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觉世尊愍而哀之。示生世间。为其说法。令受三归。为翻邪归正之本。令持五戒。为断恶修善之源。令行十善。为清净身口意三业之根。从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三业既净。然后可以遵修道品。令其背尘合觉。转凡成圣。断贪嗔痴烦恼之根本。成戒定慧菩提之大道。 故为说四谛十二因缘。六度。三十七助道品等无量法门。又欲令速出生死。顿成佛道。故为说念佛求生净土法门。使其不费多力。即生成办。 噫。世尊之恩。可谓极矣。虽父母不足譬。天地不足喻矣。不慧受恩实深。报恩无由。 今汝等谬听人言。不远数千里来。欲以我为师。然我自揣无德。再四推却。汝等犹不应允。今不得已。将如来出世说法度生之意。略与汝等言之。并将三归五戒十善。及净土法门。略释其义。使汝等有所取法。有所遵守。其四谛。乃至三十七助道品等。非汝等智力所知。故略而不书。汝等若能依教奉行。便是以佛为师。何况不慧。若不依教奉行。则尚负不慧之恩。何况佛恩。 三归依 一归依佛。 二归依法。 三归依僧。 归者归投。依者依托。如人堕海。忽有船来。即便趣向。是归投义。上船安坐。是依托义。生死为海。三宝为船。众生归依。即登彼岸。 既归依佛。以佛为师。从今日起。乃至命终。不得归依天魔外道。邪鬼邪神。 既归依法。以法为师。从今日起。乃至命终。不得归依外道典籍。法、即佛经、及修行种种法门、典籍、即经书也。 五戒者 一不杀生。 二不偷盗。 三不邪淫。 四不妄语。 五不饮酒。 好生恶死。物我同然。我既爱生。物岂愿死。由是思之。生可杀乎。 一切众生。轮回六道。随善恶业。升降超沈。我与彼等。于多劫中。互为父母。互为子女。当思拯拔。何忍杀乎。 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于未来世。皆当成佛。我若堕落。尚望拔济。又既造杀业。必堕恶道。酬偿宿债。展转互杀。无有了期。由是思之。何敢杀乎。 然杀生之由。起于食肉。春知如上所说因缘。自不敢食肉矣。又愚人谓肉为美。不知本是精血所成。内盛屎尿。外杂粪秽。腥臊臭秽。美从何来。常作不净观。食之当发呕矣。 又生谓人及禽兽。蛆虫鱼虾。蚊虻蚤虱。凡有命者皆是。不可谓大者不可杀。小者可杀也。 佛经广说戒杀放生功德利益。俗人不能得读。当观安士先生万善先资。可以知其梗概矣。 不偷盗者。即是见得思义。不与不取也。此事知廉耻者。便能不犯。然细论之。非大圣大贤。皆所难免。 何也。以公济私。克人益己。以势取财。用计谋物。忌人富贵。愿人贫贱。 阳取为善之名。遇诸善事。心不认真。如设义学。不择严师。误人子弟。施医药。不辨真假。误人性命。 凡见急难。漠不速救。缓慢浮游。或致误事。但取塞责了事。糜费他人钱财。于自心中。不关紧要。 如斯之类。皆名偷盗。以汝等身居善堂。故摘其利弊而略言之。 不邪淫者。俗人男女居室。生男育女。上关风化。下关祭祀。夫妇行淫。非其所禁。但当相敬如宾。为承宗祀。不可以为快乐。徇欲忘身。 虽是己妻。贪乐亦犯。但其罪轻微。若非己妻。苟合交通。即名邪淫。其罪极重。 行邪淫者。是以人身行畜生事。报终命尽。先堕地岳饿鬼。后生畜生道中。千万亿劫。不能出离。 一切众生。从淫欲生。所以此戒难持易犯。纵是贤达。或时失足。何况愚人。 若立志修持。须先明利害。及对治方法。则如见毒蛇。如遇怨贼。恐畏怖惧。欲心自息矣。 对治方法。广载佛经。俗人无缘观览。当看安土先生欲海回狂。可以知其梗概矣。 不妄语者。言而有信。不虚妄发也。若见言不见。不见言见。以虚为实。以有为无等。凡是心口不相应。欲欺哄于人者皆是。 又若自未断惑。谓为断惑。自未得道谓为得道。名大妄语。其罪极重。命终之后。决定直堕阿鼻地狱。永无出期。 今之修行而不知佛法教理者。比比皆是。当痛戒之。切要切要。 以上四事。不论出家在家。受戒不受戒。犯之皆有罪过。以体性是恶故也。 然不受戒人。一层罪过。受戒之人。两层罪过。于作恶事罪上。又加一犯戒罪故。若持而不犯。功德无量无边。切须勉之。 不饮酒者。酒能迷乱人心。坏智慧种。饮之令人颠倒昏狂。妄作非为。故佛制而断之。凡修行者。皆不许饮。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