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相信缘起性空: 缘起是佛法的核心思想,它贯穿于佛教的整个教义中。佛教的因果观之所以不同于宿命论者的机械困果论,也是因为它建立在缘起的基础上,因需要在缘的推动下才会结果;而无常也是同样,因为事物是缘起的,是众缘和合的,所以才会产生无常的变化。 缘起又是宇宙万物的发展规律。经论曰:"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世间的一切既不是神造的,也不是偶然有的,离开因缘也就没有一切。 缘起的内容主要包括四缘,也就是佛经中所讲的四缘生诸法: 因缘:是事物生起中最直接的条件,比如我们在土壤中播下一颗种子,这种子就是亲因缘。 增上缘:是助成事物成长的外在条件,比如说,种子的成长需要有土地、水分、人工、阳光等条件,这些条件就是增上缘。 所缘缘:所缘是所缘的外境,外境是心法生起的缘。比如眼识生起要有色境,耳识生起要有声境,色声之境就是所缘缘,它是心识生起的重要条件。 等无间缘:心念的现前,如流水般相似相续。一念接一念,在心识活动的过程中,不可能在同时出现两个不同的念头,必须待前念过去之后,后念始能生起。而前念就是后念生起的等无间缘。 世间的一切事物无不是缘起的。比如眼前这张桌子,就是由铁钉、木头、油漆、木工等等因缘和合而成。我们的身体也是五蕴和合的。五蕴中的色蕴为物质,即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五蕴中的受想行识则是指各种心理活动,其中又以识蕴为精神的主体。任何精神活动同样需要众多因缘的成就,如眼识的生起要具足九缘:即光线、空间、色境、注意、种子、俱有依(根身)、分别依(意识)、染净依(未那识)、根本依(阿赖耶识),只有这九缘都具备了,眼识才能生起。 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到:小到一种心识的生起,大到整个宇宙,都是众缘和合而成。佛陀让我们用缘起法观察世界,是要求我们透过缘起的现象通达事物的空性。在三论宗的根本论典《中论》里,有这样一个偈颂"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 因缘所生法为什么是空呢?因为因缘所生法没有自性,自性即不由因缘、固定不变的自体。比如前面所说的桌子,是由木工、木头、铁钉等条件组成,离开了这些条件,桌子是什么?而其中的木材,也是地水火风等元素的组合,离开了这些元素,木头又是什么?人是五蕴的假合,离开五蕴人又是什么? 由此可见,缘起法没有固定不变的实质,缘起的当下就是性空。但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性空并不否定现象,我们不仅要认识到事物本性是空,也要认识到事物的假相宛然,这才是符合中道的正确认识。 在众多的般若经典中,处处要求我们以这种中观思想去观察世间的一切。《心经》曰:"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这段经文主要是告诉我们:缘起与性空不二,这也是佛菩萨以智慧对宇宙人生所作的透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说缘起有与自性空为一体。很多人对佛教中所说的"空"认识不足,或以为空在色外,或以为色灭才空,因而对空产生种种误解。而佛法所认识"空"是建立在缘起有的当下,不可以离开缘起有去寻找另外的空性。"度一切苦厄",是说作为有情只有认识到这个道理,才能度脱人世间的种种苦恼。 (二)、不住于相 众生因为住于虚妄不实之相而起烦恼困惑,并由此造业,导致种种痛苦。如果我们想要从中解脱,就必须断除对一切假相的执著,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 首先,要用智慧去透视世间一切事物。认识到因果和无常的规律,认识到空性的了不可得,只有洞悉事物的真相,我们才不会被它的假象所迷惑,才不会住著其上。也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贪嗔痴烦恼的生起,避免生命中由住著而带来的痛苦。 在我们所熟悉的《金刚经》中,须菩提请教佛陀:"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整部《金刚经》都是在回答这两个问题。"云何应住",即修行者的心如何住?"云何降伏其心",即通过什么方法来降伏我们的心? 佛陀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无住生心"。无住,就是不住于相。菩萨在修布施时要不住于相:"菩萨应无所住而行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如若不然又会如何呢?"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于相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不住相布施,就是在修布施时观三轮体空,不住于能施的我相,受施的他相,及所施的物相。倘若在布施时心有所住,则布施有限,功德也有限;布施时心无所住,则布施无限,功德也像虚空一样不可思量。 菩萨在度众生时也要不住于相:"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边众生已,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菩萨广度一切众生,却不能住于度生相,不能有能度的我相,所度的众生相。菩萨如果在度生时尚有我相、众生相,就没有资格被称为菩萨。 在佛法的学习过程中也要不住于相:"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通常,人们没有学习佛法以前,住著于世间相;学了佛法之后,又住著于佛法。其实,只要是住相,一样都能成为修道的障碍。就像落在眼中的金子与沙子,对眼睛会构成同样的影响。所以,修学佛法不但不能住于世间相,也不能住于佛法。 在修证佛法的过程中,同样要不住于相:须陀洹没有得须陀洹的果相,斯陀含没有得斯陀含的果相,阿那含没有得阿那含的果相,阿罗汉也没有证得阿罗汉的果相。因为,阿罗汉如果认为我得阿罗汉果,那就是有我人众生寿者相。《金刚经》又说:"须菩提,我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乃至无有少法可得。"须陀洹等四种果位是声闻乘行者证得的果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无上佛果。三乘行者在修证佛法过程中,以般若智慧证诸法实相,能所双亡,无智无得,如果取相妄生分别,早就和真理不相应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