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现代化所带来的另一个重大改变就是社会的整体商业化,在利润最大化原则成为一切的今天,寺院是不是也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 济群法师: 现代化是以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为两大支柱,从今天的社会现状来看,这样一种指导思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这个问题如果展开说的话就太大了。寺院也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受到影响和冲击是必然的。但作为寺院或出家僧伽来说,根本职能是不能忘记的。寺院是一个道场,也就是出家人修道的场所,寺院和僧宝的使命是住持佛法,弘扬佛法。明白了寺院的基本职能,自然也就能认识到寺院的过分商业化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记者: 在宗教政策落实以来,国内各地陆续办起了几十所佛学院,也为教界输送了一批又一批毕业生,但目前能够走向社会从事通俗弘法的法师却极为有限,这其中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济群法师: 目前佛学院的教育,无论是两年的预科教育,还是四年的本科教育,虽然在课程设置上涉及的面很广,但其弊端在于,对其中任何一门的学习都是浮光掠影式的。学生通过两年或四年的学习,往往只是掌握了一些支离破碎的佛学知识,未能对某个宗派或经论有深入的了解。从另一方面来说,佛学院的教学沿用了社会办学的模式,基本局限于知识的传授,缺乏对学员弘法能力的培养,既没有安排弘法布教的相关课程,实际的锻炼机会就更少。而学生在毕业之后,更难有进一步深造和学习研究的环境,目前国内的三十多所佛学院中,只有中国佛学院、闽南佛学院、戒幢佛学研究所等少数地方招收研究生,能够提供的机会很少。没有扎实的佛学基础,又如何能走向社会从事弘法利生的事业?再者,从佛教界的大环境来说,弘法的气候也没有形成。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教界有不少人也在热衷于权利与经济之争,将发展旅游和经忏佛事作为寺院的重点建设,没有将荷担如来家务作为出家人应尽的本份。因此,即使有一些学有所成也有心从事弘法事业的僧才,却没有因缘去成就他们。这种种原因,使得能够走上社会弘法的法师寥寥无几。 记者: 法师又是如何走上弘法道路的呢?法师经常说自己是随缘弘法,但缘也是可以造就的,在您从事弘法的这么多年以来,除了社会的需要,是不是也包括了主观的努力? 济群法师: 在我自己来说,从出家到上学的那些年,并没有弘法的愿望。上学期间,因为文化和佛学基础都比较差,只知道如饥似渴地学习,并没有什么其它的想法。毕业后到了广化寺,教学之余就是读书,过着非常单纯的生活,和社会几乎是隔绝的,也还没有产生弘法的念头。来到厦门之后,有机会接触一些海外的法师,了解到许多港台教界的弘法情况,受到了很大启发。最初的弘法活动是从厦门大学开始的,当时我在厦大历史系进修研究生课程,因为这一因缘,就和厦大历史系联合举办了“佛教文化研讨班”,在南普陀圆通讲堂为厦大学生开设佛学讲座。在此同时,南普陀寺也开始举办面向社会民众的通俗弘法,记得当时选择的主题有《正信佛教系列讲座》及《人生佛教系列讲座》。这些活动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于是开始有外地高校及佛教团体请我去讲经讲座,这几年也经常应邀去海外弘法。 我自己一直是本着随缘弘法的态度,有人请的时候就尽量去,没人请的时候就呆在山上读书教学。人的一生很短暂,能够扎扎实实地做好一件事情就不错了,这就需要给自己一个明确的定位,知道做什么对自己是最合适的。有了这个定位后,就努力地去做。当然做事还是要有因缘,这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就是我们的发心、愿望及能力,客观就是外在的环境。所以,我所说的随缘并不排斥主观的努力,当客观条件具备时,就好好地去做;当客观条件不具备时,就培养主观条件,也就是提高自己的素质,只有这样,在客观条件成熟之时,才有能力去担当。我知道自己的兴趣在哪里,出家这些年来,各种机会也很多,但只有弘法才是我真正想要从事的事业。 记者: 很多人都非常羡慕法师的生活,平时在山中读书写作,又有机会在世界各地讲经弘法,从您个人来说,内心更倾向于哪一种生活方式? 济群法师: 在山里读书写作、享受自然和外出弘法,对我来说都一样重要,一样开心。我觉得一个出家人不存在得意和失意的问题,有的只是因缘的成熟与不成熟。在因缘成熟的情况下我很愿意为社会多做些事情,如果做事的因缘不成熟,我也能因此有更多的时间来充实自己,在大自然中过一种清静的生活,这不仅适合我的性情,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山居的时光,于我对佛学的思考很有帮助,生活在自然的环境中,能使人变得比较淡泊和沉静,能使自己的心处于比较空灵的状态。而对世俗生活的适当远离,就能从一个比较客观的角度去观察世界,比较容易认识人生的真相。就我个人而言,在弘法的过程中尽管是比较随缘的,但对佛教事业始终本着积极的态度。也许因为有这份愿心,各种弘法的因缘就会不断地出现,所以,我觉得在学佛过程中愿力实在是非常重要的。 记者: 弘法是续佛慧命的事业,因此也有人说,必须有修有证才能讲经说法,这是不是有具体的标准?作为一个多年从事弘法事务的法师,您认为应具备哪些基本素质才足以担当起这样的职责? 济群法师: 有修有证的概念本身就非常笼统,究竟什么样才算是有修有证?有修有证才能弘法,也包含着另一层含义,那就是在不曾有修证之前是不能弘法的,很多人会因此而退缩。事实上,佛法的修学需要我们以整整一生乃至尽未来际去实践,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而弘法则是一种能力的培养,从掌握佛法教理到参与弘法,需要有锻炼的阶段。对佛法的掌握,在成佛之前的任何阶段都不能说是已经完成,作为一个从事弘法事务的法师来说,能对一个问题有正确无误的认识,就有资格来弘扬这个问题;能对一部经论有正确的认识,就能弘扬这部经论,乃至一个宗派、一大藏教都是如此。除了具备正确的认识之外,相应的品行也是不可缺少的,它是一个弘法者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佛法的弘扬包括了言教和身教两个部分,弘法者对自己的信仰应身体力行地去实践,才足以为人师表。所以,我认为对一个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并有能力将其表达清楚,能够遵守基本的戒律并有心实践佛法,以此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和奋斗目标,只要具备了这些条件就可以去弘法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