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苑广阔 北大日前公布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首次将“不孝顺父母,不关心他人”等列入不得推荐的范围。(10月13日《三湘都市报》) 北大把“孝敬父母”作为遴选标准之一,虽然和古时的“举孝廉”不尽相同,但出发点和落脚点无疑都在一个“德”字上,都希望遴选出德才兼备之人。因此,北大拒招不孝学生,一定意义上说,是在人才培养中倡导传统道德价值观的回归。 “百善孝为先”。自古以来,孝敬长辈被称为“天下第一孝道”。“热爱北大,心系天下,人格健全,成绩优秀”,这是北大选拔推荐生的“十六字标准”。“心系天下”就包含孝敬父母,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敬,就很难说他对国家、对社会能做多少有益的事情。如此分析,不孝敬父母成为北大自主招生中的“一票否决”,是高校培养德才兼备人才的应有之举,值得推广。
当然,对于这样的遴选标准,也有人表示担忧,其最大的理由是“孝顺”既没有明确的定义,也缺乏量化的标准,对学生是否孝顺父母学校很难做到客观评价。 客观而言,这样的担心并非多余。但没有明确定义和缺乏量化标准,并不意味着对于一个人是否孝顺就没有了是非判断。“孝顺”作为一个人内在的道德品质,必然有外在的表现,必然会以某种看得见的方式体现出来。对于一个在遴选范围内的中学生是否孝顺,完全可以通过其学习、生活中的日常表现加以判断,抑或是通过与周边邻居的访谈中加以了解。正如舆论分析的那样,孝敬父母不好比高低,也不好量化,但如果不孝敬父母,肯定会在行为上有所体现。 北大把“孝敬父母”列入推荐生的遴选标准,是否能够选出真正的孝顺之人倒还在其次,其最大的意义在于提醒学生要重孝,要感恩;提醒学校要注意对学生品德的培养;提醒社会要形成扬善的氛围。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