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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对人性中根本矛盾的解决(2)

理(理性、理智)与情(妄情、人欲)的矛盾,较善恶矛盾更深一层,为人性中一对最为根本的矛盾。人为理性动物,理性,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最重要特性,这一点,几乎是古今中外诸家学说所公认。理性,主要是第六意识的殊胜

理(理性、理智)与情(妄情、人欲)的矛盾,较善恶矛盾更深一层,为人性中一对最为根本的矛盾。人为理性动物,理性,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最重要特性,这一点,几乎是古今中外诸家学说所公认。理性,主要是第六意识的殊胜功能。有了理性认识的能力,具自我意识,能认识世界、反省自心,思考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和存在的价值、意义,便能出生智慧与知识,自觉地接受社会教化,按一定的伦理规范约束行为,弃恶行善,提高精神境界,塑造自己的人格形象,乃至反思自身存在的根本矛盾——生死问题,修道学佛,追求超出生死,获得永恒幸福、绝对自由。但人类还有先天的贪、瞋、痴、慢、疑等烦恼、随烦恼的因种,有先天的本能性自我执着,表现出自私自利的本性,遇社会生活之外缘,贪着财色名位而希图占有,难免出生种种与世俗伦理、宗教信条相悖的人欲,当人欲胜于理性时,便会导致杀、盗、淫、妄等侵犯他人和公众利益的罪恶行为,造就今生后世的恶报苦果。人欲妄情,往往出于本能,发自深心,带有不自主性,与理性形成尖锐矛盾。儒家理学宣扬以天理胜人欲,但儒者们也往往有人欲难胜天理之时,知、行相悖,被人讥为“假道学”。学佛修道者,也往往苦于烦恼难断,人欲难除,被烦恼所恼,甚至有被烦恼战胜理智而破戒、着魔者。

向上与向下的矛盾,指人类本性中,有佛学所说心所法中“欲”(意欲、欲望)的不息跃动,有意志力,这是人生命活动的重要特性。意欲与意志力,随各人心识中的善恶因种、情理矛盾,及社会、文化外缘的制约影响,既有可能随顺理性与善,出生向上的追求,求完善人格、提高精神境界、升华生命,超越生死,从而出生佛学所说精进、不放逸等善心所法,成为修道学佛的动力;也可能随顺妄情与恶,沉沦于向下的追求,对低层次的生物性欲望的满足没有限度,耽溺酒色,贪名利权位,不择手段地扩张私我的占有欲,乃至营私舞弊、贪赃枉法、偷劫诈骗、吸毒贩毒,丑化人格,污染社会,被世人斥为衣冠禽兽,谓其丧失了应有的人性。实际上,这种向下的欲求,虽可归咎于社会经济结构、生活方式、政治制度、文化教育等外缘,但若人性中无先天的因种,亦难以形成恶业的现行。对于人性中这种向上与向下的矛盾,歌德《浮土德》第一部通过浮士德心中的两种精神的斗争,予以揭示:

“一个沉溺在迷离的爱欲之中,

执拗地固执着这个尘世;

另一个猛烈地要离去凡尘,

向那崇高的灵的境界飞驰。”

在未断烦恼的佛弟子心中,这两种精神的斗争往往也很激烈。

对于人性中的矛盾,基督教“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的说法,可谓相当精辟深刻。一半是天使,意谓人因具有理性、灵性,有超越人欲的向上追求之本性;一半是野兽,意谓人因其动物性的躯体和生活方式,有人欲和向下沦坠的本性,人性中的这种矛盾,又称为圣灵之性与魔鬼之性的矛盾。

