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教化体系对人性中矛盾的解决,大抵是用以正克负的方法,以善止恶,奖善惩恶,力图发挥人性之正面,以克制负面。理学倡发挥理性,以天理胜人欲,基督教则以对上帝的爱来止恶防恶。佛法进行社会教化,教人修行,也首先用以善止恶之法,强调在信三宝、受三皈的基础上,严持佛所制的各种以防非止恶、力行众善为实质的戒律。七佛通戒偈云:“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概括了佛教的基本教化思想。这种以善止恶,是十分必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 然而,从圆深义理而言,以善止恶,尚落在矛盾对立的关系之中,不可能彻底消灭恶,并且难以避免矛盾双方的转化所导致的因善成恶、因爱生恨、因亲生怨等后果。无论是法律制裁、伦理教化、宗教戒律、对上帝的爱等,都无法超越善恶等的二元对立,故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性中和社会上的诸矛盾。不得如实智,不改变私我中心的立场,即使依佛法修行,持戒行善,布施修定,也还是难以避免由矛盾转化规律所决定的恶果。因修行而感得人天福报,会使人贪着世间福乐,今生精勤修行,来世很可能会生成个吃喝嫖赌的花花公子,这从出世间的角度来看,则善成了恶。修行好了,名声大大了,地位高了,往往我执也跟着增大。讲经讲得好,文章写得好,有才干,有定力,有神通,都可能增益我执,因善生恶。若遇赞颂奉承,则骄慢自满,遇低估非议,则愤恨不平,遇德高才大者,则嫉妒难禁。这种现象,在世俗人和修行人中,都不难发现。即使能以信仰、信念压抑烦恼,严持禁戒,若未以智慧消融,烦恼种子被压抑于藏识中,愈积愈多,一旦遇到强缘,压抑不住时来个总爆发,烦恼便会大得吓人。若于临终时、中阴境爆发,则随业坠入恶道,一生修善,反得恶果。 总之,没有一种能超越矛盾对立的智慧以转化、消融自性中之负面,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性中的矛盾的,是不可能彻底止恶行善的,所以大乘六度中的戒度,须以智慧为导来持戒,才称得上能度到涅?彼岸的波罗蜜,否则便成为世间法。虚云长老说得好:只有明心见性的人,才真正能“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欲得堪能超越矛盾、消融冲突的智慧,唯有依佛法之正见,观诸法无我之真实,破除我法二执,令自心与自性本空的实相相应不住着于一切。自性空中,无人无我,无生无灭,无能无所,无任何矛盾冲突,任何矛盾冲突,到这里都消归一味,有如众流趋归大海,有如雨雪落于江河。真空即妙有,绝对的空中,是绝对的有,恒具自然与真如相应的智慧和无缘的大悲,能随缘活用自性本具的正负功能,以顺逆方便度化众生,使性恶亦作至善的功用。 证自性空、转烦恼为菩提的关键,在于体证烦恼本空。当一念烦恼生时,当及时觉察,以正见观照,观其从缘而生,因心而有,念念变灭,无有住处,无自实体,本自无生,本来清净。于烦恼妄念息灭之处,更观能观之心亦不可得,执心外有法的本能性执着——无明,亦无实自体。当真能照见无明本空,心与空性相应无间时,便会明见自心佛性,烦恼自然转为菩提,人性中明与无明、迷与悟的根本矛盾,于焉解决。若已明心见性,便有了消融烦恼的巨大力量,烦恼纵有所起,亦不须着意观修对治,只要保持所见心性不乱,则烦恼妄念即时融归自性空中,转为菩提,有如水上画字,随画随灭。禅宗及藏密大手印、大圆满法等,皆以此诀回转烦恼。 这超绝对待、矛盾的正智,乃佛法之心髓。若人人都能依佛法自净其心,明心见性,则随人性中正负矛盾的消融,人们自然众善奉行,诸恶不作,各种社会矛盾也就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佛法堪以从根本上解决各种社会矛盾,那为什么在佛教极盛的时代、全民信佛的地区,也仍有罪恶和社会矛盾?答曰:说佛法堪以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只是就其理论、方法而言,至于佛法能否被社会认同,被人们普遍实践,则取决于众人及社会政治、文化等各种因缘。实际上,即使在佛教极盛期和全民信佛的地区,由于人们的根性和文化条件的限制,多数人对佛法的了解和实践,也仅在佛法中的世间法范围之内,真正得正智、明心见性的人并不多,故尚不能根除罪恶,解决一切社会矛盾。但与无佛法流行的时域相比,其社会矛盾较为缓和、罪恶较少,大概是不难验证的事实。设若将来社会高度文明,人类高度自觉,具备了全体实践佛法的条件,欲图根本解决人性中及社会上的矛盾,则舍佛法自净其心、明心见性之道外,别无他途。这应是可以由理性思择所认同的真理。(信息来源:摘自《法音》) 编辑:明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