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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基本理论(2)

6. 四果位 小乘佛教认为只有释迦牟尼成佛,其余佛教徒按照修行的程度,可达到四种不同层次的成就,叫做四果位。从低到高依次为:初果预流果,依然轮回,但不再堕入三恶道中,是部分解脱。二果一来果,轮回只转生一

6. 四果位

小乘佛教认为只有释迦牟尼成佛,其余佛教徒按照修行的程度,可达到四种不同层次的成就,叫做四果位。从低到高依次为:初果预流果,依然轮回,但不再堕入三恶道中,是部分解脱。二果一来果,轮回只转生一次。三果不还果,不回欲界受生而超生天界。四果阿罗汉果,各种烦恼灭绝,万行圆成,永远脱离轮回,彻底解脱。小乘佛教以证得罗汉果为终极目标。由于罗汉只能利己,不能普渡众生,被认为是自了汉,在印度大乘佛教兴起后受到嘲笑,在中国却赢得信仰。

7. 涅槃

涅槃,意译灭度、寂灭、圆寂,是佛教修行的终极目的,是一种超越时空、超越经验、不可思议、不可言传的实在,达到这个境界,永不轮回,一切痛苦彻底解除。小乘佛教提出有馀涅槃和无馀涅槃。有馀涅槃断除了贪欲和烦恼,灭除了生死的因,但前世惑业造成的果报肉身依然存在,是不完全解脱。无馀涅槃将生死的因果全部灭除,灰身灭智(死后火化),肉体和精神都得到解脱。大乘空宗(中观派)提出实相涅槃和无住涅槃。实相涅槃认识到世间一切事物的"实相"(本来面目)是"空",世间和涅槃便毫无差别,即是解脱。无住涅槃说永不停止地进行主观认识,虽已达到解脱程度,但为了普渡众生,仍然留在世间,不进入涅槃境界。大乘有宗(瑜伽行派)提出转依涅槃,认为转变思想,影响行为,从而改变环境,人生便由染趋净,达到涅槃境界。大乘佛教还提出涅槃四德常乐我净。常指不生不灭,超越时空;乐指永远脱离六道之苦;我指从肉身空无自性变为回复佛性,身由自主;净指处在圆满寂净状态。

8. 八正道

八正道是原始佛教所说达到涅槃境界的八条正确途径。正见:对佛教真理的正确见解。正思惟(正思、正志):对佛教教义的正确思维。正语:合乎佛教主张的言论,杜绝一切妄语、慢语、恶语、绮语、戏论。正业:符合佛教要求的活动、行为。正命:符合佛教要求的职业和生活方式。正精进(正方便):正确的努力。正念:正确念诵佛教真理。正定:正确的禅定

9. 立三学,破三毒

三学指戒定慧,是小乘佛教对八正道的合并归纳,将正语、正业、正命合并为戒,正念、正定合并为定,正见、正思、正精进合并为慧。戒是学佛者的入手法门,目的在于纯洁身心,防范过失。戒律二字经常连用,但有区别。戒普遍适用于在家男女佛教徒(居士)和出家僧众,律则只要求出家僧众遵守。最基本的戒是五戒,要求在家佛教徒遵守,被附会为与儒家五常相当,即:不杀生(仁)、不偷盗(义)、不邪淫(礼)、不妄语(信)、不饮酒(智)。进而是八戒。在家佛教徒过着世俗生活,不可能天天恪守五戒,于是佛教规定他们每月六天斋日遵守五戒,再加上三戒,合称八戒。所加三戒是:不涂饰香鬘(mán,不刻意打扮)和歌舞观听,不眠高广华丽床座,不食非时食(午后不吃饭)。前二者是戒,后者是斋,故通称八关斋戒。进而是十戒,为出家佛教徒沙弥、沙弥尼制定,把不邪淫改为不淫,把不涂饰香鬘和歌舞观听分作两条,再增加不蓄金银财宝一条。最大的戒是具足戒,是为正式僧尼制定的,比丘250条,比丘尼348条。中国僧人敲木鱼,取意防范身心过失,应像鱼不闭眼睛以时刻保持警惕一样。佛教倡导"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智顗:《修习止观坐禅法要》卷上),一些戒规要求信奉佛教的僧俗人士一律遵守,因而虽是佛教伦理观,仍具有一定的社会规范意义。唐释法琳《三教治道篇》比较佛儒二教,认为:"释氏之教也,劝之以善,化之以仁,行不杀以止杀,断其杀业,以断杀故,而民畏罪。王者为政,闭之以狱,齐之以刑,将杀以止杀,不断杀业,以不断故,而民弗禁。"定,音译禅那(Dhyāna)、三昧、三摩地(Samādhi),是打坐静默活动,以此调练心意,专注于一境,产生佛教智慧,正确观悟人生,成就各种功德。慧,音译为般若(读音bōrě,梵文Prajnā),是区别于世俗认识的智慧,能通达诸法性空的真理,根绝迷妄,因而是诸佛之母。三学的关系是:慧是根本,戒定是方便(灵活手段)。依止于戒,心乃得定,依止于定,智慧乃生。

