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智表:佛教科学观(6)

(二)客观的真义 现在人对于任何事物的看法,每喜用‘客观’二字,以为这是科学精神。其实这二字究作何解?可没有人彻底地加以研究。依佛教来讲,既然有观,即有能所。能观是主,所观是法,故凡有所观,必是主观。

  (二)客观的真义

  现在人对于任何事物的看法,每喜用‘客观’二字,以为这是科学精神。其实这二字究作何解?可没有人彻底地加以研究。依佛教来讲,既然有观,即有能所。能观是主,所观是法,故凡有所观,必是主观。所谓客者,是有情,是无情?无情无观,有情则观者为主,主客无定,在我为客,在彼为主。所以世俗所言客观并非了义。今顺世俗意义讲,所谓客观,不外三点:一、不夹杂感情的成分;二、依据公认的事实;三、根据理智的判断。在世俗上,只能做到这三点,就算是客观的了。但就佛教的了义教来说,这种客观还不够彻底的。佛教说一切法本来清净,本来平等;众生愚痴,于此清净平等相中妄见我相,执为实有,于是对于我的周围,执为非我,而以我为中心。凡非我而顺我者,我则贪爱之;逆我者,我则嫉恶之。此众生如此,彼彼众生无不如此。于是本来清净、本来平等者,今则变为混浊而不平等。譬如一池春水,清平如镜,忽以乱石投入池中,水面上遂生出无数同心环形。每一圆心,喻如一个众生的我相,从此中心起无数环形波浪向外散展。由于无数环形波浪相互冲击,遂使清净平等的水面,幻起浊乱不平之相。在此不平的水面上,没有一个水分子不受到各个中心的波动影响。由此喻可以推知世界一切事物,无不有众生的主观参杂在内,任何所谓客观的事理,即是由许多主观事理编织而成。即是用仪器测得的数量,及用算学算出的公式,亦仍不离主观。必须我相消灭,能所双亡,然后始有纯客观的真理。无我相,无能所,喻如水面无波,平静如镜,物来像现,如镜照物,如此方为真客观。

  (三)慈悲与博爱

  宗教家倡言博爱,学者不察翕然和之,以为这是天经地义,真实不刊之论,那知佛教却非但不言博爱,而且反以爱为众苦之因,生死之本,弃之惟恐不及。那么佛教言慈悲与博爱有什么分别?答曰:此二者的含义绝然不同。因为既称爱,必有能爱所爱,既有能所,必有人我,以我为能爱,彼为所爱。有了人我相,就有差别。爱我甚于爱人,世人大都如此,这果然是俗见,但若说爱人要甚于爱我,也何尝不是偏见。况且既说爱,必有可爱的条件,譬如说,因为他相貌好,学问好,品行好;但相貌学问品行不是固定的,不是绝对的,一旦变得不好,或比不上先前,比不上别人时,你就会不爱他了。再进一步讲,我所爱的,人家亦爱,我爱而取为我有,则人必失其所爱,因我得人失,人得我失,于是起嫉妒心,发之于行为,则为杀,为盗,为淫;论其果,则有怨憎会苦,求不得苦,爱别离苦,于是清净世间遂成五浊恶世。所以佛说爱是生死轮回之本,忧悲苦恼之因。爱既是染因,则纵然博而广之,以至无限,亦无法变染为净。这就是佛教不提倡博爱的理由。还有一句口头禅,叫做‘爱我敌人’,也是一般宗教家常常提到的,其实既称敌人,心中已有了敌相,对此敌相所起的心,只有怨恨、嫉妒、嫌恶,就绝不会生起欢喜心、爱好心;纵然你勉强爱你的敌人,也不外是虚伪心、诈欺心。佛教就决不这样说的,只教我们对待这辈恼害我们的人,要先作平等观,不作敌友想,我们用不着爱他,只可起同体的大悲心,设法消弭他的恼害心,使他转生欢喜心。这样才是佛法所以我再把慈悲的真义介绍给读者。

  佛教对于慈悲两字的解释,慈是与乐,悲是拔苦。慈悲不是以我为中心而出发的,乃是建立于一切众生的平等相上面的。这是慈悲与博爱的绝然不同处。上文已经说过,从物质方面讲,一切众生皆同一体,绝无差别;从精神上讲,一切众生同具心识,而且精神更无界限可分,尤足表明其为平等一体,所以佛教中又称慈为平等慈、无缘慈,悲为同体悲。我们如练习作慈悲观时,应先观一切众生(连我亦在内)平等一体,如见众生需要什么?我就随分随力给他什么,使他获得满足而快乐。当我施舍于众生时,切不可存我为能施、彼为所施之想,于二者之间,亦不存施舍多少财物想,如此则不起我慢、不求名誉、不望报答、不缘一切相,这才是所谓无缘慈、平等慈。如见众生有何痛苦,当作同体想,彼所受苦,即我所受,无有彼我分别,遂兴大悲心,随分随力,除彼痛苦。当我救度众生时,亦不可存我相人相,不求名誉报答,不住一切相,这才是所谓同体大悲。

  明白这慈悲的理论后,自然不肯杀害众生,供我口腹;自然不肯取非分财物,供我挥霍;自然不肯贪爱美色,起邪淫心。因为我们已觉悟鸡鸭猪鱼与我并非二体;货财美色亦非心外别有,能贪所贪,两不可得。而众生所以犯杀盗淫者,总之日‘愚痴’而已。又我们如明白这慈悲的理论后,对于观世音菩萨的许多感应事迹,也不会认做迷信,斥为妄诞,因为我们已知道菩萨法身与我们的本性是平等一体,惟其一体,所以我有所感,彼有所应,但必须具至诚恳切心,否则被贪欲烦恼所障,即与本体不易相应。若菩萨与诸众生本性不是一体,各占一定空间,则菩萨即不能随缘应现,且将不胜往来救应之烦。一声佛号,便同虚掷!

  (四)善恶的辨别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这两句话真是三岁孩童都道得。可是这两句话不是佛教专用的标语,各宗教都如此说,因此一般不求甚解的人,便根据这八个字,说一切宗教都是好的,都是劝人为善的。在有科学头脑,喜欢仔细分析,不喜欢儱侗随便的人看来,则以为并不如此简单。我们首先要问:各宗教对于善恶的定义如何?善恶的标准如何?劝人行善止恶的目的是什么?一、关于善恶的定义,各宗教就没有一定,有的以拜祖先为恶,而佛教儒教则认为善。有的以为动物是造物主特地造给人类吃的,杀它吃它并不算恶。有的主张只吃某种动物,而不吃另一种动物,吃不应该吃的才算是恶。在佛教则认为杀任何动物都是恶。二、关于善恶的标准,各教亦属不一,大多根据各教教主所立的诫条,犯者为恶;但在佛教则分得很细,在家有在家的标准,出家有出家的标准,菩萨戒与比丘戒的标准又不同。有的在家人犯了不算恶,出家人犯了便是恶;有持比丘戒的犯了不算恶,持菩萨戒的犯了便算恶。三、关于行善止恶的目的,各教亦各不同,有的是求生天堂,有的是希圣希贤,而佛教则是为求无上的真正平等的觉悟,不为求得人间天上的福报。由此看来,论善恶两字,就不如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样简单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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