自己配偶以外的人再发生性行为,或者近亲,乱伦等有失道德的性事。在出家的戒律里则不讲 “不邪淫”,而是讲“不淫”。

    “不邪淫”和“不淫”意义不一样。“不邪淫”针对在家学佛者,在家学佛者可以与自己配偶的对象之间有性爱行为。但出家人不可以跟任何人之间有性爱行为,因此叫做“不淫”。皈依、居士、出家这些都是只能说根据个人的初发心或愿力的大小而定。所以不应该把“邪淫”和“淫欲”这些乱加在同性恋者的性爱行为之上。同性恋者也好,异性恋者也好,在家居士也好,出家法师也好,菩萨转世活佛也好,谁“邪淫”和“淫欲”都同样接受着因果的审视,没有性趋向和地位之分别大小说法。如果明知故犯,或者出家破戒的话,比同性恋者罪过还大。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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