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群法师《戒律的名称及作用》(2)

声闻戒所制主要为身语二业。当然,所有行为都和心有关,犯戒也不例外,所以心也是具缘成犯的条件之一。但真正判决是否犯戒或罪行轻重,主要从身、语的表现而言。也就是说,违犯声闻戒必须在付诸行动之后。如果只是

声闻戒所制主要为身语二业。当然,所有行为都和心有关,犯戒也不例外,所以心也是“具缘成犯”的条件之一。但真正判决是否犯戒或罪行轻重,主要从身、语的表现而言。也就是说,违犯声闻戒必须在付诸行动之后。如果只是想想而没有行动,是不犯戒的。

而菩萨戒所制为身语意三业,比声闻戒对心行的要求更为严格。不仅身口行为会犯戒,若怀有贪嗔之心待人接物,即使没有诉诸不善行为,同样属于犯戒。就声闻戒来说,只要不作恶,见死不救也不算犯戒。但从菩萨戒来说,见人有难而袖手旁观,没有履行救度众生的职责,就是犯戒。

所以说,声闻戒和菩萨戒的根本区别,不只是在于戒相,而是在于心。声闻戒是以出离心为基础,即“我要出离轮回”的愿望。此外,还有胜义出离心,也就是空性慧,这是出离五欲六尘、出离生死轮回的直接力量。由此,才能断除见思之惑,最终导向解脱。

菩萨戒则是以菩提心为基础,即“我要帮助一切众生出离轮回”的愿望。由发起愿菩提心,进一步受菩萨戒,修利他行,为行菩提心。进而辅以空性观修,成就胜义菩提心。

【2.别解脱律仪、静虑律仪、无漏律仪】

别解脱律仪,是欲界的律仪,如五戒、八戒、沙弥戒、比丘戒等,其戒体是通过特定的羯磨作法获得。

静虑律仪,又称定共戒。三乘圣者发色界定,自然成就防非止恶的戒体。只要处在定中,贪嗔痴都不会现行。定共戒于定中发起,所以是七支顿得,有别于别解脱律仪的七支渐得。不过,此戒断惑未尽,仍属有漏范畴。

无漏律仪,又称道共戒,唯初果、二果、三果的有学圣者和四果无学圣者才能具备。圣者安住于空性定时,戒与道俱发,自然具足防非止恶的戒体。空性定不仅是一种定,其本质是无漏智慧,是以智慧为本的解脱力量。

对于佛弟子来说,只要通过特定仪式,每个人都能得到别解脱戒,但定共戒和道共戒必须通过禅修才能获得。其中,定共戒是佛教和外道相通的,道共戒唯佛教圣者才能成就。

【3.七众别解脱戒】

七众别解脱戒,若包括近住戒在内,共有八种戒相,分别是比丘戒、比丘尼戒、正学女戒、沙弥戒、沙弥尼戒、近事男戒、近事女戒、近住戒。

其中,正学女是沙弥尼成为比丘尼之前的学法阶段,须学习比丘尼的一切戒行,同时磨练心行,坚固道心。这一阶段通常是两年,所受为正学女戒,又称式叉摩那尼戒。近事男和近事女,是亲近三宝的在家男女居士,所受为五戒。近住,近阿罗汉住,指生活上接近于圣者,所受为八关斋戒,是佛陀为在家众种下出世解脱之因而慈悲开设。

别解脱戒虽有八种,戒体只有四类。

一、比丘戒和比丘尼戒,虽戒相不同,但戒体相同。

二、正学女戒、沙弥戒、沙弥尼戒,三者戒体相同。

三、近事男戒、近事女戒,二者戒体相同。

四、近住戒。

因为比丘和比丘尼戒体相同,一旦身份改变,于戒体并无影响。《四分律》记载:尔时有一比丘变为女形,诸比丘念言:“应灭摈不?”佛言:“不应灭摈,听即以先受具足戒年岁,和尚、阿阇梨送置比丘尼众中。”

因生理原因,比丘变为女众后,可作为比丘尼,由先前的戒和尚、阿阇梨将其安置到尼众僧团,原有戒腊依然有效。比丘尼变成男众时,处理方法相同。

如果是变为双性人,又该如何对待呢?《四分律》记载:尔时有一比丘变为男女二形,诸比丘念言:“应灭摈不?”佛言:“应灭摈。”

此处,佛陀明确规定,若是男女二形的双性人,应该驱逐出僧团。因为这类人既不适合住在男众僧团,也不适合住在女众僧团。而且这一生理状况会使心性极不稳定,对修行构成诸多障碍,不宜再以出家身份修道。

【4.其 他】

《清净道论》所说的根律仪、活命遍净戒、资具依止戒,也是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根律仪是对六根的防护,《论》曰:

彼人眼见色已,不取于相,不取细相。因为他的眼根若不防护而住,则为贪忧诸恶不善法所侵入,故彼防护而行道,保护眼根,作眼根律仪。如是耳闻声已……鼻嗅香已,舌尝味已,身触所触已,意知法已,不取于相……乃至意根律仪。

当六根面对六尘时,要以正念防护六根,不取于相,否则就会随串习攀缘境界,进而引发贪著、嗔恨等诸不善法。这种防护六根的戒,为根律仪。

活命遍净戒是关于谋生手段的戒律,也就是说,依此“活命”的方式应遍达于净性。《论》曰:

舍离由于违犯为活命之因而制定的六种学处(所起的邪命)以及(离弃)由诡诈、虚谈、现相、嗔骂示相、以利求利等恶法所起的邪命,为活命遍净戒。

出家人要远离邪命,奉行清净如法的生活,这样才能与修道相应,与解脱相应。关于正当的谋生手段,比丘戒及其他经论中有不少说明。

资具依止戒是关于出家人衣食等生活用品的戒律,《论》曰:如理抉择,受用衣服仅为防护寒热,防护虻、蚊、风、炎、爬行类之触,仅为遮蔽羞部。如理抉择,受用团食不为嬉戏,不为骄慢,不为装饰,不为庄严,仅为此身住续维持,为止害,为助梵行……如理抉择,受用医药资具仅为防护生病恼受,而至究竟无苦而已。

色身须假衣食存活。但我们要知道,受用这一切仅仅是为了延续生命,用以修道,而不是贪图享乐,所以要少欲知足,以免产生贪著。

三、戒律的作用

【1.基本的行为准则】

戒律,是佛弟子的基本行为准则。就像公民要遵守法律一样,作为佛弟子,也要以戒为师,依戒行事。可以说,戒律就相当于佛教的公民守则。

佛教有七众弟子,根据他们的身份及修学方式,佛陀分别施设了不同的戒律。其中,在家二众要遵守五戒或八戒。出家众则须根据所受戒体的不同,遵守相应的戒律和威仪,如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

戒律中,不仅对不能做的事有一定之规(止持),还规定了必须做的部分,也就是作持,如布萨、安居、自恣、忏悔、说净等。如果不做,同样是属于犯戒。

【2.健康的生活方式】

戒律,还是佛弟子的生活方式。尤其是对出家人,戒律几乎囊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具体而鲜活的。但人们往往忽略这一点,一味将戒律神圣化。神圣到将其束之高阁,除初一、十五隆重地诵一下之外,并不关心戒律究竟讲些什么,究竟用来做些什么。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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