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群法师:戒律中对病与死的规定(2)

说明衣物钱财都是幻有,虚妄不实,劝导病人舍去,与大众结缘,勿要贪恋。 乙、称扬病者一生功德及所修法门。是依病人一生所行善事,投其所好,给予赞叹,使他内心喜欢,不忧惧前途,便得正念不乱,生到理想的去处。


说明衣物钱财都是幻有,虚妄不实,劝导病人舍去,与大众结缘,勿要贪恋。

乙、称扬病者一生功德及所修法门。是依病人一生所行善事,投其所好,给予赞叹,使他内心喜欢,不忧惧前途,便得正念不乱,生到理想的去处。

丙:示经像。照顾病人者手执经卷,告诉病者经的名字。又将佛像,对着病者眼睛,叫他观视,和他说佛法善语,不可谈日常闲事。如《华严经》说:

又放光明名见佛,彼光觉悟命终者。

念佛三昧必见佛,命终之后生佛前。

见彼命终劝念佛,又示尊像令瞻敬。

又复劝令皈依佛,因是得成明净光。

是说病者临终时念佛、见像,一心向往,命终之后一定能生到佛国。

三、死

1、告别尸体有四事

甲、安设尸体。将尸体从佛像前抬到廊舍下,四周围上幛缦,里面用布棺覆尸,用粗衣覆尸上。和尚、阇黎铺床在外幔坐,招待来吊慰的客人;同学、弟子等小辈站在旁边,平辈的可以坐着。

乙,啼泣可否。亲人死了,难免会哭哭啼啼,从某种程度上,律中是允许的。如《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说:

师亡,不得举声大啼,应小小泣泪耳。

又《四分律》也说:

尼椎胸啼哭泪,一一堕,比丘吉罗。

师父死了,感情一时接受不了,小声哭泣是允许的,但如果嚎啕痛哭,忘乎所以,就会显得俗气,所以要给予禁止。

丙、吊慰客人的安排。外来吊慰的客人,小于亡者的,到尸前具仪设礼,握亡者的弟子手慰问之,然后依法吊慰。为奔丧来者,就直接到尸体处,礼拜展哀情已。次第依位,如果是大德上座来了,随他方便,或站或坐都是可以的。

丁、履尸殡送。亡者穿什么衣服呢?《五分律》说:

尸以衣覆根。 

又《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说:

应先白僧,以亡人泥洹僧、祗支,覆尸而送。

泥洹僧,汉译内衣,即裙子。祗支,汉译掩腋衣,披于左肩以衬袈裟。是说亡者只能穿裙子和掩腋衣(相当汉地普通僧服),佛制三衣是不宜披上火化的。之所以要白僧者,因僧尼死了,其衣物都属僧物了。同书又说:

将尸之舆,轻省而作,上施白盖,周匝裙围;四人擎之,烧香导从。

又《毗尼母论》说:

合寺众僧,并送葬所。

是说将尸体送到葬所,要适当布置庄严,全体大众护送。

2、葬法有四事

甲、葬法。印度有四种葬法:水葬,投到江河;火葬,用火焚烧;土葬,埋到岸旁;林葬,弃之郊野。律中多说火、林二种葬,也有用埋的。如《五分律》说:

尸应埋之,若火烧,在石上,不得草上安。 

中国现在僧尼多用火葬,因为火葬经济且卫生。

乙、香花供养。《增一阿含经》说:

诸比丘以香花散目连尸上。

《僧祗律》也有香花供养的规定。

丙、起塔立像。《四分律》说:

世尊、五众得起塔,从小沙弥以上并得礼上座冢。

《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经》说:得为亡师立形像。

《僧祗律》也说:

持律比丘、营事比丘、德望比丘,应起塔相轮,悬施幡盖,在屏处安立。

《四分律》以为五众都可以立塔;《僧祗律》但说有才德比丘或对常住有贡献比丘方可为之立塔。

丁、能否送俗。俗家的父母,因养育恩重,应该护送,如《净饭王泥洹经》说佛陀亲自抬着父王的灵枢,为不孝众生作模范作用。又《增一阿含经》说:

如来自舆父床一角,阿难、罗云各舆一角,不令余人代担,为报恩故。

这是对待亲属。不是亲属又该怎样呢?《善见律》说:

不得送白衣葬,除为观无常故。

对于一般人的出葬,出家人是不能去护送的。

四、结说

病与死在戒律中制定得这样详细,足见佛陀的悲心与苦心。可惜今日的教界,人们的戒律观念很淡,有许多人根本没有接触到戒律,便开口乱道,说什么戒律过时了,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佛教的不幸啊!在建设两个文明的今天,作为社会的一员--僧人,应该做些什么呢?我觉得我们必须发扬佛陀无我与大悲的精神,建设六和僧团,为社会树立楷模。但这些都要从提倡戒律着手,发挥戒律的作用,使僧人有法可依,僧团依法办事,如此才能令正法久住。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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