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恨是对难兄难弟,几乎常形影不离,爱得不好,会成为恨。
爱憎之间的这种滑稽的互变关系,乃由“凡有对法不相舍离”(互为矛盾对立关系的双方不得相离)的缘起法则所决定。爱、憎既然是对立面的统一,便互相依存不得分离,爱不得回报、满足时,便会转化为恨。
6、非自在,谓不由自己作主,其力量非常巨大。男女之间的爱情,多被一种外在的力量所驱迫,类似心理疾病中的强迫症,属南传佛教所谓“异熟心”,只好解释为宿世的业报,情人们往往称对方为“前世的怨家”,或称所恋的女子“是你前世的妈”。恋爱中人不由自主的被对方吸引,会出现近于幻觉性的思念情绪,心灵颤栗、恐慌、羞涩、急盼,陷入强烈的、无理智的恍惚中。失恋时则不由自主地痛苦、失眠、忿恨。正如许地山《覆诵幼》感叹:“是爱是憎,本容不得你做主。”
贪爱,被作为佛陀四圣谛中“集谛”的主要内容,四谛又称“爱非爱缘起”,断除生死之根贪爱,证得涅槃,是佛陀四谛中“灭谛”的内容。贪爱所产生的恶果大略有:
1、贪爱令人热恼不安。爱使人失去内心的平静,热恋中人爱火烧心,往往寝食难安,佛典中因称爱欲为“欲火”。
2、爱欲蒙蔽慧眼,令人不能见到真理。《四十二章经》佛言谓“人怀爱欲不见道”,如以手搅动澄水,不能映现面影。爱情学家说:热恋中人常失去大部分的判断能力,爱的火焰使人看不到对方的缺点。
3、由爱造业,因业受报。因贪爱偷情、邪淫、施暴、争斗、谋杀,为爱而导致家庭不和、朋友反目,乃至为爱而偷盗、抢劫、贪污、受贿、诈骗,因此破财丢官、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丧命失国,是从古及今上演不完的人间活剧。
4、贪爱、淫欲障碍禅定、神通,使人难以开发出潜在的功能。经论中说,深入色界、无色界正定的前提,是离欲,天眼等神通唯离欲人得。
5、贪爱的最大恶果,是使人陷溺于三界六道的生死流转而不得解脱自在。从十二因缘看,因爱而有“取”(追求),因取而“有”(生于三界的业因),因有而“生”(在三界六道中受生),被动地禀受某种生命形态。因生,必然免不了老死忧悲愁叹等种种痛苦。男女情爱、性爱,尤为来世再生于欲界的直接原因。经论说,人之出生,系由在未生前的“中阴”境见未来父母交合起“倒想”而入母胎。一个几十年天天离不开男欢女爱、爱欲成习的人,不会因肉体的死亡便嘎然断了爱欲,由此再生,乃属必然。《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六偈云:
世间男女互贪求,皆由乐着诸色欲,人、天由此故缠缚,堕坠三涂黑暗中。
从超出生死证得涅槃的角度,佛教力说贪爱的危害,唤醒众生如实认识贪爱的过患。断绝爱根,自然成为佛教所强调的灭苦解脱、超出生死的道要。《分别圣谛经》佛言:
若有不爱妻子、奴婢、给使、眷属、田地、屋宅、店肆、出息、财物,不为所作业,彼若解脱,不染不着,断舍吐尽,无欲、灭、止、没者,是名苦灭。
谓断绝对妻儿家宅财物等的贪爱,完全止息贪爱的扰动,则永远灭尽生老病死等诸苦,获得解脱。佛教因此宣说出家修道的优越性。大乘则强调对贪爱的如实了知及以智慧转化,《大般涅槃经》卷二三说:对贪爱的过患和实性若不能如实了知,则必被贪爱所害;若能了知,则贪爱无能为力。
爱的正面作用及佛教婚姻伦理
贪爱虽然有害,但作为由爱而生的人类,也依爱而存,离不了爱之营养。现代心理学、医学研究发现,爱情与人的身心健康关系至大,能促进性激素的分泌,能减低压力、焦躁,提高免疫力,化解矛盾,增加生活乐趣,有益身心健康。生活在婚姻美满、夫妻和睦的家庭中的人,患癌症者要比生活在婚姻不幸或暴力家庭中的人至少要少50%,爱情不幸福的人患心脏病的可能性要比爱情生活幸福的人高出10倍,缺乏爱情的人比起有美好爱情的同龄人,患抑郁症、失眠等心理疾病的危险,起码要大50%。夫妻不和、经常争吵,互相嫌弃敌视,体内会分泌出有害物质,丈夫易患高血压、溃疡病或冠心病,妻子易患食道癌、乳腺癌等疾病。日本学者调查发现:离婚者比有美满婚姻生活的人平均寿命要短,男的平均短12岁,女的平均短5岁。缺乏爱情和性激素者,容易性情异常,表现出执拗、猜忌、阴险等病态人格。爱心疗法、婚姻疗法,成为一种重要的心理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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