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行,即如《广论》所说“谓于所思义,正发进趋”,也就是执取欲得的心念不退; 4、究竟,即如《广论》所言“说于彼事,定期属己,谓念其财等愿成我有”。 “偷菜”不用说身语的加行,单单“执取欲得的心念不退”的贪欲意业加行就已经完全具备,而贪欲意业的其他条件也一一符合。 其次,如果沉迷耽执于“偷菜”,认为没有罪业,又可能堕入邪见意业。邪见意业即是对名言中真实有的意义如三宝、净土、佛菩萨、六道轮回、业因果等,诽谤为没有,并对此起了决定的执著,譬如心想,杀生不会堕恶趣、布施没有善报、念佛不可能往生净土等。邪见意业也如同贪欲意业一样的具有事、意乐、加行、究竟等条件。试想,如果我们抱着“偷菜”没有罪业的想法,并起了决定的执著,还能说不是邪见意业吗? “偷菜”的果报 既然能够成立是罪业,自然就有果报,我们来看看“偷菜”相应的会有哪些果报: 一、异熟果。 《念住经》云:“以此等小品不善之异熟果将转为旁生;如是以中品不善转为饿鬼;以大品不善堕入地狱。”《广论》亦云:“异熟果者,谓十业道,一一皆依事及三毒上中下品,有三三等”。也就是说,每种黑业都可以按事和贪嗔痴的上中下品,分成上、中、下品,由业有三品,感果也有地狱、饿鬼、旁生三种。这样,不要说破犯偷盗戒,如果能成立“偷菜”是十恶业的不与取恶业或者贪欲恶业的任何一种,并且所犯的“事”也就是网上的别人的“菜”,以及主观条件之烦恼的贪欲,这两者哪怕是下品的,根据上述教证也有可能堕入旁生道感果受报,我想,谁都不愿意今生以鼠标点击造作贪业,而来生成为爱偷东西的老鼠。而且,这还是按照所偷的对境的性质和所生起的贪欲的最低限度来衡量的,如果是中品或上品,那就是饿鬼和地狱的果报了!是不是危言耸听,可以自己考量。 二、等流果。 有感受等流果和同行等流果两种。 其中感受等流果是指因恶业堕入恶趣受报穷尽脱身为人后,仍需按十恶业的性质而感受相应果报,不与取恶业会感得资财匮乏,乃至成为乞丐等,贪欲恶业会感得增上猛利贪欲。很现实的从玩游戏的人群来看,已经有报道有人因沉溺于“偷菜”而被辞退丢掉工作、家庭不和,这也就是现世的体现出因“偷”而福报减少。以“偷”让别人的心如何扰乱,自己以后也必定被“偷”而遭受扰乱,这是等流果必然之理。 同行等流果即是因以前造作某种恶业,往后及来世仍然喜为恶业之事。不与取及贪欲造作者,由于偷的恶的串习,偷盗恶习气便会延续,遇缘则禁不住再次造作,由此不可避免的感果而受相应苦报。 三、增上果。 即因不与取感得外在环境的衰败,如转生到沙漠少水、遭遇旱涝灾害、果实乏少的地方。此外,热衷于玩游戏,不珍惜暇满人身,也难免所生之处难遇佛法,投生到八难(八无暇)之处,可不慎乎?! 除了以上三种果报外,还有一种“离系果”,之所以要打上引号,因为本来离系是远离有漏法的系缚而得到解脱,但“偷菜”的“离系”却是从佛法的正轨中“离系”了,脱离了正知正念和善法的系缚。 “偷菜”的危害 一、增长烦恼。 “偷菜”等网络游戏令烦恼不断增上,因其具足增长烦恼的六因之故:在“虚拟的偷不算偷”思想(言教)影响下,网友们相互股动(猥杂),进入网游程序和场景(所缘) ,被游戏吸引而认为其仅仅是游戏和娱乐,没有罪业(非理作意) ,内心贪欲种子(所依)不能自禁而被翻起,然后沉溺其中念念随转、欲罢不能(串习),如此令贪欲烦恼不断增上。烦恼是我们生生世世轮回痛苦的根本,作为修行人,烦恼不但没有减灭却反而增上,绝不是好消息,烦恼遇缘而又没有对治的必然结果是造作恶业,恶业的必然结果是遭受苦报和继续结生相续、不断轮转。习气力坚固和现行的内因外缘,是相互增上的。 二、失坏出离心和暇满人身。贪爱网络游戏,自我约束力越来越差,沉溺其中不能自拔,轮回苦痛早已经忘记得一干二净,暇满难得早已经抛之天边,以前听闻善法所生的一点点出离心苗芽,被自己点击鼠标的手一点点掐灭,即身成就和往生净土只是成了自己骗自己的空话、假话。 三、毁坏自他相续、染污社会风气、失坏菩提心。作为佛弟子,绝不能随顺世俗的染污势力,因为它对自他的危害无穷。对于助长杀盗淫 妄的东西,我们不但没有说“不”,不但没有反对和遮止,反而随顺趋入,那么我们无疑成了随顺染污社会风气的一份子,成了社会染污的顺缘,这样,世风日下,更多众生的心相续将因此被毁坏(特别是儿童少年),他们将以此为因缘不断的增长贪嗔痴烦恼、不断的造作恶业、不断的堕落、不断的感受痛苦、不断的轮转,社会上已经多次报道有少年因痴迷于杀盗淫的游戏而将之于现实中付诸实施,导致犯罪(可参见《QQ 农场:你偷的不是菜,而是 人生》 等网络文章)我们作为号称是发了菩提心的佛弟子,。 对此能于心可忍、 于心安忍吗?!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