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东:佛教的婚姻观

佛教,婚姻观

佛教的婚姻观­

魏德东

中国民族报­200407093

     婚姻的条件

    在婚姻的条件上,佛教强调尊重当事人的意志,明确反对将自己的信仰强加于婚姻,主张可以与不信仰佛教的人士通婚。佛教主张众生平等。反对种族和阶级歧视。在佛教看来,婚姻的基础应当是当事者的感情,而不是宗教信仰。在早期佛典中,曾经多次记载佛教徒与非佛教徒结婚的故事。《根本目得伽》卷七、八记载,一位佛教徒的妹妹嫁给了一位激烈反佛的裸体外道,并最终感化了他。《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二《须陀品》之三记载,优婆姨须摩提嫁给了外道。后来这个外道皈依了佛教。

    婚姻道德

    佛教核心的婚姻道德规范是不邪淫,在这一基础上强调夫妻之间互相忠诚和尊敬。

    不邪淫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之一,是直接针对在家佛教徒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线。对于出家人而言,第一大戒是不淫。即断绝任何性关系,否则即被逐出僧团。对在家居士来说,在尊重个人意志。合乎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共习俗的前提下结成夫妇关系,是人口生产、人类繁衍的健康基础,也是有史以来人类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正当的夫妻生活是必要的。可以说,佛教对出家人的要求是禁欲,对在家居士的要求是节欲。

    不邪淫的内容是禁止一切不正当的性爱关系。什么是不正当的性爱关系?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夫妻之外,与其他男女、畜生等发生的性关系;二是在夫妻之间,贪恋性爱,不注意地点和时间的反常性行为,比如妻子怀孕期间可能伤及胎儿的性生活等。

    根据这一精神,佛教对于婚外情、同性恋、兽交等都是反对的,同时在夫妻之间。则尊重夫妇间的性意愿,提倡文明健康有节制的性生活,反对过分沉溺于性欲,无限制地放纵自然本能。

    在不邪淫的基础上。佛教提倡夫妻间的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善生经》是指导在家居士生活的重要经典,在夫妇关系上,它指出:妻子对丈夫要敬爱服侍,料理家务;丈夫对妻子要提供服饰饮食,忠诚爱护。

    婚姻道德问题上,佛教特别重视家庭的价值,强调维护家庭的稳定。对于已婚者,如果有嫖妓和通奸行为,必须严厉谴责:“不满意于自己的妻子,与娼妓厮混,与他人的妻子纠缠,这是人毁灭的原因。”

    离婚

    佛教对离婚没有明确的论述,其基本态度是重视家庭稳定,也不绝对反对离婚。如果家庭出现裂痕,佛教提倡破镜重圆。《四分律》卷三说:“若男女先已通,而后离别,还和合。”就是鼓励夫妻和好的意思。不过,如果婚姻由于种种原因的确不能维系,佛教徒也是可以离婚的。但如果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情欲而离婚,在佛教看来是不道德的。

    佛化婚礼

    近代以来,我国佛教努力把佛教的精神贯彻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海外佛教中流行的佛化婚礼就是一个重要体现。佛教婚礼至今没有统一的形式,其基本精神是夫妇向佛宣誓,皈依三宝,实践佛法,夫妇和睦,相敬相爱,建设和乐慈爱的佛化家庭。笔者曾参加过美国休斯顿玉佛寺的一场佛化婚礼,步骤有22项之多。由德高望重的法师担任证婚人,为新人开示,阐述佛教对婚姻的看法,鼓励新人以佛陀的教导指引生活,白头偕老。新郎新娘向佛陀问讯,并在交换戒指以外,互相交换佛珠。大约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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