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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虚和尚:宗教型公共知识分子?——兼论现代中国佛教的世俗化特(2)

在这里,它包涵有两个层面的问题,即宗教的世俗化和社会的世俗化问题。因此,西欧社会中的宗教发展形式,大都获得了一种与世俗社会相对立的社会形式,严格地区分精神和世俗两个层面,上帝和恺撒的功能也明显分别。

  在这里,它包涵有两个层面的问题,即宗教的世俗化和社会的世俗化问题。因此,西欧社会中的宗教发展形式,大都获得了一种与世俗社会相对立的社会形式,严格地区分精神和世俗两个层面,上帝和恺撒的功能也明显分别。正是基于这个价值理念的特殊分野,许多论及中西社会、文化关怀者,不约而同地会将视野转向中西宗教的比较,认为中西社会、文化关怀的差异,主要是在于宗教形式的不同。
  早在二十世纪初年,佛教界如著名的仁山、铁岩、华山、栖云、宗仰等人士,就已认同于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政治思想及其革命思潮,以之为新佛教振兴的基础,并认为“建立共和国与振兴佛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主张。[2]巨赞法师在30年代也指出:“佛法可以补助三民主义,在理论方面作更深一层的解释。”他甚至提出:“我们要在三民主义的旗帜之下,揭示佛陀牺牲无我的精神,外抗强敌,内化民贼,从自力更生的中华民族领土里,完成世界大同的最高理想,建设人间的极乐世界”。[3]太虚法师也在1916年发表《释中华民国》一文,认为“真正之国家观,唯民论也”。[4]1929年又在《什么是佛学》一文中明确地指出孙中山曾说佛教是“救世之仁”,指出佛教的大慈大悲,即佛学上的道德,可有救世之用。
  这些论述,既立足于传统佛教政治教化功能的再度发挥,也注重于佛教传统对于现代革命的适应。其宗旨是,宏通佛教,融摄世间出世间,一切善法,甄择进行,以求世界永久和平及众生完全之幸福为宗旨。这正如政治活动家宗仰和尚所说的那样:“今者民国初立,佛学渐昌,运平等自由,演大同主义,勿论缁白,皆属公民”;“窃念僧俗一体,同处积薪,未有薪燃而火不及者;共巢危幕,未有幕覆而卵独完者,与其薪燃幕覆,而火灾及其身,何如猛发慈悲,以利济斯世?世运虽不以佛运为转移,而佛法自可挽世运之未劫”。[5]
  中华民国成立伊始,当时的中国佛教界便率先成立有现代社团性质的佛教会。梁启超曾在《莅佛教会欢迎演说辞》,从佛法的角度阐明民主共和国的政治观念,认为,共和国之所以成立,乃是在于人民都视国家为一独立的团体和法人。但是,国人欲知团体、法人的真正内涵,“非深明佛法,不能言其故也”。佛法中的法身与众身的关系,是非一非二的关系,正如国家是国民的国家,国民是国家的国民。舍此求彼,或舍彼求此,均不可得。此乃共和与君主专制的差异。[6]
  在此前提下,佛教的世俗性问题得以大大地吐露出来。民国的建设,作为共和政体,本应在政治与宗教之间核定一个法律的距离,切断价值体系与政治权力的矛盾关系,促使社会生活的非政治化,进而使其政治社会生活的合法性,不再以某一宗教价值体系作为基础,不再以精神的感召形成权威性的价值体系,运动社会。然而,现代中国的政治思潮的影响和制约,促使佛教界只有一个契合时代的要求,无法真正地按照世俗化的原则,在现代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教分离原则之下,提供一个可能自主发展、变迁的意义框架。世俗化几乎等同于政治化或革命化。世俗化的价值形态已经变形。在当时的情形之下,革命成为了最大的“公共”问题,覆盖一切领域却又高于一切领域。
  二、太虚和尚的“三大革命”主张及其公共性特征
