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人们把佛法与幻术混为一谈,以为道士有法,僧人也有法,江湖术士同样有法,认为法是一件很神秘的事物。 在文字上法字的用途,确也很广泛,法律上制为各种的刑法,儒家在伦理上制为礼法,除了幻术引作法术披上神秘的外衣外,以上所指的刑法与礼法,都是一种规范,是人类社会的赏罚与秩序。 我们现在谈的佛法,既非幻术,亦非人为的礼法,是宇宙人生纵横万有的形态与动态形成坏空的定律。 尽管从无到有,已有还无的缘生缘灭,都不能离开其必然的定律─轨则。所谓:“总赅万有事理之称 与“小者大者,有形者无形者,真实者虚妄者......一切事理皆有自体、具轨则,故皆名法”。 比如一望长林花木丛生,其中竹有竹体,梅有梅的态,桃亦有桃的样子。桃的原素长出桃的种子,开出桃的花,结成桃的果,过去如是,现在如是,未来亦如是。密林丛杂,各自有形态,不会翠竹上长出香意宜入的梅花,这是从有形上说的。至于吾人的动心举念,亦不能脱离如是因缘如是法的依归,比如前念生出一个恶的念头,后念生出一个善的念头,这种善恶的念头,虽然没有空间的位置可凭,且同是烛影摇红,但在生灭的概念上,前念还是前念,后念还是后念,所谓:“无质碍而有缘虑之用者为心法”。这些宇宙万有缘成生灭的道理,在佛陀未生前本来如是,不过由于佛陀的证悟,给予众生的 启发,便称为佛法。 这么说,儒家的礼法,是伦理的秩序,社会的法律是人民奉公守法的凭籍,那么佛法对人生社会,又有何作用?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有这种疑问的。站在寒则谋衣、饥则谋食的生活表层去看, 佛法似乎在人类的生活外一种陈旧的学说,对人生并没有什么多大的作用。但吾人如肯深一层去探讨动荡不宁的社会真相来说,佛法的用处便很重要。比如一个人所以违离佛法,作罪犯科,目无法纪,就是不明佛法所说的:善恶到头因果循环的定律。 人类是追求快乐的,同时也是怕苦的,所以作罪犯科,也是因于一时追求欲乐的冲动,而蒙昧心智, 结果求乐而招来苦果,这并非人们始所欢喜的。当心芒坏念时,总以为能逃法纪,不顾后果。但佛大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造业如影随行,是无法遁逃的。人类如信仰佛法,是不肯去做坏,留给罪业让自己他生去赏还的。由是,人类照佛法去修养,人类的心理是健康的,社会如得佛法的普遍,人间便是一个净土的乐园。 世间上的学术,学为致用,不是讲究学问,便是讲究技能,但佛法虽然也可以作为一种学问来说,但佛法对人生的焦点,毕竟在于转迷成觉的修养,否则在人浮于事为生存而竞争的社会, 拿佛法只是当作学问来谈谈说说,那就等于梦里数家珍,醒来还是一幅寒酸相,所以佛法是注重于修养的。 人类是追求幸福的,但人生社会的幸福是建立在人生光明的一面,需要从自己的做人做起,比如改造自己不正当的思想与行为向真善美与光明的一面求上进。用佛法人我平等互爱的精神,来调和人我妒害相残的局面。学佛的目的,就是要解除人生社会由于人心邪恶所造成的痛苦,与不良的现象,要从污浊的社会,建立净化的人间。这时人们在安宁的社会里,过着和平乐道的生活, 人们既明白流转五趣的凄苦,便会珍惜生命流,免再造业沉沦,而趋向究竟涅盘的净乐。 所谓:出世间的清净境界,也就是说修学佛法的终点浮标是要了脱生死。 再从“佛法在世间”来说,佛法是救世救人的,随处都是道场,所谓,发菩萨心,行菩萨道。众生的流转六趣,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好像海里的浪涛,起伏无垠。人到了涅盘净乐的境界, 再看众生在苦海里的浮沉,亦如人们站在海岸上看跌在浪坑里上来下去的沉溺的人是一样的。这时在岸上的人,如只是一种平常的同情心,那是没有用的,一定要发起大悲无我的慈悲心,才会跳入浪坑与众生共浮沉,把沉溺在江心的人救上海岸,这便是菩萨的行为。但入海去救人, 如只是一股热情,那是没有用的,必须要自己懂得水性,游泳的技术好才可以,不然不但无能力救人,结果连自己会跟着沉下去。所以修学佛法的人,要深入社会去救度众生,亦如在海里救人一样,必须先觉悟自己,然后才能使他人觉悟,所谓:“立己立人”。所以必须要自己先行修持佛法。假使我们只是一个挂名的信仰佛教,没有照佛法去修持,见名还是贪名,见财还是贪财,见色还是贪色,这对佛法是没有相应的,在社会也是没有化导人心的作用。所以信仰佛法,必须脚踏实地,从改造不良的心理做起,彻底做到不杀、不盗、不淫、不妄、不饮酒的完美人格,进一步得佛法的证悟与受用, 才算是真实的学习佛法,能如是,热恼的人间,便成清凉的世界。祈祷佛光普照世界和平人民康乐。(信息来源:香港宝莲禅寺) 编辑:明蓝 |