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论善恶的道理,说得最精最细。说善有行善止善之分,有漏无漏之别。行善是指积极的善,止善是指消极的善;有漏善是指夹杂烦恼不彻底而有漏泄之善,无漏善是指无烦恼彻底圆满之善。世间人对于善恶大都辨别不清,所以一般人常说:‘我但凭良心行事,自问于心无愧,从来不做恶事。’其实这话是不彻底的,依佛教彻底的教义(了义教)讲,他自己虽说不做恶事,其实一天到晚时刻不离我痴、我见、我慢、我爱,事事为自己谋利益,种烦恼痛苦的种子。他所谓良心者,就是虚妄分别的六识,正是佛教称为劫夺家宝的六贼,他早已沉溺在深重的愚昧中,认贼为子,日日造恶,时时造恶而不自知。所以一个人要止恶行善,必先明白善恶的真义,然后知所去取。要明白善恶的真义,必先明白佛教的平等观。照佛教的平等观,众生是平等的,无能所、无人我的。众生因愚痴故,于无能所中妄见能所,于无人我中妄分人我;由此我见,生我慢心,以为我比人人重耍,以为我比人人可爱,遂尽力攫取种种可享受的物质,供奉于‘我’,这就是造恶的起端,所谓贪、嗔、痴、杀、盗、淫、两舌、恶口、妄言、绮语等十恶业,以及种种烦恼邪见皆从此生。故彻底的讲,只要一存我见,不论对人对我利害如何,与此见相应之一切心理行为皆是恶业;反之,若无此见,则一切行为皆是善业。这才是佛教中对于善恶的彻底的定义。但因众生无始以来积习深重,佛为方便说法,遂树立各种标准,令诸众生渐次修习。至于他教不以杀害动物为恶,甚至说动物有生命而无灵知,或说是造物供人食用,那是非但不明真理,真是邪见,愿读者勿为所惑。又他教以信仰一神或多神为善,信者获福生天,不信者获罪入狱,这在佛教看来,信仰此神,即违平等性,是恶非善,与佛教之信仰平等佛性,绝然不同。又佛教评论善恶,皆从心地出发,不重事相,与世间但重事相者不同。例如单看人家打人骂人,不足以定善恶,必再看其存心如何,然后断定。若为他利益,则打骂皆属善行,若为己谋利益,则虽敬礼人尚且是恶,何况打骂。据菩萨戒本,凡持菩萨戒的,如破除我见,但为利益众生故,虽行杀盗淫事,亦不算恶,反而是善。例如国中有一暴君,贪财好战,使无数人民失财丧命,持菩萨戒的人,便不能袖手旁观,应竭其智力,去此暴君,虽将其杀害,亦不作犯杀戒论,且得大功德。由此证明佛教是怎样积极而合理的宗教。 四、佛教的缘生观 佛教的平等观,是指真如佛性的本体,缘生观是指依本体而妄现的种种心物的现象。这两种观念是合一的,唯其说一切法缘生,所以说自性本空;因自性空,故说一切法平等。若说诸法实有,则法法差别,彼此不能通变,怎么能平等?所以佛教的缘生观,是解释宇宙万有种种变化的一个基本理论,其他种种理论无不与此和谐的。现代科学逐渐发展,尤能证明缘生论的不谬。在科学未发达前,对于宇宙人生的生起变化,有种种的说法,若以科学和佛教所共认的因果律批判之,则都属荒谬而不合理的邪说,兹择其最通行者,述之如左: (一)违反因果律的邪说 这种邪说可分为无因论、不平等因论、定命论、机械论之四种: 1、无因论 无因论是一种庸愚无知之说,在理论上是不能成立的。假使一切事物都是无因生,那么空中何不无端产生金银财宝?我们又何必努力去经营各种事业?有的人尽管坐以待成,结果养成偷懒和听任命运支配的恶习,例如奖券赌博之类,都从此等心理产生。其所以作此说者,无非因为世间种种事物的成因,不是粗心浮气所能找得出来,在表面上看,好像有许多事是偶然发生,出乎意想的;其实每一事物的生灭相续,都依着因果法则。不过物质的因果比较单纯,容易分辨;但一般的人事都是色心混合的,一经加入了心理的因素,则其因果的关系就变得非常复杂,时间也会拉得很长。有许多因种下去以后,往往不能一生得果,甚至隔了几世以后,才遇缘而发。像这一类的事情,在未得宿命通的人看来,当然找不出这个因来,因此就说这件事是无因的。我们既从物质的变化上,推知因果关系,则知色心混合的事物也必有一定的因果法则,决不能有不合理的例外,也决不能因一时找不出它的因,而随便断定为无因,否则必陷于上述的种种错误的论断。 2、不平等因论 所谓不平等因者,是说此因能生万法,但此因则非他因所生,不与万法平等,故名不平等。不平等因论中有主张一因生的,亦有主张从若干不相通的因生的。如现在宗教家说有一个万能的造物主,能造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鸟兽,这个造物主就是不平等因中的一因。若是一切事物都从此一因生,不需要别的助因(即缘),则世界上一切东西,应该一时俱生,没有先后次第;但据我们看到的种种事物,都有先后出生的次序,科学上发明的东西,更是日新月异,都是以前所没有的。若说此造物主能随心所欲,某时造某物,故有先后,则问生此欲造的心,为有条件,为无条件?若有条件,则造物主即不能自主,不是万能;若无条件,则仍应一时俱生。再者,此造物主既不需他造,则万物亦何用彼造?又造物主造这些万物,是为的什么?若说为满足自己的乐欲,则何以又造魔鬼、地狱,种种丑恶可厌的东西?若说造物主欢喜如此,那么这造物主便成罪恶之主。再者,造物主若果真是万能的话,应该造出美丽端庄福德智慧的人物,不该造了这样万恶的世界,然后再去救他们,替他们赎罪。如造不出,便不是万能;若能造而故意造恶,其罪即不可恕。所以说一因论者,于理智上无一是处。 在早年的科学,曾误认原子为最小而不可复分的单位,其原子共分九十二种,是为一切物质之因,此即不平等因中之多因论。不久这个学说既被取消,然犹执着电子为最小单位,复认此为真常不变之体,于是又经多因论变为一因论。自原子能发明后,始量此说之谬,原来从前所认为常住不灭的物质,可以变成非物质,从前以为能量与物质是两个家族,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一家人。从此科学家已自动取消其不平等因论,而归依于佛教的平等因果律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