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内因和外因环境都与它们本身的特性相耦合时,它们才被激活而释放出来,产生作用机制。
但是,在自然因果律中,人们所造的因,不论是善是恶,也不论时间的短长,物质是不灭的,场性物质同样是不灭的。矛盾的形成,迟早总归要么是以对应性的因去中和消弭转化它,要么就是在机缘逢至时释放,而身受这递传较久的果报。所以世间有“善恶迟早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的说法。 社会上有许多人实用主义地、单纯地研究“相学”和“命学”,不从本因、内因、外因这三因中系统性地进行研究,常常难以进入这些领域的高层次。其实人们常言的命运和相貌,其形成和产生的根源,就是业因果报的全息表现。佛道的生命学说中,把现有的这个性与命相结合的肉身称之为“报身”,直接肯定形体就是由因的积累而用来作为释放果报的一种载体,是被自然因果律用来承受善因或恶业之报的一个生命载体。 作为报身的这个生命体,他本身寿命的长短、相貌的好坏、命运的穷通,所有这些个体内的外在表现,称之为“正报”。这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因果律释放的主载体,是果报的“正主”。而这一“主载体”出生所在的家庭好坏,以及他自己所组建的家庭的好坏,他的亲属子女们品质的优劣,他的生活环境与工作环境的好坏等周围景况等,都统统将它们称之为“依报”。依报由正报这一主载体本身元性中所含的本因所决定,正报与依报之间的关系是成正比的。正报如果本因中所携带的储存的福果丰隆,那么依报这一外环境自然优良;正报如果本因中所携带储存的福果少而恶因多,那么依报这一周边环境就自然恶劣困窘。这一切都是自己在历史时空中的过去所造作的因,在现在所结的必然的一种果,这种果完全是自种自尝,它决不是凭空而降,完全是一种在自然因果律宏观控制下的“自作自受”,所以每个人在承受恶报之时,怨不得天地,更怨不得爹娘。 道家和佛家的祖先们,运用大智慧既揭示了“命学”和“相学”的本源,也总结了大量断过去、辨未来的实用经验。但是,在佛道性命学说的实证者中,是决不主张和提倡求签、问卦、看相、算命的。因为这些方法只是使人部分地、管中窥豹地知命和安命,被动地了解和接受自然因果律。仅是“知命”、“安命”都是消极的“宿命论”,宿命论对社会进步发展和个人前途的开拓,对民族的繁荣昌盛,并无积极意义。自古以来佛道两家的圣哲们都不提倡宿命论,对宿命论持批判态度。并向后人指出:应当摒弃“一切都是命,半点不由人”的消极悲观认识论,要认识“我命由我亦由天”,正确对待和理解自然因果律,应做自然因果律的主人,而不是这一规律的奴隶;而且指明通过修炼可以达到“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境界,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 真正的修真者都必须研究和认识全息因果律,运用我们所提出的三因学说,整体掌握本因、内因、外因这“三因”的机制,整体把握。而且在本因上深入地进行探讨、研究和实践,明了只有从本因上改变所携带和储存的“因”,才能转变现在以及未来的“果”;只有通过修真改变恶因,来改造自己的命运,掌握自己的未来。 全息因果律是一种自然规律,而并不是机械的“定命论”。正如以上剖析的,因果互为阴阳,是一对矛盾,它们是可以相互转变的。因果性质的转变,全由“心、神”这两个因素决定。前人讲:“命由己立”,“福由己求”,“相随心转”,“转变由心”,“祸福无门,唯人自招”,都是劝人正确对待命运,正确对待全息因果律。 认识全息因果律,而且辩证地对待全息因果律,对于修真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修证课题。可以说敢于承认自然因果律,敢于面对自然因果律,是修真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修真者如果要想顺利修证,修为精进,少遇魔难和减轻魔难,就必须深入地研究三因,知晓如何消恶因,广种福田。 任何一个修真者,过去都种下了一些善恶之因业,只是存在着多少和轻重的区别。增福慧、消恶业是修真的一项基本原则,特别是消弭恶业,这是清静身心,顺利修证的大前提。所以修真学将“悔过迁善”方法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消恶业的方法,对于初修者来说,根本方法是“忏悔”和“立大志”,特别是求师相助下的忏悔,以及真正触及灵魂的重德、修德、守德的高标准严要求的修持。对于性体修成者来说,则应多积玄德,求恩师和自己的性体在高维时空中,将以往所造的恶业,通过特殊办法偿付和消弭干净,并且广种福田,多积阴功玄德,培植福慧,才能确保修真顺利和修为精进,直趋佳境。 唐代玄奘三藏的皈依师,印度那烂陀寺的主持戒贤法师,他一生戒行精严,德望很高。可是,他有一次患了一种非常痛苦的疾病,甚至达到无法忍受的程度,他因此准备绝食而死。这时,他有幸在无为态中得到观音、文殊、弥勒三位菩萨的开示点化说:“因为你在过去生中,曾经多次做国王,作过不少危害人民的罪恶,本来应该长期堕入地狱受恶报。由于你今生努力弘法度生,所以才受到这么点世间小苦,来抵消长劫堕落地狱的大苦。你应当忍受,并恳切忏悔,病苦自能消除。”戒贤法师遵嘱办理,果然疾病痊愈。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