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戒里面,有四条是根本戒。现在,再进一步谈谈五戒的重要意义,以及在现实生活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条不杀生。 不杀生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我们的悲心,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应该从小孩培养起。大家都有小孩,作为父母家长,应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有意识地给他们灌输护生、爱护小动物的思想。但是很多家庭都忽视了这种初期教育。前两年,有一位居士带着她读初中的儿子到寺里来。她告诉我,她儿子有一天放学回家,不解地给她讲了一件事。老师在班上评比作文。有个女同学的作文题目是《妈妈教我杀鸡》,内容讲述了她妈妈如何教她杀鸡。文中详细描述了她的一系列心理活动:从她起初战战兢兢地把鸡杀得半死,渴望不死的鸡如何挣脱人的手,带着满身的鲜血,在地上试图逃命地狂跑,一边流血,一边不停地惨叫时的害怕和胆怯到后来在妈妈的指导下,逐步学会能一刀将鸡杀死的“本领”,以至于她如何练得杀鸡的胆子愈来愈大的。在此基础上,逐步锻炼得不仅敢杀鸡,连黄鳝也敢剐了,并还得到许多人的赞扬,都纷纷请她代为杀鸡......这位居士的儿子很不能理解为何同学的妈妈,会去教自己女儿干这种残忍可怕的血淋淋的事呢?这不难看出小孩子的纯洁和可爱,他们是一张白纸,有非常大的可塑性。关键在于做父母的如何做孩子榜样,如何去引导和教育你的孩子。你为什么不培养她的爱心和同情心而去培养孩子的残忍心?从小就学杀鸡、杀鸭、剐黄鳝,孩子幼小的心灵,那种初始的可贵的慈悲心在家长的引导下一点一点地泯灭了,惻隐之心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残暴和好斗。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随着年龄的长大,当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为了个人利益杀起人来,会跟杀鸡杀鸭一样轻而易举的,甚至可以把父母也当成鸡鸭杀了。这个可不是说笑话,前两年报上曾刊登过一则消息:南京某大学有两夫妇都是教授,却被他们溺爱的亲生儿子给杀死了。他们自己培养了一个将自己送进坟墓的刽子手!还有一位记者在一篇文章里谈到,现在有一种新型的儿童玩具,电纽一按便会展现出各种各样现代化的武器来打击敌人。当记者看见一个小孩正在玩那种玩具,便上前问到:“这些武器中,你喜欢哪一种?”小孩答到:“我喜欢刀。“记者又问:“为什么呢?刀可是最原始的武器啊?”这个小孩竟然回答:“我喜欢刀,把脑袋砍了看着它冒血,这个才过瘾!”多可怕的想法,我们做父母的值得深思,我们培养的是什么人?这是在培养希特勒,培养刽子手啊!这样的小孩,难道我们做父母的没有责任吗?!杀生的恶报是最重的,受花报,(只是开花,这没结果)是疾病缠身和短命;受果报,是死后到地狱道去偿还。 第二,不偷盗。 这条戒本来叫做“不与取“,就是别人没有给你,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把它弄到手里,都叫偷盗,这是佛教对待财富的根本观点。种偷盗的因,必定得贫穷的果报;种布施的因,必定得财富的果报。曾国藩的外孙聂云台,学贯中西,解放前曾任上海商会会长,他著有一本叫《保富法》的书。中年以后信佛,他用佛学的观点列举了大量的事例来说明怎样才能够发财,又怎样才能保得住财富。现在社会上大家都想发财,却不懂得如何发财的道理和发财的方法,你应该如何如理如法去谋求财富。我们并不是讲不能发财,而关键在于你发了财后该怎么使用你的财富?如果你发了财仅仅只是为了个人享用,去花天酒地挥霍浪费,而不懂得回报社会,不为社会做一点点好事,那是在造罪恶。你将财富用一部分来为社会做一些有益于社会的好事,那是在培福报。所以,有无财富,那是福报;会不会用财富,那是智慧。 第三,不邪淫。 对于当前社会风气来说,这条戒律相当值得重视。作为佛教徒,我们必须明白淫欲是生死的根本。我们要想出轮回,关键的问题就是关闭生死的门户,对于我们今后了生死、出轮回、生净土,这是一条重要保证。 第四,不妄语。 妄语戒里特别强调的是大妄语。现在有很多人不信因果,任凭自己瞎吹,说自己开悟了,晓得过去未来等,这是在种地狱因!我们千万要注意,以免上当受骗。我们如何识别真妄的标准,美国万佛城宣化上人曾经这样讲过:无论一个人说得好热闹,我们只要看他在财色面前是什么态度,就不难看出他说他开悟是真的还是假的了。 第五,不饮酒。 不饮酒这个戒不属于根本戒,但还是应该很重视,这样对我们身心清净有极大好处。我们能够遵守五条戒律,就可以做到防非止恶,在这个基础上再奉行十善就不困难了。戒是制止我们作的,作了就犯戒。十善是要求我们做的,不作那是绝对错误的,这是很积极的。只要我们能够认真地守好五戒,积极地奉行十善,这就是人天乘修行的纲领,给我们打好了做人的基础,也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了生死,出轮回。所以不要认为守五戒简单了,这是修出世法的起点,修菩萨行的基础。下面介绍一下十善的内容,着重谈一谈与当前我们修行的有关问题。 第一、不杀生而放生、护生: 从放生护生推而广之,应多多地去为社会做救死扶伤、敬老爱幼、济贫助残、救人急难、调解纠纷以及其它的社会公益事业和维护和平的事业。作为佛教徒我们都应当勇于承担这类有益于社会的事。这就是在修菩萨行。举个例:1998年夏天,成都市府南河发生了三个青年舍身救人的事迹,但引起了种种的议论。有很多人赞扬他们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很值得提倡的;也有人惋惜:那么年轻就牺牲了,太不划算!还有一些人竟认为这种见义勇为的事情搞不得!从佛教的观点来看,能够舍已救人,就是修菩萨行。过去诸佛在修菩萨行时,舍头目脑髓救众生的事例是不胜枚举的。我们凡夫能够发这个愿,当然可以消除自己多生的罪障,增长福德智慧,提高自己的境界。佛经上有一个记载:一个妇女抱着她的小孩过河,一不小心,失手将小孩子掉进了河水里,这个妇女当时非常悲痛,奋不顾身地跳入水中救她的孩子,她这一念头是为了救小孩,小孩也是众生之一,所以她死后,生到天道。我们从这一事例来推断,那三个青年虽然死了,但他们下一世必然往生善道。从因可以推果,这不会错。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