和三学对立的是三毒(三垢、三火、三不善根),即:贪,指贪爱、贪欲;瞋,指仇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痴,不符合佛教智慧的愚痴无明状态。要以戒破贪,以定破瞋,以慧破痴。

10.六度

度,音译波罗蜜多(Pāramitā),意思是从生死迷界的此岸到达涅槃解脱的彼岸。大乘佛教在三学的基础上增加三度,构成六度:布施(檀那),持戒(尸罗),忍辱(羼提),精进(毗梨耶),禅定(禅那),智慧(般若)。

11.破二执,证二空

二执是法执、我执,二空是法空、我空。大乘佛教认为宇宙的本体是真如佛性,是不生不灭、遍在一切的实体。人们不能用世俗语言和概念去描绘它,就把它叫做如如(如像那样)、真如。人们不能认识它,就把它叫做空。空是不能用语言解说的实有、妙有。宇宙万象,无论是物质现象还是精神现象,统称为法或名色,都是真如本体通过因缘条件和合而成的,空无自性,虚幻不实,不能看作真实存在,但又不妨作为如幻如化的存在,因而是假有、似有。这叫做法空。人同样由因缘条件和合而成,我即非我,我即无我,于无我中著我相。这叫做我空。而世俗认识认为外界一切和人都是实有的,从而产生执著,这叫做法执、我执,应当以佛教原理加以破除,证得法空、我空。《金刚经》偈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12. 三科

三科以分析人生现象为出发点,推而广之,对宇宙万象作了分类,构成宇宙要素论。

(1) 五阴(五蕴)

阴(蕴)是集合、覆盖的意思。五阴指构成人和宇宙万象的五种因素。一是色,相当于物质概念,指地水火风,于外界为外四大,于人身为内四大,有体质,能显现,遇到外力会变化毁坏。其余四种是受、想、行、识,相当于精神概念。受指感受,人以眼耳鼻舌身感知外界现象而产生感受,外界现象对人有顺(有利)、违(不利)、俱非(非利非害)三种情况,感受相应有乐、苦、舍(不苦不乐)三种情况。想指理性活动,人由于不断感受,对外界现象形成概念。行指心理活动。识指意识,是区别和统一几种精神活动的根本意识。

(2) 十二处

十二处分为内外两类,把人的六种感觉认知器官和外界现象相应搭配,对宇宙万象加以归纳:

内六处(六根)--眼 耳 鼻 舌 身 意

外六处(六境、六尘)--色 声 香 味 触 法

(3) 十八界

界是界限、种类、因素的意思。十八界是在六根、六境的基础上,相应增加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总合而成。识相当于灵魂,是感知所得积淀成的神秘精神实体。众生带着识而转世再生,识有善恶、染净之别,转世众生处境自有不同。六根是六识得以产生的生理基础,六根感知六境,六识即产生。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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