正因为人类本性中存在着矛盾冲突,所以人类社会从来便充满了善与恶等的矛盾斗争,历史舞台上扮演着唱不完的正义与奸邪、智慧与阴谋、光明与黑暗、道德与堕落、进步与反动等斗争的活剧,现实生活中处处都可见到人性正面的光明和人性负面的污秽。因为人性中有善性、理性、向上性的正面,故历来有代表人性正面的社会伦理、宗教信仰等,发挥着社会教化的作用,力图创造强缘,促使人性正面的光辉放射,使社会文明、世界和平,人们的精神境界得以提高,人性负面的消极、破坏作用被抑制。但由于人本性中毕竟有恶性、破坏性、向下性的负面,人的生活方式和人类创造的财富总是提供诱引人向下沦坠的外缘,所以尽管贤哲们在不断地立言说教,宗教家们在虔诚地劝化感化,社会文化用各种方式不断地灌输正面教化的信息,政治法律在力图制止罪恶的破坏性行为,但代表人性负面的种种罪恶与堕落,仍旧在频频出现,至多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被抑制,出现较少而已,到今天为止,还没有哪一个社会教化体系和政治制度可以彻底消灭人间的阴暗面、丑恶面。即使在原始的共产社会,部落成员们可能有在今天看来颇为高尚的道德,出现过先秦道家们所向往歌颂的羲皇之世,但即便在那个时代,部落、种族间争夺撕杀之残酷,大概也要超过动物群之间的争斗。中国远古有黄帝血战蚩尤之传述,今日地球上尚可看到生番食人的太古遗风。就是在物质财富相当丰足、科学文化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人性负面的创造物,并不比古代少了多少。扒偷劫盗、谋杀诈骗、作奸犯科、贪污受贿、贩毒吸毒、道德沦丧、纵欲无度等丑恶现象,在哪片国土上都远未被消灭,战争的残酷性和规模,远远超过了古代。科学、财富、社会进步,不但无力消灭人性中那兽性的、破坏性的负面,而且还能起放纵、诱长人性负面的消极作用或副作用,使人逐物不返、沉迷不觉。但人性负面所造成的罪恶和堕落,终究掩盖不住人性正面的光辉,具有刺激和推动人反省追悔、追求向善向上的作用。饱尝堕落沉沦之苦,更易于发起求解脱向上的道心。黑暗、丑恶的社会现象的存在,能促使人们反省科学、财富、文化和教化体系的功过,反省自心,探究堪以补救文明过失、净化社会人心的大道,众生因人性负面而起惑造业,轮转三途,备受诸苦,促使菩萨发起大悲心,精勤求道,成就佛果,故经中喻众生苦难为生长养育菩提觉树、结出佛果的田地。《华严经?普贤行愿品》云:“一切众生而为树根,诸佛菩萨而为华果。”

佛法,正是发挥人性正面的光辉,以理性对社会人生和人性中的矛盾进行深刻反省的结果。佛法不仅如实揭示了人性中的各种矛盾及其因缘果报,而且深入挖掘了人性负面的根源,开辟了一条堪以解决、消融人性中根本矛盾的大道。

证自性空 消融矛盾

佛陀运用缘起法则,在禅的清澈定心中观察一切,反省自心,发现人性中烦恼之负面,终归以人们违悖真实的我法二执为根荄,以自我中心的立场为基础。欲图消灭由烦恼造成的生死流转,必须彻底断除烦恼的根子我执,转变凡夫自我为中心的立场。欲期达此,唯有发挥人性正面理性的特殊功用,如实观察诸法无我的真实,获得现证真实的智慧。佛法三乘,皆以得如实觉照真实的智慧,以智慧断烦恼,为超生死、人涅?的通途。只有现证真实的智慧,方堪以解决人性中的诸矛盾,解决人存在的根本问题,从而解决一切社会问题。所谓现证真实的智慧,按大乘性宗的圆满了义之说,终归为明心见性,证见佛性真我,亦即那真正称得起人性的、超绝依待的不变不易的自性。作为凡夫不觉真实、起惑造业之本的无明,终归是不明自心佛性,不认识真正的自我,迷昧不觉。转迷为悟,即超生死。无明与明、迷与悟,于是便成了产生人性中一切矛盾的最根本矛盾。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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