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诚罗珠堪布:菩提心的三个修法(4)

此后,再加上四无量心的修法。 第一、慈无量心。这时要观想:以前,我做的很多事情都仅仅是为了自己一个人的幸福;现在,即使我做不到根本不为自己打算,至少也要将百分之五十的幸福送给其他众生,将百分之五十的幸

此后,再加上四无量心的修法。
第一、慈无量心。这时要观想:以前,我做的很多事情都仅仅是为了自己一个人的幸福;现在,即使我做不到根本不为自己打算,至少也要将百分之五十的幸福送给其他众生,将百分之五十的幸福留给自己。譬如,如果工作了两天,就把第一天挣的钱留给自己,把第二天挣的钱无条件地送给他人。以此类推,如果在所有的事情上都能够这样做,这就是修自他平等的结果;在没有达到此标准之前,如果有心朝这个方向努力,这就是正在修自他平等。此时算不算是菩萨呢?如果具备世俗菩提心,则也算得上是一个初步的菩萨,因为不一定所有的菩萨都层次很高。
第二、悲无量心。这时又要修知母、念恩、报恩,并由此深深地体会到一切众生都是母亲。然后,再按照外加行轮回痛苦的修法,观察众生的痛苦,从而体会到一切有情每时每刻都在感受不同层次的痛苦。这时再思维:“既然他们是我的母亲,我是他们的儿子,我就应该为他们遣除痛苦!无论我现在的能力怎样,都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去做,不做是不行的!我有这个责任!”
大乘菩萨必须要有责任感,这是最关键的!如果看到众生的痛苦不生悲悯之情,看到佛菩萨的功德不起羡慕之心,没有任何责任感的话,就不是大乘菩萨。
比如说,有些居士听到一些禅宗公案,就说这个不能执着,那个不能执着,连放生也不能执着。可是,作为凡夫如果什么也不执着,什么都无所谓,就会没有责任感;如果没有责任感,就没有动力,就不会积极地修行。这样一来,人家肯定会说佛教是消极的。因为你这也不做,那也不做,什么都不做;觉得这也没有意思,那也没有意思,什么都没有意思,这样的思想和行为当然是消极的。
大乘佛教认为:并非世间的一切作为都没有意义,只有一切都为自己打算的,类似于争权夺利等等之类的作法,才是没有意义的;而为了利益众生,无私地奉献自己的一切,却是很有意义的事情,是我们必须积极努力去做的事情。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
在打坐观想时,一定要感觉到“我有这个责任”,即使在出座以后,我们也要培养这样的责任感。平时,在看到任何众生时,都必须想到:“他是我的母亲,我是他的儿子。”从世间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看,儿女有没有责任来减轻、断除母亲的痛苦呢?肯定是有责任的!这是最起码的道理,任何人都知道。不过,一般世人却只重视这一世的父母。例如,中国传统文化很讲究孝道,但其所要孝顺的对象,却仅仅是这一世的父母而已,并未涉及前生后世。而大乘菩萨却把父母的概念扩大到前世、后世,乃至生生世世,这样推理的结论是——所有众生都是自己的父母,这个结论是有根有据,一点儿也不过分的。如果对现世的父母应该孝顺的话,那么对生生世世的父母,为什么不该孝顺呢?为什么可以没有责任感呢?所以,必须要有责任感!
现在我们有没有责任感呢?这很难说。如果有人能够做到完全不为自己着想,只为众生打算,愿意承担为众生减轻痛苦、创造幸福的责任,那么他就是菩萨。但是,如果再严格一点来看,仅仅这样做还是不够的。比如说,一些基督教徒建立了很多慈善机构来利益大众,虽然这也属于无自私的奉献,可是其结果却并不理想,因为这样做只能帮助对方减少一些人世间的痛苦,却根本无法解决最关键的生老病死之苦。所以,我们不仅要有责任感,而且要以佛陀的智慧来利乐有情,这样,利益众生的层次和范围就大不一样了。当然,即使现在我们不能立即或在短时间内全盘接受菩萨的所有行为,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我们要有往这方面努力发展的决心,要向往、羡慕菩萨的境界。
在最开始的时候,最关键的就是一个认识问题。如果我们认识不够,不觉得所有众生都是父母,不能推翻、超越心里那些早已根深蒂固的旧观念,而始终认为:“我只有一个父亲、一个母亲,哪会有那么多的父母呢?”那么,我们就没有办法走上大乘菩提道。
用现代的语言来说,大乘佛教就是教我们如何解放思想。解放什么思想呢?一个是一切为自己打算的自私心;另外一个是无明,又叫愚痴。正是这两样东西把我们紧紧束缚在“自我”的小圈子里——从不为他人着想,只考虑自己,而且只知道计划自己现世这几十年的事情而已。现在,我们静下来反反复复地修自他平等,就是在解放思想,其结果就是培养责任感。因为,如果我们有了这样的责任感,自然就有了动力,才会愿意积极地为实现一切众生的利乐而精进,并且不会因为任何人的阻碍而退缩;相反的,如果我们没有这样的责任感,就没有动力,即使经人百般劝导,也不愿意为众生奉献自己的一切。
总之,若从为众生创造利乐的角度来观想,就是修自他平等的慈心;若从为众生遣除痛苦的角度去观察,就是修自他平等的悲心。
第三、喜无量心。这时也要从知母、念恩、报恩修起,最后要思维:一切众生是我的父母,为他们创造利乐、减轻痛苦,是我的本分、我的工作。但是,如果不需要我的帮助,他们已经有能力为自己创造幸福、遣除痛苦,那么这不正是我所希望的吗?我为什么还要嫉妒他们呢?
譬如,某项工作本来是要我来做的,如果另外一个人帮我做了,那我有没有道理嫉妒他呢?当然没有道理!从这个角度进一步扩展,我们就可以意识到:当众生享有幸福的时候,我们不但不应该嫉妒,而且还要发愿——祝愿他们永远不离开这样的幸福!如此深深地思维,就是修自他平等的喜心。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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