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五年(1936)夏历十月初九至十五日 因国家多难,水旱频仍,佛教团体在上海佛教净业社启建护国息灾法会七永日,圆瑛法师主七,请大师莅沪说法,公推圆瑛法师同四位代表,赴苏启请。大师慈诺,嘱以不必迎送、不坐汽车、不请吃斋、不多会客。临期,大师带一侍者,自行来沪。大师每日开示两个小时,闻者有如甘露灌顶,莫不欢喜信受。圆满日皈依者一千余人,所收香仪,全数为善举。无锡二、三居士将大师每日的开示录音整理。大师第一日说吃素念佛为护国息灾根本,第二日说因果报 应及家庭教育,第三日申述因果原理并以事实证明,第四日说成佛大因果 并略释四料简要义,第五日略释天台六即义兼说吃素放生,第六日以真俗 二谛破诸执见及说近时灵感。第七日论大妄语罪及佛大孝与致知格物老实 念佛等。法会圆满。时李智焕居士为法会干事,因得每日聆大师法语。 十月十六日,第八日法会既圆为说三皈五戒十善及做人念佛各要义。 法会期间,大师闻绥远灾情严重,即对众发表,以当时一千余人皈依求戒 等香敬,计洋二千九百余圆,尽数捐去,再自发原存印书之款一千圆为倡 。大师在法会中开示道:“现在绥远战事甚急,灾祸极惨,我忠勇之战士 ,及亲爱之同胞,或血肉横飞、丧身殒命,或屋毁家破、流离失所。无食 无衣,饥寒交迫。言念及此,心胆俱碎。今晨圆瑛法师,向余说此事,令 劝大家发心救济。集腋成裘,原不在多寡,有衣助衣,有钱助钱,功德无 量,定得善果。要知助人即助己,救人即救己,因果昭彰,丝毫不爽。若 己有灾难,无人为助,能称念圣号,佛菩萨于冥冥中,亦必加以佑护焉。 余乃一贫僧,绝无积蓄,有在家弟子布施者,皆作印刷经书用。今挪出一 千圆,以为援绥倡。能赈人灾,方能息己灾。” 普劝称念观音圣号以祈战事速息,人各安生。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夏历六月廿八日,大师以所作普劝全球同胞 ,同念观音圣号之广告,寄上海新闻报申报馆,令各登十天。七月初八开 仗,报虽出而发送难周,又令漕河泾习勤所印七寸见方单张五十万,邮寄各省佛教机关。 (七)提倡因果和家庭教育,作为治国平天下的根本 1、明倡因果,潜挽世风。大力提倡家庭教育和因果报应,揭示国家兴衰治乱之源和治国平天下之道,潜挽世风,化解劫难。不仅阐明佛教因果,而且阐明儒家固有的因果思想。系统阐述了因果规律的普遍性、因果作为律中纲骨、深信因果的标准等,指出因果对于天下太平的作用和防治执理废事的作用。具体体现在大力提倡戒杀吃素和戒除邪淫,教化弟子防治最大的两项恶业。如撰写戒杀吃素的论文十多篇,广泛流通《安士全书》、《了凡四训》、《寿康宝鉴》、《放生杀生现报录》、《历史感应统纪》、《感应篇汇编》等一大批善书,作为化解军阀混战、天灾人祸的基础。缩小排印《安士全书》流通近十万部,遍送全国两千多个省、县政府机关。尤其强调吃素,以吃素为不放之大放生。 2、提倡敦伦尽分,打好人伦基础。他人教人,多在玄妙处著力。大师教人,多在尽分上指挥。对一切人,皆以信愿念佛,求生西方为劝。无论出家在家,均以各尽各人职分为事。遇父言慈,遇子言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主仁仆忠。人无贵贱,均以此告。令一切人先做世间贤人善人,庶可仗佛慈力,超凡入圣,往生西方也。并不与人说做不到之大话。 3、提倡家庭教育,尤其是女子教育,夯实国家太平的基础。大师认为家庭教育是人才蔚起、国家太平的基础。因此,在各种场合,对所有的在家弟子,不厌其烦,阐明家庭教育的意义和要求。家庭教育的内容是圣贤教育,家庭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合格的儿女。大师反对传统的重男轻女陋习,主张要比重视男子教育更加重视女子教育。大师说:“光尝谓治国平天下之权,女人家操得一大半。以其克尽妇道,相夫教子,于家于国,利在不知不觉中。”又说:“教子为治国平天下之根本,而教女尤为重要也。以有贤女,方有贤妇贤母。贤母所生之儿女,皆为贤人,此三太之所以兴周,而后世称女人为太太之来源也。故又曰,治国平天下之权,女人家操得一大半,盖以母教为本也。”如何协调圣贤教育与新式学堂教育的关系,大师并非只站在传统教育的立场上,而是主张二者兼顾。具体办法是在入新学堂之前,合几家请一位学行俱优的先生教孩子们四书五经,打下一定的是圣贤教育基础,然后再入新学堂学习应世的技能。 (八)摄受在家弟子,普教敦伦念佛 大师自民国八年开始为在家弟子授证皈戒,二十多年间,慕大师道化者络绎不绝。或航海梯山,而请求开示。或鸿来雁去,而乞赐南针。仅文钞三大编收录对弟子和朋友的书信就达1100余封,未能收集的书信更是无法统计。皈依弟子数十万,遍及海内外。大师还热心指导各地居士林、莲社、净业社、助念团等念佛团体的修行活动。如担任佛光社社长,上海世界佛教居士林和佛教净业社导师,常赴上海说法,为各地居士林、莲社、净业社撰写缘起,阐明在家居士世间和出世间的修行方针,居士的名义和事业。“所言居士之名者,居家修道之士也。实者即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修行世善,以立其基。真为生死,发菩提心,信愿念佛,求生西方,普愿自他,同了生死。能如是者,方可不负居士之名。事业者,即以身率物,宏扬佛化,唯以自利利他,己立立人为志事。于虚名浮利,略不萦心。于伦理清规,决不违犯。俾凡见者闻者,悉生景仰之心。”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