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为旅游业的开展,寺院也成立了相关的服务行业,如小卖部及素菜馆等等。作为出家人来说,是否可以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答:服务行业是旅游点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寺院所特有的。宗教政策落实之初,寺院刚从有关部门接收过来,管理工作尚未到位。于是部分寺院便让僧人直接参与服务工作,这种现象至今还没有完全杜绝,尤其是在一些内地寺院。如果僧人长期从事服务工作,僧宝的形象能建立起来吗?而频繁接触社会,自身修行更会受到一定的干扰。因此,僧人直接从事服务行业,绝对是不合适的。 如果从方便大众的角度出发,寺院成立一些相关的服务行业,由在家信徒来从事经营,倒也未尝不可。同时,寺院也可将此作为弘法的一种方式,如以素食馆来推广素食,以佛经流通处来普及佛法,但决不能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问:宗教用品是神圣的,《梵网菩萨戒经》明文规定“不得贩卖佛像佛经”。之所以这样要求,就是为了维护宗教的神圣性。可现在很多寺院都设有佛经流通处,把佛像、佛经当作商品一样流通。这种做法是否违背了经意?是否有损于它们的神圣性呢? 答:传统的经书流通方式主要是捐款助印和结缘流通。佛像代表着佛宝,佛经代表着法宝,自然不能以世间的金钱来衡量,更不能作为商品来买卖。但捐款助印和结缘流通毕竟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基本只能面向教内信徒。设立佛经流通处,可以使更多的人有缘接触佛法;而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也可以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经书流通。再者,现代人有这样的心理,对于免费赠送的法宝往往不知珍惜。所以现在的佛经流通,除免费赠阅的传统外,也开始采取有偿流通的方式。对有些人而言,佛经通过结缘的方式才能保有它的神圣性;对另一些人而言,唯有花钱请来法物才认为是有价值的。所以,我觉得关键不在于免费还是收费,而是看出发点在哪里,看采用哪种方式的弘法效果比较好。只要目的不是为了盈利,不妨两种方式都用。
问:以通常的标准衡量,经济独立是个人或企业能否立足于社会的重要标志。那么,僧团的经济独立,对于佛教的健康发展而言,究竟是不是一件好事? 答:寺院的经济独立,在一般人看来似乎应该是件好事。有了稳定的收入后,出家人就不必为衣食操心,能够安心办道,寺院也有实力从事弘法事业。但我们应该认识到,经济独立并不是凭空而有的,而是付出了相应的代价。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僧人必须忙于应酬、接待、管理等各种相关事务,不仅影响到个人的修学,也影响到整个僧团的精神面貌。 另外,寺院的经济独立,也使得僧团摆脱了对居士的依赖。在以往经济不独立的情况下,僧团与社会乃是施主与福田的关系,这就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并促进了佛教的健康发展。台湾教界之所以能将弘法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甚至大有竞争之势,经济不独立也是原因之一。只有弘法活动开展得好,寺院才能吸引更多信徒;而信徒多了,供养丰厚了,又能促进弘法活动的开展。相反,大陆的很多寺院经济非常独立。因为寺院拥有独特的人文及自然资源,所以通过旅游及服务行业来获得经济收益,显然要比开展弘法活动更直接、更简单。于是从事旅游及服务行业反而成了某些出家人的基本职责,从而忘却了出家人“弘法为家务”的本份。但需要警惕的是,长此以往,很可能使僧团失去教化社会的功能,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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