  具有“政治和尚”之称的太虚法师,在二十世纪初年提出中国佛教的教理、教制、教产的“三大革命”主张,并以此为中心,展开了大约半个世纪的佛教改革活动,由此引发了在现代中国佛教中影响至今的公共性问题。
  太虚法师的佛救革命思想,曾萌生于太虚本人与19世纪末及二十世纪初年的革命党人以及革命思想的交往。康有为《大同书》、梁启超“新民说”、章太炎《告佛子书》、《告白子书》、严复《天演论》、谭嗣同《仁学》、孙文的“三民主义”、邹容《革命军》等文献,均在不同程度上促使太虚法师深受革命思想之掀动,萌动佛教革命及其佛学救世思想。据太虚《致吴稚辉书》,太虚此时在粤与革命党人出生入死,过从甚密,寄锡白云双溪寺;先后读有托尔斯泰、巴枯宁、蒲鲁东、马克思等译著,其政治思想则是由国民革命,而社会革命,而无政府主义。由此可见太虚主张佛教革命的思想语境。
  在其处女作《佛教史略》中,太虚已有佛教革命意向流露。他说:“今日之中华民国,既度入世界时代,政教学术无一不变,佛教固非变不足以通矣!”[7]所以,1913年2月,太虚在上海静安寺参加寄禅法师追悼会,直接承受辛亥革命的遗绪以及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影响,演说佛教三大革命之主张,抒泄心中悲愤,提出中国佛教界宜行教制革命、教产革命和教理革命的“三大革命”主张;意在按革命方式对传统佛教进行革命式改造。
  1915年,太虚法师继“三大革命”的口号提出之后,又在普陀山闭关时写就的《佛法导言》中主张,佛教界“既悟我我所空,尤当持诸幻有乃至血肉骨体,作法施财施无畏施,供养国家,利济社会”。[8]1921年,太虚又指出:“一般知识阶级中,或认佛法为达到本体的哲学,或则但认一句禅迷,或则但守一句佛名,或则但以佛的经书、形象、数珠、木鱼、蒲团等项为佛事,而不悟盈人间世无一非佛法,无一非佛事!”[9]将国家、社会的救济等问题,整合在佛教的革命过程之中。
  革命政治的外在风潮,内化为佛教本身对于革命的价值诉求。同年八月,北京召开国会。太虚著有《上参众两院请愿书》:“吁请贵会:根据信仰自由一条,实行承认政教分权。凡佛教范围内之财产、居宅,得完全由佛教统一机关之佛教总会公有而保护之,以兴办教育、慈善、布教等事业。……否则,亦宜根据一律平等之条,切实保护;并规定佛教徒(僧众)同有参政之权”。[10]
  太虚法师由此提出“政教分权”,进而要求教产保护以及僧众的参政权,当颇具现代意识。政治与宗教之分化原则因此明确,可为中国佛教的现代建设以及公共意义发出现,建立了第一块基石。所以,太虚论及宗教与政治之关系时认为:“余常有一种理想,往来胸次而未尝吐之言说;因与无神论略有关系,请付及之——盖政治与宗教界进化之较量也。政治界之进化,由酋长而君主,由君主而共和,由共和而无治(指无政府主义)。宗教界之进化,由多神而一神,由一神而(无神)尚圣,由尚圣而无教。……愈演愈进,世界底于大同,则政治既归于无治,宗教亦即无教,即无神之佛教,亦于以得兔忘罤,得鱼忘筌,而不复存其名词。”[11]
  在“政教分权”问题上,太虚已明确有政教分离之倾向。但以无神论新释传统佛教,试图与共和制度契应,则大同小异,出发点均为道德教化,服务于共和建设。太虚还特别指出,佛教的无神化,乃是因为“尚圣”之缘由。其内在的政教逻辑,奠基在教化甚至圣化。仔细琢磨太虚的佛教革命思想,可以发见,共和制度与佛教思想的契合,即基于这样一个教化或圣化的前提。因此,历史的演进将出乎佛教革命始作俑者的预料:伴随着这一逻辑的初步强化,太虚提出的“政教分权”原则渐渐淡化,社会化的进程则被革命化及其要求所淹没,本因体现的公共意义已被埋没。太虚改革佛教的三大进路的中断,恰好是其印证。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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